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接近退休年龄怎么签劳动合同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接近退休年龄怎么签劳动合同
您的位置:首页  »  
 

接近退休年龄怎么签劳动合同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劳动者在接近退休年龄的时候,多数还是会继续工作的,而这个时候也是需要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那么劳动者接近退休年龄的该怎么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接近退休年龄怎么签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如果劳动者已接近退休年龄,双方仍可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续签劳动合同,但合同期限不应超过法定退休年龄。2、劳动者如果在合同期满时,己接近《》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续签劳动合同;但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在终止劳动合同后按规定领取失业救济金,享受失业救济金的期限届满后仍未就业,符合社会救济条件的,可以按规定领取社会救济金,达到退休年龄时再办理退休手续。符合《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办理退休手续;如果不是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同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办理退职手续。
  二、试用期员工能被辞退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即使是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要举证证明劳动者在哪些方面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哪些录用条件。鉴于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时通常存在事实依据不充分、法律依据不准确、操作程序不合法的现实情况,兹提出以下四点建议,以供参考:1、用人单位针对每个岗位需拟定录用条件并应在劳动者入职前或入职时向劳动者公示。2、用人单位还应对录用条件予以合理界定、细化,以便在考核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时具有可操作性。3、注意及时保留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有效证据。4、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必须在试用期到期前送达劳动者。如果试用期已经过了,用人单位就不能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要慎重,除非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不可轻言解雇,否则,极易引发争议。劳动者在接近退休年龄的时候,也是具有劳动者的主体资格的,因此若需要与单位签订合同的话,那么签订的多半属于劳动合同。此时,对于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中也是作出了相应保护的,单位是不能肆意侵犯的

·桥梁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桥梁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久?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建成,是需要达标的,如果不达标的建筑,就有质量的问题,有可能损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工程质量分等级进行评定,如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分部工程等等,一般有合格,不合格之说,还有优良之说。那么桥梁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久?一、桥梁工程质量保修期...

·租赁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程序及相关资料
    租赁: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1、申请:由租赁土地使用者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
  提交资料:
  ⑴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图件、批准文件
  ⑵租赁人身份证明:是单位的提交法人证明和法人代表证明、...

·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6、社会保险,7、劳动保护、劳...

·有证驾驶无证车辆处罚是什么
    有证驾驶无证车辆处罚是什么1、驾驶无证车辆上路的,根据我国道路交通法规定,对机动车驾驶员一次记12分的处罚。 机动车驾驶证和机动车牌证是允许驾驶机动车和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法定证件,如果没有将无法上路行驶。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严禁任何人无机动车驾驶证或...

·公司如何否认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在日常工作中非常常见,您也是很熟悉劳动关系对自己的重要性,它是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一种合同约定,在福利薪酬相关问题上不再产生纠纷,保障双方的利益不受侵犯,但是有时会遇到意外,那公司如何否认劳动关系?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不必提前通知劳动者即可解除劳动关系 1、...

·买房的时候,最重要的费用也就是房屋的对价,此时支付给卖方房款
    买房的时候,最重要的费用也就是房屋的对价,此时支付给卖方房款之后,卖方才会积极配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这样购房者才可以实际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但除了房款之外,还需要购房者交付其他一些费用。那究竟买房子除了首付还需要交什么钱呢?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买房子除了首付还需要交什么钱 ...

·宅基地征收拆迁,妇女权益如何保障?
    一、宅基地征收拆迁,妇女权益如何保障?第一、女性未婚或者婚嫁后户口未迁出,女性在划分耕地、分配宅基地时,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这些权利应当受到保障。在遇到征地拆迁时,因其仍然享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和其他村民一样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第二、女性婚后户口迁入其他村,在其他村内没有分派到承...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
    

一、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劳动争议未经劳动争议仲裁这一必经的、强制性的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超过了“十五天的诉讼时效”的规定。

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应当在...

·一、将员工辞退不同意协商怎么赔偿?
    一、将员工辞退不同意协商怎么赔偿? 将员工辞退不经过协商的,属于违法辞退,这样企业要给员工经济赔偿,按照经济补偿金双倍执行。员工正常工作情况下,企业向辞退的,必须和员工协商一致征得其同意才行,否则就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要承担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被判刑后家属去哪交罚金
    被判刑后家属去哪交罚金法院判决时所处的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二、刑事罚金不交会怎么样1、法院可以强制执行。2、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我国...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1
  • 2
  • 3
  • 4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13951899110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