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更改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更改吗
您的位置:首页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更改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对违章行为进行判定而形成的文书材料,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更改吗这个问题,很多人是抱有疑问的,这些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书更改的情况具体是怎样的?行政行政复议(诉讼)的具体要求又是什么呢?为您解答疑问。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更改吗
  
  在接收到交警为事故双方出具的认定书以后,就标明对方认可了事故的存在和责任的划分,也就是说双方就应该为各自的过错的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在交警队留下了事故的记录。
  
  只要是出具了认定书后,双方可以通过交警的调解,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诉讼,交通事故案子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关于销案一说,一般来讲,交警部门应该是采用的是不告不理的原则。
  
  二、更改的情况
  
  1、行政救济途径: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2、诉讼救济途径:因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在人民法院审理中心,要对其进行当庭质证,对其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并有权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
  
  三、行政复议(诉讼)的具体要求
  
  书写行政复议申请书。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书写:
  
  1、事实和理由。主要从主客观方面,如实阐述交通行车事实,从事实上证明没有违章或没有主观故意违章驾驶。如果有客观因素(如为让消防车、救护车等)导致你违章驾驶的,则也应该把事实写清楚。
  
  2、执法程序方面。从交警部门执法的程序上分析,看交警部门做出的处罚决定是否存在违反行政处罚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法定程序。程序违法,处罚决定无效。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69号令)第七条规定,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应适用简易程序。根据第八条,对违法行为人当场处以罚款处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3、执法主体方面。行政机关的处罚权是法律赋予的,在交通违章处罚方面,只有正式公务员编制的交警才有权对违章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和执法;而交通协管员是无权调查取证和执法的。执法主体不合法,处罚决定无效。
  
  4、法律适用方面。交警部门必须依法行政,应根据违章事实和法律规定依法做出违章处罚。法律适用不准确,处罚决定无效。 )
  
  5、证据的合法性方面。只有交警才有权对违章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所以协管员取得的证据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
  
  您了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更改吗的这个问题,这些都是我们身边的常见的问题,这些都是关于我们切身的利益问题,我们应该给予一定的重视。因此,我们要学法遵法爱法,运用所学会用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咨询网站的相关律师。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确定我省诈骗犯罪数额标准的通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关于我省执行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
 
(2011年7月26日 苏高法[2011]370号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职务侵占罪能判缓刑吗?
    职务侵占罪能判缓刑吗? 虽然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在名称上面很相似,但却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犯罪,其中职务侵占罪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法律中规定只能由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构成,并且对职务侵占罪的判刑也不是很严重,那此时职务侵占罪能判缓刑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缓刑...

·借钱的人跑了怎么办没有借条
    没有借条的情况下,要想办法取得双方存在借款关系的其他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1、借过钱的证据: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是现金方式支付,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或在场证明人等。2、主张债权的证据:收集曾向借款人要过钱的证据,可以是对方书面形式的还款计划...

·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斗殴罪的区别
    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斗殴罪同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且两罪历史上还有同为流氓罪的渊源关系,二者之间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对于单方聚众斗殴和多人寻衅滋事之间却容易产生混淆。 首先,从目的和动机方面看,聚众斗殴多出于逞强争霸、报复泄愤等动机,是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

·交通肇事罪逃逸可以判缓刑吗
     一、交通肇事罪逃逸可以判缓刑吗 交通肇事罪逃逸是不可以判处缓刑的。根据法律规定,肇事逃逸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

·二手房房产证多久能办下来
    二手房房产证多久能办下来 一般二手房在过完户之后,房管局会给你一个取件单,上面有具体的领取二手房房产证的时间,有的地方是7到10个工作日,长的也不过15个工作日,有的是服务当天过户当天就可以拿到了。 下来的新证是双证合一的,也就是权证和土地证都在一个证上。领产权证一定要房主自...

·死刑执行的变更条件包括什么
    死刑执行的变更条件包括什么 一、死刑执行的变更条件包括什么 (一)停止执行死刑 刑事诉讼法第211条、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341、342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但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立即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

·起诉离婚在哪起诉离婚证吗
    当今社会,婚姻生活所面临的考验是比较多的。大多数人在婚姻出现问题的时候,有可能会选择离婚,离婚方式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在我国,如果夫妻双方是自行协议离婚的话,是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如果是起述离婚的话,可能稍微有所不同。以下是对起诉离婚在哪起诉离婚证吗的相关介绍。...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中保协条款〔2006〕1号)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款。

  第二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

·醉驾验血结果交警多久通知办理案件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结论是什么?
    醉驾验血结果交警多久通知办理案件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结论是什么?如果肇事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是公诉案件,要判刑的,不可能不了了之。不过,一般情节的交通肇事罪,肇事者在积极赔偿后,判缓刑的可能性较大。事实清楚的交通肇事案件并不复杂,事故发生至今已一个多月了,可能已经侦...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