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遗产继承诉讼费标准律师电话13951899110
遗产继承诉讼费标准
您的位置:首页  »  
 

遗产继承诉讼费标准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遗产继承诉讼费标准
  
  标的金额1万以下的,诉讼费用50元;
  
  标的金额1万以上1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
  
  标的金额10万以上2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加上300元计算;
  
  标的金额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5%加上1300元计算;
  
  标的金额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加上3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10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9%加上4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2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8%加上6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7%加上11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1000万以上20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6%加上21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2000万以上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5%加上41800元计算。
  
  另外,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诉讼费。对遗产继承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诉讼费。
  
  二、遗产继承的方式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三、法定继承的顺序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民法典》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继承人的继承权可以因继承人的下列行为而丧失: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综上所述,遗产财产分割费主要根据财产涉及的金额按比例收取。财产继承权是每个继承人的权利,但是继承人不得在分割财产之前进行财产转移,如果没有被继承人的认可,财产转移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财产继承依旧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继承。
  
  
  
  

·起诉离婚性格不合的流程是什么?
    在当代这个社会,离婚看上去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需要考虑很多的因素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结婚之后发现双方的性格不合,想要离婚,但是对于某些事项又协商不成,只能选择诉讼离婚。那么,起诉离婚性格不合的流程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起诉离婚性格不合的流程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

·交通事故逃逸不构成犯罪该怎么处理
    很多人认为只要是交通事故逃逸的,那就一定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其实并不然,虽然逃逸属于事故中比较严重的情节,但法律中也没有规定只要有逃逸行为就会构成犯罪。那实践中如果交通事故逃逸不构成犯罪的话该怎么处理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逃逸不构成犯罪该怎么处理 法律规定...

·请求权竞合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时作出选择后,在一审开庭以前又变更诉讼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诉合起诉。...

·民事诉讼视为撤诉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视为撤诉的情形有哪些?一、什么是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 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发生的诉讼关系。 二、民事诉讼视为撤诉的情况 申请撤诉是指申请人在法院立案受理后宣告判决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法院提出撤回其诉讼...

·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回避的情形
    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回避的情形在下列情况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应当申请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

·股东清算隐瞒债权人股东要承担连带的责任吗?
    股东清算隐瞒债权人股东要承担连带的责任吗?需要的;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但在出现特殊情况时,有限责任即不适用。从目前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对股东有限责任的排除有以下几种情况:(1)投资不到位,且未达到法定最低资本额的,可否定法人人格,由股东承担无限责任。(2...

·起诉离婚去法院起诉吗?
    随着世界经济的进步发展,我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都发生了变化。就比如在婚姻关系的认知上,在中国古代社会,讲究从一而终,而现在提倡婚姻自由,提倡人权。因而,现代社会中离婚率很高。司法实践中离婚案件是民事案件中重要的案件类型。那么,离婚的程序是什么,起诉离婚去法院起诉吗? 一、离婚...

·有没有非法集资罪怎么判断?
    非法集资是一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经济型犯罪,故而我国司法机关对于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是较大的,但是在日常生活中,不了解相关法律规范的公民是比较多的,故而很多公民都无法理解他人有没有非法集资罪,改罪该如何判断呢? 一、有没有非法集资罪怎么判断? 目前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种非法集资类的犯...

·疫情期间不发工资的行为是否合法
    疫情期间不发工资的行为是否合法?疫情期间不发工资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照劳动合同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职工未提供正常劳动,应按照当地标准发放生活费。根据《中华人民...

·被起诉离婚要请律师吗?
    被起诉离婚要请律师吗? 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1、结果明确可预料,不要找律师 有些离婚案子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但法律关系很简单,判决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出来。 比如,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全额付款,办理完产权证后与另一方结婚。婚后感情不和,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要求分割房...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