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续签劳动合同是否支付补偿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续签劳动合同是否支付补偿
您的位置:首页  »  
 

续签劳动合同是否支付补偿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续签。但是有的人就产生疑问了,究竟续签劳动合同是否支付补偿呢?若要续签劳动合同,那么又该注意哪些事项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续签劳动合同是否支付补偿
  在劳动法时代,合同期满终止情形原则上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说原则上是因为当时尚有行政法规规定国有企业期满终止仍需支付生活补助费,而且一些地方法规也规定了期满终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但《劳动合同法》调整了相关规则,其中第46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尽管现在操作中此经济补偿只按2008年1月1日起算(此操作实际上与《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3款不符),但毕竟是一笔钱,所以是否续签劳动合同成了是否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如果用人单位主动不续的,需要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主动不续的,则无需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续订条件谈不妥的,分两种情形:如果用人单位提供的条件不低于原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的,也算是劳动者主动不续,无需补偿;反之则视为用人单位主动不续,需要补偿。《劳动合同法》这一规定确实改变了《劳动法》的规则,原来《劳动法》规定的是: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这可是法定强制终止,与当事人意志无关。到了劳动合同法时代,用人单位是否主动终止成了补偿与否的标准,所以用人单位在合同续签时要考虑操作技术细节问题了。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先下发《劳动合同续签意见书》,主动询问劳动者的愿意,如果劳动者无意续签,因此而离职,用人单位就可以节约一些补偿成本;如果劳动者同意续签,用人单位再根据实际需要考虑决定是否续签,不愿意续签的,主动终止,愿意续签的,双方进一步沟通协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因员工数量众多,索性不再事先询问,直接主动表明是否续签的意见,然后再让劳动者选择,以节约管理成本。
  二、续签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1、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2、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4、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5、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通常劳动合同在期限届满之前才会涉及到续签的问题,而此时续签劳动合同是否支付补偿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这种情况下是因为法定情形导致合同终止的,不存在需要单位补偿劳动者的情形。

·房屋抵押登记去哪个部门
    房屋抵押登记去哪个部门 一、房屋抵押登记去哪个部门 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 1、《城...

·离婚4岁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视情况而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

·公司发行新股要满足什么条件
    公司发行新股要满足什么条件公司发行新股后的股价收益率要显著高于同行业、同规模未进行股权再融资的上市公司,为了平衡其他未发行新股的公司与发行新股的公司之间的利益,我国法律对发行新股作出了严格的条件和方式限制。那具体的公司发行新股要满足什么条件?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公司...

·民法总则追索抚养费的法条是什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民法总则》相应废止。一、民法总则追索抚养费的法条是什么?《民法典》生效后,《民法总则》就废止失效了,关于追诉抚养费的规定,《民法典》中相关规定如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

·中国有没有无限公司
    在我国是没有无限责任公司的,对民事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公司包括一人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无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股东组成、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形式,又称无限公司,为最典型的人合公司,必须由两个以上的股东所组成,而且股东必须是自然人。《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近些年来,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很多企业都开始尝试进行海外并购,但是任何一条路都是会有一定的风险的,也都是有影响成败的因素的。那么,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影响因素有哪些呢?我们应该如何规避风险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 ...

·很多时候公民有空闲的房屋,在不愿意出售的情况下,往往会选择将
    很多时候公民有空闲的房屋,在不愿意出售的情况下,往往会选择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这样就可以将房屋充分利用起来,收取相应的租金。那实践中,公民进行房屋出租需注意些什么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出租需注意些什么 出租房屋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出租人应向承租人...

·并购贷款担保条件有哪些?申请并购贷款的条件又是怎样的?
    并购贷款担保条件有哪些?申请并购贷款的条件又是怎样的? 什么是并购贷款? 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

·员工哺乳期结束后可以辞退吗
    员工哺乳期结束后可以辞退吗哺乳期之后辞退你必须有合法的理由,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赔偿金。1、即使员工在哺乳期间不回公司上班,而且产假和晚育假已经休完的话,老板也是不可以辞退员工的。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哺乳期不能辞退,而哺乳期是指小孩出生到其满1周岁的这段期间。就算是产...

·劳动法规定童工投诉
    童工由于其心智尚未成熟,雇佣童工从事劳动是违法的,有的单位为了减少人工成本,而违反法律的规定使用童工。对于单位这样的违法行为,就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如果您发现有非法雇佣童工的行为可以向劳动法规定童工投诉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保护童工的权益。下面我们就具体介绍下如何维护童工的权益。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