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行政再审程序的内容是怎么样的?ʦ绰13951899110
行政再审程序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λãҳ  »  
 

行政再审程序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www.nj48.com Ͼͬʦ

    行政再审程序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我国的程序法包括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还有一个就是行政诉讼法,关于三部法律的区别一直都是我们需要详细去了解研究的内容,因为非常容易产生一些混乱。那么关于行政再审程序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行政再审程序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申请再审案件立案程序的规定
  
  (2016年11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0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规范人民法院行政申请再审案件立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再审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再审申请人是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者其他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被裁判文书列为当事人,但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三)申请再审的裁判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的生效裁判;
  
  (四)申请再审的事由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第二条 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一)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二)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
  
  (三)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第三条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再审的,诉讼代理人应为下列人员: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四条 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二)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的,应当提交情况说明;
  
  (三)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四)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者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一般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审起诉状复印件、二审上诉状复印件;
  
  (二)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材料;
  
  (三)支持再审申请事由和再审请求的证据材料;
  
  (四)行政机关作出相关行政行为的证据材料;
  
  (五)其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行政机关不作为的相关证据材料;
  
  (六)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 再审申请人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时,应当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并可同时附上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本。
  
  第七条 再审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列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住址及有效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列明名称、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二)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案号;
  
  (三)具体的再审请求;
  
  (四)申请再审的具体法定事由及事实、理由;
  
  (五)受理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名称;
  
  (六)再审申请人的签名、捺印或者盖章;
  
  (七)递交再审申请书的日期。
  
  第八条 再审申请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符合上述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出具《诉讼材料收取清单》,注明收到材料日期,并加盖专用收件章。《诉讼材料收取清单》一式两份,一份由人民法院入卷,一份由再审申请人留存。
  
  第九条 再审申请人提出的再审申请不符合本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当场告知再审申请人。再审申请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材料退回再审申请人,并一次性全面告知其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予以补正。再审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补正且仍坚持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其再审申请。人民法院不得因再审申请人未提交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材料,认定其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
  
  第十条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再审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及时立案,并应自收到符合条件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之日起五日内向再审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发送应诉通知书、再审申请书副本及送达地址确认书。因通讯地址不详等原因,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再审申请书副本等材料未送达当事人的,不影响案件的审查。被申请人可以在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答辩意见,被申请人未提出书面答辩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
  
  第十一条 再审申请人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者越级申请再审的,原审人民法院或者有关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
  
  第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期间为人民法院向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之日起至再审申请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之日止。申请再审期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再审申请人对2015年5月1日行政诉讼法实施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三条规定的2年确定申请再审的期间,但该期间在2015年10月31日尚未届满的,截止至2015年10月31日。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认为再审申请不符合法定申请再审期间要求的,应当告知再审申请人。再审申请人认为未超过法定期间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在十日内提交生效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日期的相应证据材料。再审申请人拒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交,或者提交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申请再审未超过法定期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第十四条 再审申请人申请撤回再审申请,尚未立案的,人民法院退回已提交材料并记录在册;已经立案的,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准许撤回再审申请。人民法院准许撤回再审申请或者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后,再审申请人再次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但有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七项、第八项规定等情形,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的除外。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按照本规定执行。
  
  行政再审程序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关于行政类的案件,一般都是一些金融机构的违法行为或者是损害了社会治安管理的行为,但是这些行为并不足以构成犯罪,所以需要给予行为人一定的行政处罚。行政案件一般由公安机关管辖,行为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提起复议。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管用吗?
    您都明白的事,房产证是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一个重要凭据。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有人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姓名,因此许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管用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房产证加上自己的名字有这几种方法目前房产...

农村离婚妇女户口未迁征地补偿可以享受吗?
    农村离婚妇女户口未迁征地补偿可以享受吗?可以享受,农村妇女婚后户籍仍在原集体经济组织,其离婚、丧偶后回到原集体经济组织居住的,应当认定其具有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第5条第(2)款规定:“农村妇女离婚,丧偶后与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再婚,但其在嫁入的集体经济组织未分配到承包地也...

减刑的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
    减刑的起始时间,是指罪犯被执行刑罚多少时间后才可以依法减刑;减刑的间隔时间是指第一次减刑与第二次减刑之间应相隔多少时间的规定。

    一、被判处五年以上的,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后可依法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相隔二年以上;

职工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应该按照与单位的约定上班,如果在这段期
    职工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应该按照与单位的约定上班,如果在这段期间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不来上班的话,那么就视为职工旷工。通常情况下旷工多久算自动离职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劳动合同法》没有自离规定,《劳动法》第25条、《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吗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吗在生活中,谁都免不了有资金周转不灵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对很多人来说可能需要向银行进行贷款。想要到银行贷款的话,需要有一定的抵押物作为抵押,银行才会给自己进行放贷,可能很多人想利用自己的土地使用证进行抵押。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在我国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吗?...

上市公司参与设立并购基金的优缺点有哪些
    上市公司参与设立并购基金的优缺点有哪些一、上市公司参与设立并购基金的优缺点有哪些 撬动社会资金。使上市公司并购形成杠杆效应,减少并购资金风险提高专业性。联合专业机构,提高并购的专业性和成功率储备与培育战略业务。降低并购前期风险,形成上市公司与项目之间的“储备池”和“缓冲带“,促进...

对方驾驶员无证车祸责任划分需要几天
    对方驾驶员无证车祸责任划分需要几天?车祸责任划分一般是10天,《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在勘验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查、鉴定的,应当在检查、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夫妻共同财产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

一、交通事故两个门牙几级伤残?
    一、交通事故两个门牙几级伤残?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各有不同的标准。 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

现在网络金融诈骗款能追回吗
    现在网络金融诈骗款能追回吗?网络诈骗在我们的生活当中不难见到,只要是人们会网购,会使用手机上网,会在网上办理一些相关涉及金钱方面的服务的话一般都会遇到,只不过有些人很谨慎,不会受骗,而还有些人就不一样的了,比较粗心,这时候就会受骗,那么现在网络金融诈骗款能追回吗,下面就由我们来告...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