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如何拿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如何拿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如何拿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有很多,企业可以单方作出解除劳动关系决定,也可以与员工协商达成解除劳动合同约定。如果是企业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损害员工的利益,那么员工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如何拿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作出解答。
  
  一、如何拿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1、通过邮寄的方式拿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2、直接以书面的形式送达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3、通过邮件等方式传达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二、员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范本
  
  
  员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有限公司:兹有××部××职位员工××(工号: ,身份证号:
  ),与贵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自我入职以来,贵公司有如下行为,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严重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一)未及时足额支付我劳动报酬:
  1、自20××年起至今,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2、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于每月××日支付工资,拖延支付工资;3、未安排我休年休假,且未依法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4、未支付夜班津贴,且从未支付防暑降温费和冬季取暖补助费。
  (二)未依法为我缴纳社会保险费:
  1、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在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我办理社会保险登记;2、未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而是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费。
  (三)贵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综上,贵公司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迫使本人提出与贵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本人在此通知贵公司:
  (四)我与贵公司的劳动合同自20××年××月××日起正式解除,贵公司在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为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我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五)贵公司在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我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并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向我支付拖欠的加班费并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贵公司应依法支付我未休年休假工资、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补助费、夜班津贴等。
  (六)贵公司依法为我补缴社会保险费差额,或折价赔偿。本人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该通知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通知人:年 月 日通过上文我们为您解答的如何拿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可以得出,获得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形式有很多种,可以直接邮寄传达,也可以通过书面形直接送达。我们还为您列举了一份员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范本,可供您参考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模板?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模板?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模板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______同志,在我公司担任______职务,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单位全称:______(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该代表人住址:____...

·生态环境侵权诉讼中的证据要点
    生态环境侵权诉讼中,原告(被侵权人)应注意调查收集以下证据: (一)证明被告排放了污染物。包括污染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环境监测报告、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排污在线申报、企业生产记录、环保设施运行记录、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突发...

·没有借条只有银行转款可以起诉吗
    没有借条只有银行转款可以起诉吗借条可以说是能够比较好的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凭证了,但此时也要保证提供的借条是合法有效的才行。不过现实中产生了借贷纠纷的,有的人可能无法提供借条,只有银行的转款证明。那么没有借条只有银行转款可以起诉吗?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当今社...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是什么意思 一、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的日子,即产权。登记之日即为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按照取得土地的用途可确定出让年限为N年,N年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前一日即为终止日期。 《国有土地使用...

·一、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一、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1、用人单位应当在发生事故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2、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发生事故伤害之...

·网络金融诈骗罪既遂怎么量刑
    网络金融诈骗罪既遂怎么量刑如今的时代是个网络与科技迅猛发展的时代,很多的事情都能在互联网上解决,这也催生了网络诈骗的诞生。一个电话或者是一个网络链接就可能会瞬间将你的银行账户清零。那么你是否值得网络金融诈骗罪既遂怎么量刑,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 网络诈骗罪的量刑标准:1.法定刑...

·在我国房产交易中,房屋出售需要有相应的房产证,才能算合法的交
    在我国房产交易中,房屋出售需要有相应的房产证,才能算合法的交易,而一般情况下,安置房是没有房产证的,需要自己进行办理。在房屋持有人办理了房产证后,房屋才能买卖交易。那么,安置房是什么性质呢?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整理了一些资料,下面就为您解答。 一、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

·网络诈骗可以不判刑吗
    网络诈骗可以不判刑吗?网络诈骗作为一种随着互联网发展逐渐增加的诈骗新形式,是近些年来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诈骗犯是有着最低入刑标准的,如果涉案金额达不到一定得要求就不会判刑,网络诈骗作为诈骗罪的一种,是否是有着自己的规定。网络诈骗可以不判刑吗,这就要看刑法以及网络安全等法律是如何规...

·怎么对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罪量刑?
    近年来电信诈骗屡禁不止,且其诈骗方式五花八门的,有不少诈骗方式与个人信息的泄露有关。对于泄露个人信息者我们应该秉持着零容忍的态度,只要有侵权行为存在就可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让他们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怎么对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罪量刑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相关的法律规定。 1、《...

·唐山市工伤鉴定委员会相关情况是怎样?
    职工在经过工伤认定后,由于伤害程度较重致残的,将对今后的工作和生活造成较大的影响,此时,工伤赔偿对职工个人甚至整个家庭至关重要,而工伤赔偿数额大小的决定因素就是工伤鉴定的结果了,那么,作为工作鉴定机构的唐山市工伤鉴定委员会相关情况是怎样呢? 一、唐山市工伤鉴定委员会地点及组成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