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专利合同备案登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专利合同备案登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专利合同备案登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专利合同备案登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其实只要专利合同的主体条款全部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那么许可合同备案这也并不是一个必须要进行的程序,只不过是现在人们对于专利许可的这件事情都已经习惯于签完合同以后及时进行备案登记,这样以后万一发生了侵权行为的情况下也能够提供有效证件。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专利合同备案登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专利合同备案登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后,应当进行备案。
  
  第十五条 除依照专利法第十条规定转让专利权外,专利权因其他事由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专利权人变更手续。
  
  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第八十八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置专利登记簿,登记下列与专利申请和专利权有关的事项:
  
  (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
  
  第八十九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定期出版专利公报,公布或者公告下列内容:
  
  (十)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
  
  备案并不影响合同效力。 备案只是国家对专利许可行为的一种管理方式。
  
  2、如果没有备案,对于获得许可的人的权利会有一定的影响。比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第四条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据:
  
  (二)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有关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及其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未经备案的应当提交专利权人的证明,或者证明其享有权利的其他证据。
  
  3、 法律明确规定了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二、如何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
  
  (一)下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
  
  由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文本》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采用的是标准表格,因此申请者需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首页左边的“办事区、表格下载”一栏中下载所需的相关表格。
  
  (二)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相关文件相关部门
  
  1、准备专利合同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文件各一式两份:
  
  (1)许可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
  
  (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3)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4)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当事人提交的各种文件应当使用中文,用A4纸单面打印。提交的文件是外文的,当事人应当在指定期限内附送中文译文;期满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
  
  2、填写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的方法:
  
  (1)如果备案涉及的专利数量多于三件,当事人可参照申请表中专利号及专利名称的采集表格,增设申请表附页。在将备案专利的相关信息填写在附页。
  
  (2)让与人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方,受让人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方。
  
  (3)合同性质、许可种类、专利许可范围、合同签订日期、合同期限、使用费及支付方式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必须约定的内容,当事人依照合同填写相关信息。
  
  (4)专利许可范围指地域范围。
  
  (5)使用费非以人民币或美元为货币单位的,须按照近期外汇牌价将其折算成以人民币或美元为货币单位的数额。使用费为零的,支付方式为无偿。
  
  (6)当事人没有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手续的,代理服务机构名称不用填写。
  
  (三)核对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
  
  地方备案部门受理备案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形式及时将备案申请表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确认专利权、专利申请权的法律状态。对符合要求的专利合同备案申请,地方备案部门在7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准予备案证明;不符合要求的,向当事人发出不予备案通知。地方备案部门在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后3日内,将其备案意见、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文件等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专利合同备案数据库,管理备案数据,并提供公众查询。专利合同备案的有关内容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登记簿上登记,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以下内容:合同案号、让与人、受让人、主分类号、专利号、专利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合同性质、备案日期、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变更等。
  
  可是对专利转让合同进行备案,这对于专利的受让方来说是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的,到时候就算双方诉诸法院,当中就规定针对侵权行为提出申请的当事人必须要提交,当初在专利行政部门有备案登记的证明材料。
  
  

·结婚多少年是夫妻共有财产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
    结婚多少年是夫妻共有财产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的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

·交通事轻微伤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交通事轻微伤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交通事轻微伤赔偿标准如下:交通事故轻微伤,伤者可以要求医疗费,营养费与误工费等。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盗窃罪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新近出台了《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号,自2013年4月4日起施行,以下简称《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4号,自1998年3月17日起施行,以下简称《9...

·家庭冷暴力算不算家暴?
    家庭冷暴力算不算家暴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明确规定:“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在此之前,我国对家庭暴力的定义是:“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

·非法吸收资金是不是非法集资诈骗罪?
    有很多企业以高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这里的吸收资金有分为私募和非法集资,我国目前对这两者的界限不明,不过,对于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就属于诈骗。下面是吸收资金是不是非法集资诈骗罪的具体解释?请随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非法吸收资金是不是非法集资诈骗罪? ? 刑法第一...

·一方有病另一方起诉离婚可以离婚吗
    我们知道男女结婚的时候,如果一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时,此时就是属于禁止结婚的条件,不会允许男女领取到结婚证的。鉴于此,有的夫妻在婚后发现一方患病了,此时不想拖累自己而生出了离婚的打算。那么一方有病另一方起诉离婚可以离婚吗?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有病另一方起...

·什么是伤残司法鉴定申请书?
    众所周知,我国很多事故的赔偿都是需要根据伤残等级来得出具体赔偿标准的,所以按照规定提交伤残司法鉴定申请书尤为重要,那您知道什么是伤残司法鉴定申请书吗?都有哪些鉴定流程呢?下面由我们为您解答疑惑。 一、伤残司法鉴定申请书的概念 伤残司法鉴定申请书是指申请人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交的一...

·债权转让时无需取得债务人的同意吗
    债权转让时无需取得债务人的同意吗 一、债权转让时无需取得债务人的同意吗? 各国民法对债权的转让是否须经债务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存在不同的主张。 1、自由主义。 德国民法典主张债权原则上可以自由转让,不以取得债务人同意或通知为必要要件。美国法实际也是承认合同权利的转让无须经过债...

·崇仁县医患调解办法是什么?
    崇仁县医患调解办法是什么?在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的今天,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医患纠纷。正确处理好医患纠纷问题,对患者来说是莫大的安慰,也能让医方尽到应尽的责任。对于医患纠纷的解决机制,我国各个省市的政府都出台了相关行政法规加以规定。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崇仁县医患调解办法。 一、患者与医院...

·住房公积金贷款多久能发放
    从提出申请开始计算,到成功放款,时间应该在20-30天时间。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后,信用部门还要对你的信用等级进行评级,这个时间约一周;然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你的资料进行审核,这也需要一周左右;通过后才能签订贷款合同,然后很快就能放款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