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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主体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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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主体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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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即合同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可以作为合同主体是新合同法增加的内容。

  

  业务人员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首要的事情就是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身份。

  

  即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应素要和审查的资料包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法人资格证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合同书经办人员的身份证明以及担保书等。

  

  具体审查办法和识别技巧参见本网站相关内容,并避免以下两种情况出现:

  

  @仅凭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合同专用章等不全面、不规范的证明文件便签订合同。

  

  @凭老关系,熟面孔或熟人的介绍等便草率地签订合同。

  

  凡是伪造、仿冒他人名义或虚构假主体的行为都属欺诈行为。主要有:

  

  (1)伪造假证明文件,如假介绍信,用来证明自已的身份,仿冒他人签订合同;

  (2)以假单位的名义对外订立合同;

  (3)盗用其他单位名义对外订立合同。

  

  为进一步搞清楚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容易出现问题,下面讨论几个似是面非的问题,在实际业务中要特别注意。

  

  

  

  不一定明确的问题

  

  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不管有无营业执照均有效。

  

  用部门章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法律实践表明:多数情况下有效。

  

  临时机构签订的合同出现问题,告谁?

  

  承办单位。

  

  合同主体应该签字还是盖章?

  

  国外以签字为准,中国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均有效。合同主体名称、合同章要一致。一定到对方公司去盖章,加盖经常使用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搞不清楚的情况下就多盖章,比如:增加上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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