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买卖合同到期没还钱该怎么处理?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买卖合同到期没还钱该怎么处理?
您的位置:首页  »  
 

买卖合同到期没还钱该怎么处理?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总会与对方发生买卖的行为,那么为了进一步保障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就一定会签订买卖合同,那么如果出现买卖合同到期没还钱该怎么处理呢,因为这一行为已经违反了合同的规定,如果协议无法一致,卖方当事人是可以向买方当事人提起诉讼,并根据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
  
  一、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二、怎么防范拖欠货款纠纷的出现
  
  (一)、业务洽谈
  
  1、注意对方业务人员的签约资格,是否有相应的授权。
  
  2、注意对方资信情况,着重了解公司性质,注册资金或从其他与其合作过的客户了解情况等,以清楚对方履行能力,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以便核对。
  
  3、注意了解对方的银行帐号、所在地点及公司规模等基本实际情况,以防空头公司。
  
  4、有时签订金额巨大的合同,必要时可请律师对该公司作预先资信调查。
  
  (二)、签约
  
  1、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整、合法有效,自身合法利益是否得到体现。
  
  2、注意合同违约条款的签订,简单举例如下:
  
  (1)根据《合同法》第134条: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通过这样的约定,如果对方无法支付货款,卖方就可及时行使货物所有权,请求返还货物,以免有更大损失。
  
  (2)此外可通过违约罚则,即逾期付款时间越长,要承担更高的违约金,督促对方尽快支付货款。
  
  (3)尽量约定本公司所在地法院为纠纷管辖法院,避免纠纷发生时要到外地打官司,多花财力又恐地方保护主义。
  
  (4)其他。
  
  3、建立合同层递报批,审核制,重大合同聘请律师或由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参与谈判、审核。
  
  4、建立合同的档案管理制度,以便合同的跟踪、总结,也为今后的诉讼工作打好基础,否则若需诉讼,连最基本的合同证据都没有,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根据《最高法院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举证期限、举证责任等有关证据的规定,证据是否充分、及时提交给法院对案件的成败有重大影响)拖欠货款的行为可以说会严重影响到自己的信誉,导致没有人愿意与自己交易。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说明了如果出现买卖合同到期没还钱该怎么处理,那么您在签订合同后,其实是可以通过有效的措施来避免出现拖欠货款的情况出现,如果已经出现了此类情况,也要通过合法的途径去进行维权,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进行协助。
  
  
  
  

·夫妻结婚后买房离婚财产怎么分?
    离婚关系中,关于离婚财产的分割,夫妻双方可以协议解决,最好达成书面协议,以备后患。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则要起诉到法院由法院酌情判决。夫妻结婚后买房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形具体分析,下面我们带您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 离婚夫妻房屋分割问题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

·交警认定逃逸需要证据吗
    交警认定逃逸需要证据,但主要看客观行为。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是一个主客观相一致的行为,即行为人除了必须具有逃逸的客观外在行为方式,同时还必须具有逃逸的故意,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表明逃逸行为的心态只能是故意,如果仅仅具备离开现场的外部特征,而不存在逃逸的主观故意,...

·同居财产的分割原则
    同居期间共同所得或购买的财产按一般共有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tjlytel}}> ...

·事实劳动关系的工伤认定怎么进行
    有的时候,职工在进入企业的时候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时候就需要使用其他的证明条件来认定劳动关系,需要进行劳动关系认定的时候不知道什么可以认定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合同,但是工作期间遇到工伤的话,事实劳动关系的工伤认定怎么进行呢? 一、工伤认定能作为劳动关系证据吗 工伤认定是劳动保障...

·夫妻共同的房子怎么立遗嘱?
    夫妻共同的房子怎么立遗嘱? 一、夫妻共有房产如何立自书遗嘱 自书夫妻共同房产遗嘱,应在有见证人见证情况下,且见证人不能与房产有利害关系。确保遗嘱有效性,最好办理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或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施工现场是事故频发的地点,所以,做好完全措施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他们的行为,尽可能的保障了人员的人身安全。那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呢?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1、现场施...

·交通事故两人死亡次要责任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两人死亡次要责任赔偿标准是什么 1、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计算方法 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

·异地诉讼离婚手续
    异地诉讼离婚手续 (一)离婚者要做什么 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请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

·一、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二、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

·转继承的客体
    转继承转移的是被转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权利。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分割遗产之前,被转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该权利属于财产性权利,具有债权的性质,因此可以成为被转继承人的遗产,即转继承的客体。 根据继承的不同阶段对继承权的性质做出不同的判断,其认为“继承权”一词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