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诉讼证据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诉讼证据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诉讼证据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要是交通事故给他人造成了人身损害的,此时会涉及到很多项目的赔偿,其中就包括了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赔偿,但是要求肇事者做出这方面的赔偿,也要提供相应的证据。那到底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诉讼证据有哪些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生活费
  
  1 、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上一年度标准。
  
  2、 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
  
  3 、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户口、身份证明及街道、乡镇政府的证明。
  
  4、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被抚养人予以正确认定劳动能力,应限于因受年龄或身体、精神的限制而无法从事必要的生产经营活动,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是指十六岁以下或由医院证明长期生病和残者等无经济来源的人。即自己不能养活自己的人,且必须是死者生前的抚养人,对虽然无劳动能力,但有其经济来源的人,也不应赔偿死者生前被抚养人生活费。
  
  5、在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前不需要其实际抚养,而在受害人受害后丧失了生活来源或在受害人受害后出生的子女,也应支付必要的生活费。
  
  6、对超过16周岁继续在全日制学校上学的学生,凭学校证明应抚养到毕业。
  
  7、受害人是唯一抚养人的,侵害人应当承担被抚养人的全部生活费
  
  8、在事故发生后至赔偿前被抚养人死亡的,不应赔偿被抚养人的生活费,但应给予适当的补偿。
  
  9、 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的事故残疾者是指伤残等级为1----5级残疾者,6----10级的残疾者不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
  
  10、关于必要生活费的期限:《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计算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抚养费少计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被抚养人70周岁以上的抚养费至少五年。对其他被抚养人抚养五年。
  
  二、被抚养人生活费证据
  
  1 、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
  
  2 、被抚养人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3 、在校学生学校的证明;
  
  4 、街道或乡(镇)政府及派出所出具的抚养关系证明。
  
  三、医疗费及交通费证据
  
  1、转院治疗或到医院就诊的,其本人和陪护人员的交通费及参加事故处理人员有关的交通费,一般按照实际必须的普通交通工具的票据。
  
  2、特殊需要乘坐出租车、飞机、火车软卧和轮船二等舱的应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的证明。
  
  3、到外地就医、配置残具、参加事故处理等必须在外地住宿的,应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的证明及住宿的发票。
  
  通常因为交通事故造成了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才需要对受害人需要抚养的人做出相应的赔偿。当然,此时也需要提供证据。那到底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诉讼证据有哪些,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我国的公司法中的公司指什么?
    我国的公司法中的公司指什么? 我国的公司法对公司的概念及相关性质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保证正常的公司设立、管理等秩序。可是,有很多人对公司的概念还是比较疑惑。那么,我国的公司法中的公司指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的概念 公司...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一、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一份劳动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一些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1、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 行为能力是签订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须有法律上认可的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来说,一个10...

·医患投诉的处理流程
    医患投诉的处理流程 一、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

·夫妻婚内债务免责协议具有司法效力吗?
    夫妻婚内债务免责协议具有司法效力吗?夫妻婚内债务免责协议具有司法效力,离婚时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同样的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也要进行分割。如果婚内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离婚时妻子就要承担一部分债务;如果有证据证明婚内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并且没有用于夫...

·酒店酒水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文是怎样的
    酒店酒水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文是怎样的? 酒店餐饮酒水购销合同书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双方责任 甲方: 1、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质量必须符...

·质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质押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质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质押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一、什么是质押贷款? 质押贷款是指贷款人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 可作为质押的质物包括:国库券(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储蓄存单等有价证券...

·交通事故自行急救
    车载急救包与道路应急标识架以及灭火器等备件是必需的。 “不怕一万,只怕万一”,私家车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时有人员受伤,小小的车载急救包或许可以派上大用场。原因很简单,大多数交通事故发生时,医院的救护车很难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实施营救,危急关头,自救显得异常重要。 事发现场的4分...

·专利权强制使用实施许可行为的类型有哪些?
    专利权强制使用实施许可行为的类型有哪些?1、合理条件强制许可《专利法》第48条规定,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合同是我们在法治社会中经常遇到的事情,因为只有签订了合同协议
    合同是我们在法治社会中经常遇到的事情,因为只有签订了合同协议才能保障双方的利益不会因为个人原因造成损失,我们在贷款的时候不要进行抵押固定资产,一般抵押的都是房产在抵押的时候要签的合同,那南京房产抵押合同怎么写?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方、抵...

·盗伐林木罪重大标准是怎么认定的?
    盗伐林木罪重大标准是怎么认定的?(一)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株以上或者毁坏珍贵树木致使珍贵树木死亡三株以上的;(二)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立方米以上的;(三)为首组织、策划、指挥非法采伐或者毁坏珍贵树木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本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