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车追尾保险误工费是否需要赔偿?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车追尾保险误工费是否需要赔偿?
您的位置:首页  »  
 

车追尾保险误工费是否需要赔偿?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车追尾保险误工费是否需要赔偿?
  
  
  所涉及的“误工费”,是指人员受伤不能上班而应得到的合法赔偿。而相对于车辆来说,车辆损失一般只是指车辆损坏维修费、事故拖车费、保管费等费用。事故车辆损失方面并没有叫做“车辆误工费”的赔偿项目。但据本人了解,如果事故车辆属于营运车辆的,因事故没法营运而造成的损失应叫做“停运费”(只限于营运车辆),这种费用还是有的。不过如不是营运车辆,而是私人车辆作为普通交通工具,最多只可与对方协调事故车辆维修期间的交通费了。
  
  
  作为事故的受害方是可以向责任方提出车辆误工费索赔的,但是必须能够提供车辆因事故导致的直接损失证明。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误工费的索赔主体是受害人。因此, 误工费的索赔主体只能是受害人。
  
  
  二、其他法律规定
  
  
  误工费是针对受害人正常收入的减少而给予的赔偿,即主要受害人能够证明自己的正常收入因交通事故受到影响,即可向赔偿义务人索赔。
  
  
  误工费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尚未退休的人员,判断误工费不能仅仅从受害者的身份出发考虑,而是 应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收入的减少来确定是否存在误工费。
  
  
  其次,受害人的亲属由于护理受害人而遭受的误工损失,属于护理费范畴,可以通过 索赔护理费获得,不能将受害人的亲属误工损失计算入误工费一项,否则将属于重复主张。
  
  
  再者,如果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将不再产生误工费。但是其近亲属由于办理丧 葬费等事宜可能会存在误工损失,此损失应归类为丧葬费一项中,通过索赔丧葬费来主张。 在一些地区明确规定,同时,处理丧葬费的亲属人数原则不超过3人,超过的按3人计算。
  
  
  作为事故的受害方是可以向责任方提出车辆误工费索赔的,但是必须能够提供车辆因事故导致的直接损失证明。
  
  
  按交通事故法律规定,误工费需要赔偿,只是需要合理范围内,按你说的,对方什么都没有,你们先行协商,不成建议对方去法院起诉吧。
  
  
  家庭用轿车,一般不支持索要误工费。营运性车辆如出租车滴滴专车等,会有误工赔偿。如果你的车是全新的,可以索要车辆贬值赔偿。
  
  
  追尾,如果对方是运营车辆(出租车),你需赔对方停驶期间的份钱和司机的生活费,保险公司只赔运营车辆(出租车)的修理费。
  
  
  也就是说,车追尾保险误工费这完全取决于车子本身的性质,一般私家车的车辆追尾若没有人受伤,误工费索赔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所以在车辆追尾以后不是应该先考虑误工费是由保险公司承担还是自己承担的,有些性质的追尾根本就不会产生误工费,交通事故在赔偿问题上有合理的法律依据,而不是任凭受害者随意索要。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合同的流程是什么?
    签订劳动合同和企业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工作时间久了也有会想离职的,有就会选择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合同达到离职的目的。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劳动法所允许的,解除劳动关系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劳动关系的解除符合法律的规定,但是具体怎么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到下文进行了解。 一、与单位解除...

·国家规定的高温费有哪些内容
    随着全球气候的变暖,我们可以感觉每年夏天越来越酷暑难耐,由于气温总是变化无常的,全国各地均出现了持续性高温的现象。持续性高温对于我们生活工作都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对于特殊岗位仍然在高温条件下从事工作人员享有高温费的相关政策。那么,国家规定的高温费有哪些内容呢?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

·一、交通事故导致嗅觉丧失能评上残么?
    一、交通事故导致嗅觉丧失能评上残么?1、交通事故导致嗅觉丧失一般都是可以评上残的,一般情况下,嗅觉完全丧失属十级伤残。2、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后无需再治疗了(但并不是说所有损伤以后不需治疗了,也有例外情况...

·商标续展时间从什么时候算?
    商标续展时间从什么时候算?商标续展按照续展证明上标注的日期计算,商标变更和续展一般都在一个月到三个月左右。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

·如果公司不签合同怎么赔偿
    在当今这个社会,劳动者在工作时一定要注意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尤其是劳动合同等文件,不要觉得嫌麻烦、相信老板的为人就不签,到时候如果真的有什么问题、自己利益受到了损害,连一个可靠的证据也拿不出,只有吃哑巴亏。那么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公司不签合同怎么赔偿,劳动者要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

·夫妻的婚姻因为各种原因走到了尽头
    夫妻的婚姻因为各种原因走到了尽头,在离婚的时候,最关心的莫过于他们的孩子今后由谁来抚养的问题。尽管夫妻感情不再,但是对孩子的爱并未减少。那么在夫妻离婚时,孩子应该判给谁抚养呢?我国现行的《民法典》对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规定得比较笼统,但是也为抚养权问题指明了方向:必须从孩子的切身利益...

·故意伤害罪逮捕会拘留多久?
    一、故意伤害罪逮捕会拘留多久?涉嫌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四天;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十七天。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中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

·在我国制定的税收制度当中,房产税目前也已经正式开始实施。房产
    在我国制定的税收制度当中,房产税目前也已经正式开始实施。房产税是我国向房屋产权所有人而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当中的税收项目。而且国家为了规范各地的房产税的税收情况,制定的有统一规范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按照国家的规定,房产税也是我国公民应尽的义务,所以说我国公民也是有必要了解一下房产税暂行...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骨折误工赔偿规定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骨折误工赔偿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骨折误工赔偿规定是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而搁误工作致使受害人减少了收入,因此要求致害人支付该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误工费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

·更换公司法人代表要什么手续?
    更换公司法人代表要什么手续?不管公司规模如何,都要有一个法人代表,其代表公司开展民事活动。通常来说,法人代表由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担任,如果其离职不干,则公司就要及时变更法人代表,以防影响公司业务的发展。那么更换公司法人代表要什么手续?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做个了解。 一、更换公...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