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可以与精神病人协议离婚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可以与精神病人协议离婚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可以与精神病人协议离婚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手续,而此时离婚肯定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之上,若夫妻一方属于精神病人的话,那么此时另一方可以与精神病人协议离婚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可以与精神病人协议离婚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是不能够协议离婚的。理由是: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双方要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且该一致意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法律认为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对离婚问题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思。所以,与精神病人所达成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
   二、协议离婚后能否再起诉
  很多正在与对方谈判离婚的当事人都会有疑问,即一旦与对方协议离婚后发生争议或者后悔,能否向法院再起诉?由于离婚主要涉及三方面的事情,即: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及离婚财产分割。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一般的协议离婚,在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并办理完成协议离婚手续后,除解除婚姻关系的问题外,可以就子女抚养与离婚财产分割再次起诉。
  首先,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又可以细分为子女由谁抚养及抚养费数额两方面。虽然办完协议离婚手续,但离婚后如果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如一方死亡或丧失抚养能力、孽待子女、子女实际花销增大等,都可以再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抚养费数额等。
  其次,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如果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当事人因离婚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另外: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未发现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现实中有很多当事人在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在离婚时隐瞒了大量夫妻共同财产,为此可以向法院再次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之诉。经过法院审判,他们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很好的保护。
  因为精神病人无法准确的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就无法做出离婚的意思表示,法律中就规定若夫妻中一方是精神病人的话,是不能以协议方式离婚的。因此,可以与精神病人协议离婚的说法就是不准确的。但此时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间接损失由谁承担?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间接损失由谁承担?由出租人承担,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

·当事人主动还款行为是否构成诉讼时效中断
    当事人主动还款行为是否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当事人主动还款行为能构成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

·北京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
    实际生活中,很多家庭已经有了第一套房产,由于某种原因,还想要购买第二套房产。第二套房产在购买之前,需要进行第二套房产认定,才能进行接下来的房产购买。我国相关法律对第二套房也有一定的认定标准,下面将北京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详细的介绍给您。 北京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 通过北京...

·劳动关系建立的依据有哪些?
    劳动者与企业之间发生劳动纠纷,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仲裁机构在对劳动纠纷进行处理时,首先应确认劳动者与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事实上,有许多企业并不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对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就显得十分重要的。那么劳动关系建立的依据有哪些?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

·拐卖妇女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拐卖妇女罪其实与拐卖儿童罪是连在一起的,属于一个选择性罪名。实践中,不管是拐卖妇女的行为还是拐卖儿童的行为,只要达到了规定的标准构成犯罪的,那么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具体来说拐卖妇女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拐卖妇女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拐卖妇...

·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
    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当婚姻发生矛盾时,最好的方法就是和平离婚,但是双方中的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那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了,起诉离婚拿证据来进行胜诉,那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据了?下面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 1.婚姻诉讼的证据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酒驾肇事逃逸交警怎么处理
    按照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定罪,即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危险驾驶罪定罪罪名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

·债务融资和债权融资模式有什么区别?
    债务融资和债权融资模式有什么区别? 一、债权融资模式: 1、国内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 2、国外银行贷款 国外银行贷款,顾名思义,是由外资银行向 企业提供的贷款。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协议中,对于银行业的开放...

·取消缓刑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若公民实施的行为可能会严重危害到社会,那么,此时公民不仅需要承担民事处罚,还需要承担刑事处罚。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结束后,会做出相应的判决,此时律师可以提出缓刑的请求,由于我国制定刑法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故而只要满足了取消缓刑的条件,司法机关一般都会应允其请求。一、...

·个人借款利息怎么算,没约定利息怎么办
    个人借款利息怎么算,没约定利息怎么办 一、个人借款利息怎么计算? 个人借款合同中,利息条款的约定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利息,这也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但是,实践中,对利息问题的争议比较多,涉及问题较复杂,由于生活中个人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本身具...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