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您的位置:首页  »  
 

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最好有明确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六、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七、双方当事人的签名、时间;
  
  离婚协议书范文
  
  立协议人:×××,男,一九××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女,一九××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与×××于一九××年××月××日在××××登记结婚,现因××××××××××,已无法共同生活,故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现就财产及子女抚养达成如下协议: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如果没钱给抚养费会坐牢吗
    相信我国公民对于社会抚养费这一法律名词并不陌生,我国制定的社会抚养费是根据我国国情来制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很好的维护了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但是在具体操作的时候,很多人在超生的情况下,却没有经济能力向国家支付社会抚养费,其实这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如果没钱给抚养费...

·购房认购书效力是怎样的
    一般在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开发商会先与购房者签订一份商品房认购书,同时要求购房者支付一定的购房定金。对于这个认购书而言,相信大多数人对其效力都没有深究过,那到底购房认购书效力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房认购书效力是怎样的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

·医疗过错参与度是什么?
    医疗过错参与度是什么 一、医疗过错参与度是什么 医疗过错参与度是指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据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机构对患者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疗方过错行为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评定和判断,从而为诉讼案件的公正裁判提供...

·土地闲置费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土地闲置费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公民有使用土地的权利,公民在获得土地使用权之后,就可以根据实际用途使用该处土地了。但如果公民在获得土地之后没有合理利用,使土地产生闲置,那么就要缴纳一定的土地闲置费。那土地闲置费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土地闲置...

·融资租赁的法律风险
    融资租赁,又称金融租赁或财务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供货人和租赁标的物的选择,由出租人向供货人购买租赁标的物,然后租给承租人使用。   融资租赁的特征一般归纳为五个方面。      一,租赁标的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

·商标注册的续展期和宽展期是什么
    商标注册的续展期和宽展期是什么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因此,商标宽展是指商标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商标续...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及赔偿比例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及赔偿比例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有四个等次,分别是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四种情况 (一)全部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2018最新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2018最新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一) 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

·交通事无人伤亡故误工费是否需要赔偿?
    交通事无人伤亡故误工费是否需要赔偿? 发生撞车事故无人受伤,是不需要对当事人赔偿误工费的。 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法律上的补救。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