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男方起诉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男方起诉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男方起诉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男方起诉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婚姻法》中有关离婚后房屋分配的规定根据《婚姻法》,男方提出离婚财产分配时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 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1、婚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方承担;2、婚前由一方名义支付的首期属于支付方个人财产;3、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二、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男方提出离婚财产分配,若夫妻双方一方有一下行为,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1、房屋如登记在双方名下,可要求均分。2、婚后银行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均分。3、协商不成,可起诉离婚。首先,我们国家关于财产分割问题是遵循着自愿的原则,也就是说双方当事人如果能够关于这个房产分割达成一致的话,那么当然要充分的尊重他们的意愿,如果不行的话,那么由法院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为基础来进行。
  
  
  

·一、根据法律规定房租欠条还是借条?
    一、根据法律规定房租欠条还是借条?根据法律规定房租欠条,欠房租写欠条说明相关情况,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欠款人不能及时还款,可以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

·办公积金贷款多久下来
    15个工作日内完成。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间正常情况下:只要手续齐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规,从申请受理到发放贷款很快就能办理下来。公积金贷款的一般放款时间:1、公积金贷款(无需复议)的情况下,在提交资料后需要7才能审批通过。2、审批通过后需要过户交易,在过户交易完成产权办出后大...

·很多人在租房的时候都是通过房屋中介寻求到合适的房源的,虽然通
    很多人在租房的时候都是通过房屋中介寻求到合适的房源的,虽然通过房屋中介可以尽快的租到适合自己的房子,但是在通过房屋中介租房的过程当中,多数人最关心的也是房屋中介的收费问题。尤其在上海这种消费水平特别高的城市,那么,上海租房中介费标准是否有规定?一、上海租房中介费标准的问题是如何规...

·一、通讯行业劳动合同必须要有哪些内容?
    一、通讯行业劳动合同必须要有哪些内容?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

·工伤认定多久出来结果?
    工伤认定部门在受理了认定申请之后,当事人接下来唯一要做的就是耐心等待认定结果的处理,而要是对认定结果不服的话也要知道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身权益。不过这个工伤认定多久出来结果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工伤认定多久出来结果 60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工伤认定书一...

·用人单位和个人之间建立的关系就是劳动关系,对于劳动关系主体认
    用人单位和个人之间建立的关系就是劳动关系,对于劳动关系主体认定在劳动法中有着明确的说明,劳动主体的认定标准也是非常严格的。劳动者参与到企业劳动中,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必然存在劳动主体,但是劳动主体如何认定,可以随我们一起到下文看看。 一、劳动关系主体认定的标准 (一)用人...

·征地拆迁步骤有哪些?征地拆迁步骤详细说明有哪些?
    征地拆迁步骤有哪些?征地拆迁步骤详细说明有哪些?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

·一、员工怀孕期间工资待遇是什么?
    一、员工怀孕期间工资待遇是什么 1、如果是产假,当然是三个月,按底薪算。计件按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算。 2、如果是病假,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

·双倍工资怎样计算?
    企业在发放工资的时候,大多数情况下发放的都是劳动者当月的工资,但是在遇到某些特殊情况的时候企业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那么双倍工资怎样计算才好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应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

·涉外离婚孩子抚养权依照哪国法律?
    涉外离婚子女抚养问题是怎么样的?涉外离婚孩子抚养权依照最密切的国家的法律,关于涉外离婚的抚养权问题,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扶养人和被...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