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叉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叉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您的位置:首页  »  
 

叉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说到交通事故,相信您都会想到叉车发生交通事故,这是一种常见的交通事故的情形,处理的过程和一般的交通事故有很多类似的地方,但也有不同。那么,叉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呢,叉车发生交通事故容易发生的原因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叉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如果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人身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法律制度。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是自然人,客体是身体健康权或生命权,赔偿的方式是财产赔偿,赔偿的义务人是致人损害的致害方。所谓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就是指因侵害自然人的身体健康权或生命权而提起诉讼的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案件,包括因赔偿义务人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
  
  
  二、叉车发生交通事故容易发生的原因有哪些?
  
  叉车事故发生的因素比较多,我们应该综合来看,并不是仅仅某一个因素导致了叉车事故。一般都是多个因素的组合导致了叉车事故的发生,我们唯有在分析叉车事故发生的原因方面把导致因素分类整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同类叉车事故发生的几率。
  
  1、叉车管理方面因素导致叉车事故发生
  
  1)操作叉车的工人缺乏培训或者培训不当。
  
  2)生产因素影响,如速度、工作压力等。
  
  3)缺乏合适的工具、配套设备配合。
  
  4)叉车管理人员对叉车工作分配不当。
  
  5)叉车没有定期保养,导致叉车长期处于不佳状态。
  
  6)叉车到了退休报废时间,没有及时处理继续使用。
  
  2、叉车驾驶方面因素导致叉车事故发生
  
  1)驾驶叉车速度过快。
  
  2)叉车超载搬运、升高、堆垛。
  
  3)转弯速度过快、转弯加速。
  
  4)叉车使用区域周围没有警戒线,叉车工作周围有人。
  
  5)工作中的叉车之间沟通不畅。
  
  6)叉车载人升高。
  
  7)叉车停放位置未严格规划管理。
  
  8)叉车清洁工作未到位,导致碎布等杂物缠绕叉车。
  
  9)叉车驾驶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10)叉车管理不当,特技驾驶,玩闹,无证驾驶。
  
  11)叉车负载物松散,升高堆垛导致负载物下落,严重的会导致叉车失衡。
  
  3、使用工况方面因素导致叉车事故发生
  
  1)叉车工作过道过于狭窄。
  
  2)叉车使用通道过于杂乱
  
  3)交叉路口和门上有障碍物。
  
  4)工作区的交通量庞大。
  
  5)噪音、异味、又都气体、粉尘、光线不足。
  
  6)叉车工作通道上有倾角比较大的斜坡。
  
  7)工作路况过差。
  
  8)下雨天叉车在路况较差的工况下作业。
  
  4、设计缺陷方面因素导致叉车事故发生
  
  1)叉车刹车系统失灵
  
  2)转向系统发生故障
  
  3)离合器、换挡联动装置、动力传输、电路出现故障。
  
  4)液压系统出现故障
  
  5)叉车安全方面设计缺陷
  
  6)叉车视野盲点太多。
  
  7)叉车驾驶室控制和仪表显示布局不科学。
  
  5、周边方面因素导致叉车事故发生
  
  1)叉车使用通道和行人通道没有分离开来。
  
  2)叉车工作区域没有明显限制闲杂人员进入的标志。
  
  3)叉车没有自身的工作安全区域。
  
  4)叉车工作区域需要保持足够宽敞。
  
  5)叉车工作区域不能有障碍物。
  
  6)行人对叉车喇叭没有安全意识感。
  
  7)在行人区未对叉车行驶速度做严格限制。
  
  8)避免叉车进入人流量比较大的区域工作。
  
  6、叉车本身方面因素导致叉车事故发生
  
  1)乘驾式叉车,如内燃叉车、座驾式电动叉车、LPG叉车、三支点电动叉车、前移式电动叉车等机动叉车,由于机动性能强,动力强劲,不易控制,容易发生叉车事故。
  
  2)小型仓储叉车,如电动堆高车、电动搬运车,这类叉车一般出现叉车事故的原因是叉车驾驶人员不能准确评估叉车使用工况,导致叉车倾倒、货物下落,从而导致叉车事故发生。
  
  综上所述,在叉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这个问题上,我们首先要做到不要慌张,要冷静的对待这个问题,考虑协商解决,然后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考虑司法途径进行解决。叉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是比较多的,所以您一定要注意行车安全,减少事故发生

·作品著作权登记保护期限究竟有多久?
    我国目前对于抄袭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每一个好的作品现在都有相关的法律保护。作者在完成著作后可以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作品著作权登记保护,这样作者再发现有抄袭文章之后就可以拿起手中的法律武器依法维权。但是作品著作权登记保护期限究竟有多久呢?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因此对它们的保...

·工伤死亡赔偿范围有哪些
    如果工作人员因工伤死亡,工作单位要赔偿给职工亲属一部分经济赔偿,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等。我国的相关法律对工伤死亡赔偿范围以及工伤死亡赔偿标准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说明。我们来看一下工伤死亡赔偿范围有哪些? 一、工伤死亡赔偿范围 工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

·网络诈骗200万犯法吗
    网络诈骗200万犯法吗? 如今,互联网高度发展,极大方便人们生活的同时,也伴随着一系列网络安全问题,各种网络诈骗的手段层出不穷,各种骗局令人防不胜防。网络诈骗的金额有大有小,小到几十几百,大到百万千万,那么,网络诈骗200万犯法吗?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什...

·什么是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罪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不对妇女进行解救,就可能触犯了我国《刑法》规定的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罪,那么什么是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罪怎么判?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

·在法定继承中,应当如何分配遗产?
    在法定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已放弃继承或继承权丧失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在分配遗产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同一顺序继...

·女方要退婚都退什么钱
    女方要退婚都退什么钱 只退还男方的彩礼彩金。而吃饭,零食,坐车,买衣服或其它费用,男方是不应该跟女方斤斤计较去讨要的。男方应大度,应该给对方一点怀念的东西。男方为女方所有开支都可以索赔。 退婚有两种可能: 1、一种是对方认为和你没有感情,要和你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

·怎样算正当防卫过度
    下班回家的路上却被不法分子跟踪并进行了骚扰,是忍气吞声还是行使自己的权益,赶走色狼?这里涉及到的权益就是正当防卫,要如何正确的行使我们的权利,要先了解什么是正当防卫,怎样又算正当防卫过度。本文中,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又称自我防卫,简称自卫),是...

·劳动合同是员工在正式工作前与用人单位必须要签署的文件
    劳动合同是员工在正式工作前与用人单位必须要签署的文件,在劳动合同当中明确的规定了双方的权责义务。但是在一些不规范的企业当中,由于对于法律意识的缺乏,有时会出现常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那么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已经10年了怎么办? 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已经10年了怎么办? 工作十年...

·我国工伤认定原则有哪些?
    在人们日常工作的时间和过程中,因为发生意外或职业病导致人身受到损害,需要工伤保险获得帮助补偿,就要用人单位和受伤员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对此我们首先要了解我国法律中工伤认定原则有哪些? 一、工伤认定原则 工伤认定原则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

·一、行政拘留有案底吗对子女有影响吗?
    一、行政拘留有案底吗对子女有影响吗?一般的行政拘留是有违法记录的,“案底”并不是法律上的规范用语,没有法律规定什么是“案底”。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会制作形成治安拘留档案,保留在原办案单位,且永久存档,行政拘留记录一般对子女是没有影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