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个人借款利息如何算比较好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个人借款利息如何算比较好
您的位置:首页  »  
 

个人借款利息如何算比较好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个人借款合同中,利息条款的约定是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利息,这也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之一。那么,在实践中,个人借款利息如何算比较好呢?此外,关于个人借款利息又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将为您一一讲述。
  一、个人借款利息如何算比较好
  有的明确约定了利息,有的就没约定利息,有的仅仅口头约定了利息,还有的约定不明确等情况经常出现,也有人把利率约定不明作为利息约定不明来处理。事实上,“利息”是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的货币报酬,合同法规定的利息是贷款人给予借款人的一种权利。“利率”是指在一定时期内贷款人付给借款人的利息数与借款数的比例。利息与利率的关系为:利息=本金×天数×利率。因此,利息与利率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当事人因利率发生争议,并不必然导致利息约定不明。
  二、个人借款利息要注意什么
  在计算个人借款利息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约定了利息利率的,在计算利息时即按双方约定写明的利率计息。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法律对上限进行了限制,超过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4倍的部分无效。另外,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如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2、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若干意见》第8条规定,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在实际案例中,到底是否支付利息,法院有自由裁量权,判决支付利息或不支付都是有法律依据的。3、个人借款中,当事人双方可以明确约定无息借款。如果约定了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利息计算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进行。综上,是关于“个人借款利息如何算比较好”以及“个人借款利息要注意什么”的有关个人借款利息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此外,由于生活中个人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本身具有的特定关系及合同的复杂性,使得利息条款的约定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因此,在实践中,对利息问题的争议比较多,涉及问题较复杂。所以当您遇到有关个人借款利息的纠纷时,建议您最好是去咨询下债权债务方面的专家律师,避免经济损失。
  
  
  

·青岛崂山区起诉离婚要到哪个法院?
    随着社会观念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越来越不受束缚,离婚率也相对增加,如果户口在青岛崂山区,现在想要起诉离婚应该到哪个法院?很多青岛崂山的朋友并不清楚,这个也是由多个因素所决定的,接下来就介绍一下青岛崂山区起诉离婚要到哪个法院。 一、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若被告...

·软件著作权归属如何确定
    软件著作权归属如何确定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加重,软件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也受到您的重视,想要避免自己的软件著作权被侵权使用,首先我们就要确定的是软件著作权归属与谁,今天整理了关于软件著作权归属如何确定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在通常情况下,软件著作权一般由软件开发者享有。但是...

·现实中,有的人租房是为了自己居住使用,当然也有那种租房来办公
    现实中,有的人租房是为了自己居住使用,当然也有那种租房来办公的情况。租赁房屋的用途不同,那自然选择的房屋类型就不一样,与此同时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租房合同也是不同的。下文中,我们带来住房屋租赁合同常用版一份,帮助你了解相关内容。 住房屋租赁合同常用版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

·如何认定盗窃侮辱尸体罪
    盗窃、侮辱尸体罪是选择性罪名,盗窃尸体罪,是指秘密窃取尸体,置于自己实际支配下之行为。侮辱尸体罪,是指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的行为。那在司法实践中,应该如何认定盗窃侮辱尸体罪呢?具体来说,盗窃侮辱尸体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请看以下内...

·公司债权债务转移协议应该怎么写
    公司债权债务转移协议应该怎么写 其实平时在生活当当我们和别人借了钱以后,如果同时又和其他人之间形成了债务债权关系,那么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之下,就可以将这种债务债权关系通过转让的方式,最终使得各方的权益都不被侵犯,具体到公司之间的债务债权转让的话,必须要以书面的公司债权债务转移协议...

·非婚生子女继承权跟婚生子女相同吗
    非婚生子女继承权跟婚生子女相同吗 一、非婚生子女继承权跟婚生子女相同吗? 非婚生子女继承权跟婚生子女是相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可以被判缓刑吗
    对于故意伤害犯罪,针对不同的损害程度,对行为人的量刑是不同的。其中造成轻伤的处罚是相对较轻的,那么此时是否能适用缓刑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资料,告诉你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可以被判缓刑吗。 一、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可以被判缓刑吗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刑法挪用特定款物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我国在政府财政支出中 特别设立民政事业费一项,包括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以便帮助人民群众战胜自然灾害,解决生活中的具体困难。这对于安定群众生活,以及恢复再生产能力,将困难和灾害限制在最小的...

·工伤鉴定监督由谁来执行
    其实,工伤鉴定也是属于司法鉴定当中的一种类别。既然涉及到我国的司法建设,那么就必须保障其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做到这一点,不能仅仅依靠鉴定部门的自我要求,还是需要各种的监督机构和法规来进行约束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工伤鉴定监督由谁来执行? 一、工伤鉴定监督由谁来执行?...

·买卖婚姻和拐卖妇女的区别是什么?
    买卖婚姻和拐卖妇女的区别是什么? 构成拐卖妇女罪的条件: 拐卖妇女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的行为。 本罪的对象限于妇女。妇女是指年满14周岁的女性。这里的妇女儿童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既可以是与行为人无任何关...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