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司法出资不到位怎么处理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公司法出资不到位怎么处理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法出资不到位怎么处理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很多公司在运营的过程中有的时候可能会遇到出资不到位的问题,那么在公司遇到公司法出资不到位的问题的时候,应当如何进行处理呢?在这种情况下,首先应该判定出让股权的股东是否有对不足的出资额进行补足的义务,如果有义务的股东应当依法进行补足。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从法律角度看,涉及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在明知股权存在出资瑕疵,仍然受让该瑕疵股权的情形下,该受让股权的股东是否负有补足出资的义务;二是对于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其股东权利是否应当受到相应限制。对于创立股东未足额缴付出资,在股权转让后,受让股权的股东是否应当补足出资的问题,我国《公司法》并无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也无相关司法解释。有学者认为,瑕疵出资股东对公司资本的充实责任为法定的特别民事责任,此种责任的承担主体仅及于公司设立时的瑕疵出资股东自身,而不及于瑕疵出资的原始股东之继受股东,因为受让方受让的是股东权利,并不包括股东的出资义务及违反该义务的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对该问题的处理不一。 但是,在本案中,b公司的原股东未履行对a公司的出资义务,而b公司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受让原股东的股权时,对于原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股权存在瑕疵等情况是明知的,而且在股权转让协议中予以确认,b公司因而继受了资本充实的义务。因此,b公司应当对a公司承担出资不实的法律责任,即应向a公司履行补足出资的义务。对于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其股东权利是否应当受到相应限制,我国公司法也未作出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也无相关的司法解释。但是,《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从《公司法》的规定看,股权分红的权利和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均依据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行使,若某股东虽然认缴了出资,但并未实际出资,或者未足额出资,则该股东只能以其实际出资所占比例行使上述权利。《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虽然该条并未明确该出资比例是认缴的出资比例,还是实缴的出资比例,但是,参照《公司法》第35条的规定,此处也应是指实缴的出资比例,因为虽然股东出资不到位并不影响其股东资格的取得,但是,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应当是对等的,股东享有股东权利的前提是承担股东义务,与出资义务相对应的股东权利只能按照实际出资比例来行使。因此,从《公司法》的立法精神看,对于出资存在瑕疵的股东,其股东权利应当受到限制。当然,在司法实践中,对此同样也存在较大争议。公司法出资不到位的时候,需要由有补足出资额的责任股东莱进行补偿,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没有足额出资的股东,在行使股东的权利的时候,只能够按照出资额的多少以及出资比例来确定该股东所享有的权利,一般足额出资的股东可以优先享有权利。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诉讼离婚程序分哪三步?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

·可以在借条上面能写收款吗?
    可以在借条上面能写收款吗?1、借条和收条是否可以写在一张纸上,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判断,若是写在一张纸上,并不会影响到收条的效力,那么就可以选择写在一张纸上。至于是否会影响借条的效力,可以不用考虑,这是由于钱还清之后,借条实际上就无效了。2、由于借条是对方留下的凭据,收条则是还完...

·公司债券托管人如何找
    公司债券托管人如何找 一、公司债券托管人如何找 首先找一家比较放心的券商开户,比如创新试点或规范发展类券商,名单可上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查询,主要是买交易所市场的债券如国债、企业债、转债等 或者也可以到银行通过其购买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这个市场对机构是开放的,有国债、企业债、A...

·合同接解除后可否主张违约金?违约金的性质是什么?
    合同接解除后可否主张违约金?违约金的性质是什么? 一、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所谓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具备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向将来消灭的一种行为。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是使合同关系消灭。但对于合同解除以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如何处理...

·购房人不付延迟付房款的违约金,出卖人可以不交付房屋吗?
    实际中,在签好购房合同后,要是有下面的事情发生时,就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了: 1、买卖双方协议解除 2、卖家违反合同约定 (1)你跟卖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卖家那边没有告诉你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家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关于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成立要件的司法解释
    现如今社会在不断的发展,人们的生活也在不断的提高。更重要的是现在犯罪的人也越来越多,其中最多的就是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它主要是刑法中规定的一种犯罪行为,法律规定如果不报、谎报安全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将有可能被判刑或者拘役,所以说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非常严重的,那...

·立遗嘱需要子女都在场吗
    立遗嘱需要子女都在场吗?子女是否在场,不是判断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立遗嘱不需要子女在场,即使一个抄子女都不在场,只要遗嘱人所立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即可。一份遗嘱合法有效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行为能力,即遗嘱人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作出遗嘱意思...

·棉花定购合同(1-2)
    棉花定购合同(1)
  
  订立合同双方:
  供方:____植棉户,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____收购站,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现行收购棉花政策,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定购的棉花名称、品级、数量、...

·知识产权保障署名权合同怎么写 知识产权的种类是非常多的,确
    知识产权保障署名权合同怎么写 知识产权的种类是非常多的,确切的来说就是该项发明或者是艺术创作是某一个人拥有的知识财产权,其他人或者是单位在没有经过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是不能自己用来做商业性、盈利性的运作的。如果要用的话,除非双方同意,并且由具体的合同为证。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知...

·老百姓怎样告网络诈骗公司?
    老百姓怎样告网络诈骗公司?如今网络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好处,人们在上网的时候,如果不注意可能陷入网络诈骗陷阱。不少人被网络诈骗公司骗过,有的人忍气吞声,而有些法律意识强的,会选择报警,或者直接起诉网络诈骗。那么老百姓怎样告网络诈骗公司?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怎样告...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