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个人办理无抵押贷款条件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个人办理无抵押贷款条件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个人办理无抵押贷款条件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个人办理无抵押贷款条件是什么?
  
  现在不少年轻人工作后没有什么积蓄,在有大额消费的时候,会向银行贷款。针对这种情况,很多银行都推出无抵押贷款,不要求借款人有抵押物。那么,个人办理无抵押贷款有哪些条件?无抵押贷款申请相对简单,只要有稳定工作,没有不良记录就行,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做个了解。
  
  一、个人办理无抵押贷款有哪些条件?
  
  无抵押贷款,又称无担保贷款,或者是信用贷款。不需要任何抵押物,只需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住址证明等材料、向银行申请的贷款,银行根据的是个人的信用情况来发放贷款,利率一般稍高于抵押贷款,客户可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来选择贷款年限,然后跟银行签订合同,有保障。
  
  无抵押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居民)。
  
  2、年龄在20-55周岁。
  
  3、拥有稳定职业,月收入低于2000元也可申请。
  
  4、无不良还款记录者。
  
  二、办无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1、贷款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
  
  2、贷款申请人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3、贷款申请人最近一年的对公帐户流水,以及能反映企业经营的个人银行流水;
  
  4、办公用地的租赁合同或自有房产权证;
  
  5、贷款申请人最近一个月的经营场所租金发票.水电费单据.物业费单据,(任一即可);
  
  6、贷款申请人近期个人住所的交租收据或水电费单;
  
  7、贷款申请人最近3个月缴税证明(可提供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或缴税账户流水明细,或营业税,增值激税发票);
  
  三、无抵押贷款的特点有哪些?
  
  无抵押贷款又称无担保贷款,或者是信用贷款。无抵押贷款不需要任何抵 押物,只需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住址证明等资料(具体证明材料要看是什么银行和申请的那种类型的无抵押贷款类型)向银行申请的贷款,银行根据的是个人的信用情况来发放贷款,利率一般稍高于有抵押贷款,客户可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来选择贷款年限,然后跟银行签订合同。
  
  1、无抵押,无需任何财产抵押;
  
  2、申请便捷,申请程序简单快捷,申请热线、网站、指定受理点和传真皆可轻松申请;
  
  3、周期长,任意选择您的贷款时限,贷款周期最长可达36个月;
  
  4、额度高,对您的收入及信用状况综合评定,最高贷款额度可达50万元人民币;
  
  5、固定利率,本贷款为固定利率,免受市场利率波动的影响,降低利率风险,尽享优惠。
  
  综上所述,无抵押贷款相对来说门槛低、申请方便、放款速度快,但是缺点也不少,比如利率高、贷款额度低。个人办理无抵押贷款,要是中国国籍、年龄在55周岁以下、有稳定收入,并且信用记录要好。申请无抵押贷款的时候,要准备好身份证、收入证明及居住证明等材料。
  
  

·对方欠钱不还可以报警么?
    欠钱不还可以报警么?数额巨大的,可以报警;金额小的属于民事纠纷,通过民事仲裁或诉讼解决。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会很浅,不会深入进去,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立案。如果以欺诈罪来报案,那么警方会非常慎重,欠钱不还的人是否能构成欺诈罪还不一定,所以,通过报警是无法...

·聘用合同变更书怎么写?
    进入新的工作单位,通过试用期,用人单位会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由于一些原因,如果遇到需要变更其中有关条款的时候,这时候就需要用到聘用合同变更书了。那么聘用合同变更书怎么写?这个问题,我们和你说一说。 聘用合同变更书怎么写? 聘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变更年月日...

·遗赠扶养协议是民事合同的一种
    遗赠扶养协议是民事合同的一种,其要有效也应当符合合同有效的条件,即只要合同中的约定是签订合同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合同的内容也是合法的、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那么这个合同就是有效的,双方也应该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来履行合同。关于遗赠扶养协议,它与遗赠协议是有区别的。对于遗赠协...

·防止商标抢注的办法有哪些?
    防止商标抢注的办法有哪些?防止商标抢注有三大办法:市场未动、商标先行。在新开发的商品进入市场之前,确保所用商标已经取得权利。防御性注册:根据“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原则,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可在与该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品 类别上分别进行防御注册,以免受职业商标炒家的侵害。加强商...

·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是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需要有一定的责任划分机制,一般情况下各省都会针对自己省内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的有关问题,希望可以对您了解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的有关事情有所帮助。 一、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

·商标权侵权行为如何认定?
    商标权侵权行为如何认定?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构成要件? 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商标享有的使用权,我国商标法采用的是注册在先的原则,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因而我...

·怎样认定虚报注册资本罪
    注册资本就是登记注册事项的主要内容之一。如果虚报登记注册资本,就违反了公司登记对注册资本的特别要求,数额巨大的就会给社会带来巨大损失,因此公司法第209条对此加以明确规定,并规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在现实生活中,该怎样认定虚报注册资本罪呢?下面为您介绍。 一、怎样认...

·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
    建金管 [2005]5号

 


    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归集使用业务,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维护缴存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现就住房公...

·如何确认拖欠工程款的诉讼主体
    如何确认拖欠工程款的诉讼主体 (一)一般而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当事人指发包人与承包人。 企业可按合同约定确定相应的对方当事人。但企业本身主体又较为复杂,设有子公司、分公司、工程处、项目经理部:其中子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权成为民事诉讼的原告或被告。分公司若领有工商部门颁发的...

·合同生效和终止的条件是哪些?
    合同生效和终止的条件是哪些? 一、合同的生效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一般不能自己订立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只能订立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合同;根...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