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叉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叉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您的位置:首页  »  
 

叉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说到交通事故,相信您都会想到叉车发生交通事故,这是一种常见的交通事故的情形,处理的过程和一般的交通事故有很多类似的地方,但也有不同。那么,叉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呢,叉车发生交通事故容易发生的原因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叉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如果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人身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法律制度。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是自然人,客体是身体健康权或生命权,赔偿的方式是财产赔偿,赔偿的义务人是致人损害的致害方。所谓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就是指因侵害自然人的身体健康权或生命权而提起诉讼的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案件,包括因赔偿义务人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
  
  
  二、叉车发生交通事故容易发生的原因有哪些?
  
  叉车事故发生的因素比较多,我们应该综合来看,并不是仅仅某一个因素导致了叉车事故。一般都是多个因素的组合导致了叉车事故的发生,我们唯有在分析叉车事故发生的原因方面把导致因素分类整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同类叉车事故发生的几率。
  
  1、叉车管理方面因素导致叉车事故发生
  
  1)操作叉车的工人缺乏培训或者培训不当。
  
  2)生产因素影响,如速度、工作压力等。
  
  3)缺乏合适的工具、配套设备配合。
  
  4)叉车管理人员对叉车工作分配不当。
  
  5)叉车没有定期保养,导致叉车长期处于不佳状态。
  
  6)叉车到了退休报废时间,没有及时处理继续使用。
  
  2、叉车驾驶方面因素导致叉车事故发生
  
  1)驾驶叉车速度过快。
  
  2)叉车超载搬运、升高、堆垛。
  
  3)转弯速度过快、转弯加速。
  
  4)叉车使用区域周围没有警戒线,叉车工作周围有人。
  
  5)工作中的叉车之间沟通不畅。
  
  6)叉车载人升高。
  
  7)叉车停放位置未严格规划管理。
  
  8)叉车清洁工作未到位,导致碎布等杂物缠绕叉车。
  
  9)叉车驾驶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10)叉车管理不当,特技驾驶,玩闹,无证驾驶。
  
  11)叉车负载物松散,升高堆垛导致负载物下落,严重的会导致叉车失衡。
  
  3、使用工况方面因素导致叉车事故发生
  
  1)叉车工作过道过于狭窄。
  
  2)叉车使用通道过于杂乱
  
  3)交叉路口和门上有障碍物。
  
  4)工作区的交通量庞大。
  
  5)噪音、异味、又都气体、粉尘、光线不足。
  
  6)叉车工作通道上有倾角比较大的斜坡。
  
  7)工作路况过差。
  
  8)下雨天叉车在路况较差的工况下作业。
  
  4、设计缺陷方面因素导致叉车事故发生
  
  1)叉车刹车系统失灵
  
  2)转向系统发生故障
  
  3)离合器、换挡联动装置、动力传输、电路出现故障。
  
  4)液压系统出现故障
  
  5)叉车安全方面设计缺陷
  
  6)叉车视野盲点太多。
  
  7)叉车驾驶室控制和仪表显示布局不科学。
  
  5、周边方面因素导致叉车事故发生
  
  1)叉车使用通道和行人通道没有分离开来。
  
  2)叉车工作区域没有明显限制闲杂人员进入的标志。
  
  3)叉车没有自身的工作安全区域。
  
  4)叉车工作区域需要保持足够宽敞。
  
  5)叉车工作区域不能有障碍物。
  
  6)行人对叉车喇叭没有安全意识感。
  
  7)在行人区未对叉车行驶速度做严格限制。
  
  8)避免叉车进入人流量比较大的区域工作。
  
  6、叉车本身方面因素导致叉车事故发生
  
  1)乘驾式叉车,如内燃叉车、座驾式电动叉车、LPG叉车、三支点电动叉车、前移式电动叉车等机动叉车,由于机动性能强,动力强劲,不易控制,容易发生叉车事故。
  
  2)小型仓储叉车,如电动堆高车、电动搬运车,这类叉车一般出现叉车事故的原因是叉车驾驶人员不能准确评估叉车使用工况,导致叉车倾倒、货物下落,从而导致叉车事故发生。
  
  综上所述,在叉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这个问题上,我们首先要做到不要慌张,要冷静的对待这个问题,考虑协商解决,然后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考虑司法途径进行解决。叉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是比较多的,所以您一定要注意行车安全,减少事故发生

·质押担保和抵押担保的区别有哪些?
    质押担保和抵押担保的区别有哪些? 一、抵押与质押的概念区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

·进口贸易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进口贸易合同范本是怎样的进口贸易合同范本 卖 方:—— 合同号码:—— 买 方:——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货物名称、规格 (2)数量 (3)单价 (4)总值 包装及唛头 包装:小捆70-120千克及 卖方有权在3%以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

·恶意注册商标侵权如何认定?
    恶意注册商标侵权如何认定? 一、恶意注册商标侵权如何认定? 恶意注册就是指恶意抢注他人商标。一般是他人使用在先,而且有一定的名气,但是没有注册的商标,最容易被其他的人抢先注册。 1、商标法对商标的保护是实行申请在先原则,而不是使用在先原则。谁先申请,谁就获得商标法的保护。这...

·认缴注册资本印花税怎么交
    认缴注册资本印花税怎么交?按照注册资本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后,认缴但未实际收到投入的资本时,无需缴纳印花税,待实际收到投入资本时再缴纳印花税。印花税账务处理:实际收到资本注入时:借:税金及附加——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的具体内容是:1、允许自主...

·技术引进合同
    

1.格   

·商标侵权的证据构成包括哪些?
    商标侵权的证据构成包括哪些?1、有关侵权者情况的证据。 常言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因此,侵权者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情况,都是商标权人首先应了解的。了解这些情况对商标权人对付商标侵权应采取什么样的策略是很重要的。2、有关侵权事实的证据。 构成商...

·劳动合同续签二年可以吗
    我们都知道,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续签劳动合同的。但是续签多久,大多数人对此并不清楚,有人问我们,劳动合同续签二年可以吗?这个问题,我们做出了解答,请阅读下文。 一、劳动合同续签二年,可以吗 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劳动合同的续签时间做出强制性规定...

·公司法人怎么交社保吗手续是什么?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公司法规定,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公司企业必须为其所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购买社保。那么公司法人作为公司企业的法律代表人和创立者,公司企业是否需要为其购买缴纳社保?公司法人怎么交社保吗?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是否需要为其缴交社会保险,需要根据...

·企业名称侵犯商标权司法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原告以他人注册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等侵犯其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企业名称权等在先权利为由提起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原告以他人使用在核定商品上的注册...

·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是多长
    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是多长 民事诉讼中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而在刑事诉讼中,也有类似的限制,即追诉时效。对于一起刑事案件,若超过了规定的追诉时效的,则原则上就不能在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了。那法律中规定的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是多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刑事犯罪的追诉期...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