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华老字号商标价值都有哪些方面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中华老字号商标价值都有哪些方面
您的位置:首页  »  
 

中华老字号商标价值都有哪些方面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我国的经济市场发展的过程中,有一些商标和品牌在我国的发展历史悠久,品质始终如一,有着较为长时间的品牌积累,对中华老字号的商标价值有所体现。下面我们就中华老字号商标价值都有哪些方面,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一、中华老字号的价值所在
  
  
  ① 经济价值
  
  
  百年老字号的金字招牌,不仅可以给企业带来巨大财富,而且能够为企业增加无形资产价值。
  
  
  ② 社会价值
  
  
  老字号承载着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是城市文化和民族文化的历史积淀,老字号“童叟无欺”、“至诚至信”的企业文化,影响着社会风气。
  
  
  我国的传统老字号企业是指具有50年以上发展史,工艺、技术考究,产品质量好,能体现地方特色及产品品牌声誉高,在国内外仍享有较高知名度的名字号、驰名商标、传统商铺和工艺。通常是指1956年以前被当时相应商业管理部门认可经营并享誉地方,今天仍在延续发展的企业,涉及生产、生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它们以数十年和数百年的历史品牌,以有口皆碑的商业信誉,吸引了一批特有的消费群体。
  
  
  二、申报中华老字号需要具备的条件:
  
  
  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
  
  
  品牌创立于1957年(含)以前;
  
  
  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
  
  
  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国内资本及港澳台地区资本相对控股,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申报中华老字号的相关知识:
  
  
  申报“中华老字号”的企业除提交《“中华老字号”申报书》外,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是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的申报文件(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的确认);
  
  
  二是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三是获得商标注册的有关文件复印件;
  
  
  四是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加盖财务章);
  
  
  五是历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的介绍和发展情况,并附创始人、传人情况及证明材料;
  
  
  六是历代传承的企业文化介绍和相关证明材料;
  
  
  七是企业获得的社会荣誉和相关证明材料。
  
  
  中华老字号商标价值都有哪些方面,这类商标不仅对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对我国的品牌运作也起到了较为积极的作用。相关的商标应积极的运作,在现实的经济市场中更好的发展,为我国的品牌化积极的推动。
  
  
  
  

·故意杀人罪犯罪中止情况有哪些?
    故意杀人罪犯罪中止情况有哪些?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故意杀人罪也存在着犯罪中止的情形(一)、故意杀人罪中止的时间性认定:“在犯罪过程中”1.故意杀人罪的中止既可以发生在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

·虽然我国的交通更加便捷了
    虽然我国的交通更加便捷了,交警部门对交通道路的秩序管理也更加严格了,但依然有些人存在侥幸心理,将法律视为儿戏,导致交通事故频频发生,更有甚者会在肇事之后逃逸,这种行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那么交通事故逃逸交强险赔偿吗? 虽然逃逸了,但是造成了第三方受伤,保险公司还是应该赔偿。 ...

·房屋租赁备案手续
    在房屋市场当中,不管你是租房者还是对房屋进行租赁,都需要对房屋合同进行备案,这是为了在发生相关纠纷时提供证明,同时也是一种保护合同双方的手段。虽然双方好不容易签订合同,但还是需要去有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那么房屋租赁备案手续有哪些呢?我们就来详细为您介绍一下这个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义务是什么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义务是什么 一、客运合同中旅客的义务是什么 1)旅客有持有效客票乘运的义务 客票为表示承运人有运送其持有人义务的书面凭证,是收到旅客承运费用的收据。客票并非旅客运输合同的书面形式,但它却是证明旅客运输合同的惟一凭证,也是旅客乘运的惟一凭证。因此,无论采用哪一...

·医疗责任纠纷代理词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医疗责任纠纷代理词要注意哪些问题? 撰写代理词的注意事项 撰写代理词正文,应当着重注意下列问题: 第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抓住争执点,鲜明地提出代理意见,并围绕这一观点从多角度、多侧面展开论证。要从事实、证据、法理、逻辑等多方面进行分析。 第二,立足于事实和...

·无故长期不上班劳动关系会解除吗
    劳动关系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一种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所以和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以后,员工就需要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如果有事需要休息的话,肯定是需要请假并且批准以后才可以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无故长期不上班劳动关系会解除吗? 一、无故长期不上班劳动关系会解...

·出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如何维权?
    房屋的优先购买权,一般因房屋租赁合同,存在房屋共有人等情形而存在,若出租人转让房屋给第三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承租人请求判决其与出租人在与第三人同等条件下成立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出租人为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经审查承租人购买房屋的意思表示真实,且具备合同履行能力的,法院可以...

·一、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什么吋候做伤残鉴定好?
    一、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什么吋候做伤残鉴定好? 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做伤残鉴定的时间规定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

·一、律师交通事故理赔标准收费是多少?
    一、律师交通事故理赔标准收费是多少? 1、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收费 收费标准为1500~2000元,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次数一般以2次为限。 2、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诉讼 律师代理原告方:收费标准为诉讼标的(指要求被告赔偿的金额)5%~8%,一般最低不少于30...

·寻衅滋事罪量刑适用缓刑吗
    寻衅滋事罪量刑适用缓刑吗寻衅滋事罪是可以适用缓刑的,只能犯罪嫌疑人符合缓刑的适用标准就有有机会争取缓刑。当然如果寻衅滋事的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刑期在三年以上或者多次进行寻衅滋事犯罪的话,肯定是不能争取到缓刑的。适用缓刑的条件要求:1、对象条件: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