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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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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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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的成立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条件,那么,在法律上,到底合同成立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呢?合同的成立并不是结束,而是个开始,并且在这个开始后的过程中很可能会发生纠纷,而若想要通过诉讼去解决纠纷,就一定要知道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那当事人应该如何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
  一、合同成立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的本质是一种合意,合同成立就是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达成合意。在中国民法典制定以前,中国的法律体系并未明确区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如《保险法》只规定合同的成立,《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只规定合同的生效。至于合同成立的条件,一般认为应具备以下条件:1、订约主体应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具备法律规定的要约与承诺这两个阶段或过程;3、对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有些情形还需要某种形式作为载体来进行表现)。此外,对于实践性合同来说还应把实际交付物作为成立要件。特殊情况例外。
  二、如何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合同一旦成立,就对合同的当事人产生了一定权利义务的约束关系。如果合同当事人就此发生纠纷,合成成立的时间和地点就关系到纠纷如何解决和在何地解决了。1、合同成立的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2、合同成立的地点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综上,是关于“合同成立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以及“如何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的有关合同的法律材料,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合同成立之后,就会涉及到合同的履行了,而这个过程才是真正能帮交易双方实现利益阶段。但这个阶段,也是纠纷最频发的阶段。因此,如果您不知道在该阶段应该如何避免纠纷发生的话,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您仔细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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