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哺乳期期间合同到期都有哪些规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哺乳期期间合同到期都有哪些规定
您的位置:首页  »  
 

哺乳期期间合同到期都有哪些规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母亲的角色在我国的社会上和家庭中都是受人尊敬的一类人群,我国在许多法律法规中都对这类人做出了相应的照顾,来保证这类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那母乳期劳动合同到期了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就哺乳期期间合同到期都有哪些规定,这一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一、原劳动合同到期时女职工还在一年哺乳期之内的,
  
  原劳动合同自动续延(不是续签)至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然后双方再决定是否续签,单位不续签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 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 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二、应得赔偿
  
  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2、47、87条)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哺乳期作为女性较为特殊和较为脆弱的时候,我国的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如这类人群劳动合同到期的,不用进行签署劳动合同自动顺延一年,来保证母乳期的女性有稳定的收入。不因哺乳期而减少收入,无法有效地保证生活来源。
  
  
  
  

·合同已网签未备案是什么意思?
    合同已网签未备案是什么意思?合同已网签未备案的意思是合同已经经过网络上面的签约,但是没有在房管部门进行备案。房屋交易过程中签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房源信息公示、签订买卖合同等全部都将在网上进行。并且房屋交易过程中各个环节信息反馈、存量房房源信息、成交信息的查询和统计也都可以通过该...

·一、婚前买房按揭离婚怎么分配?
    一、婚前买房按揭离婚怎么分配?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效力认定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想要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那么什么时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效力认定呢?关于这方面的内容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希望您可以了解。 一、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效力认定是怎样的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了字即可认为是双方...

·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婚后房产增值部分,离婚咋分?
    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婚后房产增值部分,离婚咋分? 此处说的婚前个人财产购买是指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全额购买房屋。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于婚前财产。婚内房产增值的部分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对于婚后房产增值部分不予分割,只归属...

·恢复劳动关系期间工资支付的处理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生用人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被劳动仲裁委或法院判定违法,之后用人单位就应当恢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除此之外,双方争议处理期间的工资也是要照常支付的。那么,恢复劳动关系期间工资支付的处理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一...

·不知道大家在生活当中有没有遇到过这样一种情况,可能在购买新房
    不知道您在生活当中有没有遇到过这样一种情况,可能在购买新房以后还没有入住几天,房屋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漏水,或者是供热供暖系统等都停止作业的这样一种情况。其实如果真的遇到了,您也不要着急,因为国家关于工程质量是有最低保修期的。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房屋质量保修规定是怎样的? 一、...

·简单交通事故处理后可更改吗?
    生活中由于现代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私家车数量的增加,交通事故也是频繁发生,许多简单的交通事故中双方会先行商议责任划分,再签订《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简易程序),最后达成赔偿协议。但是也有许多司机在处理后认为处理结果不妥,此时应该如何处理呢?简单交通事故处理后可更改吗?带着这个...

·南宁市武鸣区征地补偿办法内容有哪些
    南宁市武鸣区征地补偿办法内容有哪些 在我国,征地现象是十分常见的,往往很多是由于国家进行公共建设,出于公益目的的需要。例如,在南宁市武鸣区就是为了进行公共建设,所以需要对于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征地。为了保护被征地人的合法权益,南宁市政府制定了征地补偿办法。我们将针对南宁市武鸣区征地补...

·一、交通事故中的车辆贬值损失赔偿可以申请吗?
    一、交通事故中的车辆贬值损失赔偿可以申请吗?车辆贬值损失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首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物权法第三十七条和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可以明确,我国现行的法律对财产损害是以受害人实际遭受的损失为准,实行完全赔偿原则。其次,车辆贬值损失是客观存在的。在交...

·随着微信的普及,微信的使用越来越日常化,人们不仅通过微信表达
    随着微信的普及,微信的使用越来越日常化,人们不仅通过微信表达自我与人沟通,还通过微信分享和传播各种资讯。但是凡事有利有弊,微信上也存在大量虚假消息,甚至涉及蓄意诽谤。那么什么情况涉及诽谤,法律规定微信诽谤如何构成的呢?希望下面整理的关于微信诽谤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能对微信诽谤有更...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