南京大家可能在工作的时候会抱怨公司的工作时间太长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大家可能在工作的时候会抱怨公司的工作时间太长
您的位置:首页  »  
 

大家可能在工作的时候会抱怨公司的工作时间太长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您可能在工作的时候会抱怨公司的工作时间太长,经常超过八个小时的工作时间,那么劳动法规定工作时间是什么?接下来一起了解一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如果企业有不符合一下规定的工作时间或者没有给予应有的法定节假日,都是可以去相关机构起诉企业。
  
  劳动法规定工作时间是什么?
  
  《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的相关规定: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劳动法规定工作时间就是这些内容了,我国的法律规定了关于法定的工作时间是每天不超过八个小时,而每周不超过四十四个小时,其他时间算是加班,也就是需要支付加班费,而且规定的法定的节假日包括春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等节日,对于妇女还有妇女节的节日。
  
  

·我国软件著作权登记40万件说明什么?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迅猛发展,计算机作为一个高效便捷的工具被广大人所使用和利用。我国的相关产业也随着欣欣向荣,呈加速增长的态势发展。今日我们就了解到我国软件著作权登记40万件说明什么呢,下面就为你详细解答。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

·聘用合同可否代替劳动合同
    现实中,有不少的用人单位在本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却现在用聘用合同来代替劳动合同。那从法律上来看,究竟聘用合同能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呢?要想解开这个问题,需要先搞清楚究竟什么是聘用合同。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是...

·交通事故判决书范本是什么
    交通事故判决书范本是什么 公诉机关_____市_____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于????? 年????? 月????? 日被_____市公安局_____分局刑事拘留,同年_____月_____日被逮捕。现羁押于___...

·怎样才算自首?为什么有的人自首了却没有得到从轻处罚?
     法律规定:犯了罪以后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的 可以从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 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较重的如果有立功表现、也呼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那么 什么样的情况才算是自首呢?
   一般来说,自首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犯罪人自动投案...

·工程质量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问题。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善
    工程质量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问题。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各地区也对本区域各类工程质量的管理做出了规定,以确保我国工程安全。接下来,我们就以浙江省为例为您介绍浙江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 一、总 则 第一条 宗 旨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

·一、夫妻离婚时处置查封财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夫妻离婚时处置查封财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是指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第三百一十四条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土地转包申请书是否需要提交?
    土地转包申请书是否需要提交? 土地转包是不需要提交申请书的,只需要经过土地所有者的同意,再次签订土地转包协议就可以。 中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的部分或全部,以一定的条件发包给第三者,由第二份合同的承包人向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履行,再由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辩护词
    一、辩护词之无罪辩护 辩护人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指控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并认定情节严重不能成立。 1、某市的公安机关对本案没有管辖权,被告人架设网站未在某市进行,其服务器、...

·公司法中的强制性条款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中的强制性条款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在当今这个社会,各个领域都会有一定的法律条文约束,比如说最近一段时间被经常提及的公司法。可能您不太了解,我国公司法中,具有强制性的条款以及任意性的条款,其中都有详细的规定,那么,关于公司法中的强制性条款的法律规定到底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

·重庆债权债务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重庆债权债务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重庆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 一、代理民事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2000—6000元;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以下比例分档、累计收取: 10万元以下的 2000—6000元 10万元以上—50...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