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定证据的种类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法定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定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法定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任何案件的审判都是要将就证据的,不能随意审判,但是也只有法定证据才是有效的,是受到法律认可的。那么,法定证据的种类有哪些呢?法定证据是怎么进行分类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证据的法定种类—行政诉讼证据种类
  
  1、 书证
  
  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如行政机关的文件、文书、函件、处理决定等。作为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在诉讼中必须提交的书证。
  
  2、 物证
  
  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肇事交通工具、现场留下的物品和痕迹等。
  
  3、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音像磁带、计算机数据信息等。
  
  4、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即直接或者间接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陈述。一般情况下,证人应当出庭陈述证言,但如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作证应与其心理健康程度、心智成熟程度相适应。
  
  5、当事人陈述
  
  当事人陈述即本案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和承认。
  
  6、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即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鉴定人利用专门的仪器、设备,就与案件有关的专门问题所作的技术性结论。根据鉴定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医学鉴定、文书鉴定、技术鉴定、会计鉴定、化学鉴定、物理鉴定等。
  
  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勘验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察、检验、测量、绘图、拍照等所作的记录。
  
  现场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情况及其处理所做的书面记录。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证据的法定种类—刑事诉讼证据种类:
  
  1、 物证,书证
  
  物证:
  
  (1) 概念: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
  
  (2) 特点:具有教强的客观性和稳定性。
  
  (3) 审查物证采取的方法:a、辨认;b、鉴定;c、侦查实验;d、将物证与其他证据联系起来对照分析。
  
  书证:
  
  (1) 概念: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和其他物品。
  
  (2)特点:a、具有直接证明性;b、具有稳定性;c、具有物理性;d、具有思想性。
  
  2、 证人证言
  
  (1) 概念;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做的陈述。
  
  (2) 特点: a、是证人对案件有关情况的客观陈述; b、作陈述的人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 c、容易受到证人的主观能力和案件客观条件的影响。
  
  (3)证人资格 a、了解案情; b、 能够正确表达意志; c、能够认识作证的法律后果并有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能力; d、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3、 被害人陈述
  
  被害人陈述:是指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就其了解的案件有关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4、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就其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及其他案件事实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5、 鉴定结论
  
  (1) 概念:公安司法机关为了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问题,指派或聘请具有这方面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进行鉴定后作出的书面结论。
  
  (2) 特点: a具有特定的书面形式b仅限于解决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 c是一种专家意见客观性强。
  
  (3) 作用: a、是揭示物品、痕迹证明价值的主要手段; b、 是解决专门问题的主要方法; c、 是审查和鉴别其他证据的重要方法。
  
  6、 勘验、检查笔录
  
  勘验笔录:是指办案人员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尸体进行的勘查、检验后所作的记录。就其内容可分为现场勘验笔录、物体检验笔录、尸体检验笔录等。 检查笔录是指办案人员为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和生理状态,对他们的人身进行检验和观察后所作的客观记载。
  
  7、 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象、电子计算机以及其他高科技设备储存的信息证明案件情况的资料。
  
  三、证据的法定种类—民事诉讼证据种类:
  
  1、 书证
  
  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和其他物品。
  
  2、物证
  
  物证是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
  
  3、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象、电子计算机以及其他高科技设备储存的信息证明案件情况的资料。
  
  4、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就是指证人将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做的陈述。
  
  5、当事人的陈述
  
  当事人的陈述即本案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和承认。
  
  6、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即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鉴定人利用专门的仪器、设备,就与案件有关的专门问题所作的技术性结论。根据鉴定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医学鉴定、文书鉴定、技术鉴定、会计鉴定、化学鉴定、物理鉴定等。
  
  7、勘验笔录
  
  勘验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察、检验、测量、绘图、拍照等所作的记录。
  
  综上所述,关于法定证据的种类有哪些,我们要注意,首先行政诉讼证据种类可以分为民事诉讼证据种或者刑事诉讼证据,我们在进行收集证据的时候,可以选择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结论或者当事人的陈述等方面的证据

·夫妻离婚后还能争取孩子抚养权吗?
    现实生活中,与过去相比,现在的夫妻婚姻关系不如以前爷爷奶奶辈稳定,夫妻双方可能会因为过于平淡或是其他因素导致婚姻破裂,在双方育有孩子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可能会积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大多数夫妻都对此不太了解,那么夫妻离婚后还能争取孩子抚养权吗? 一、离婚后还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吗? ...

·土地使用权租金评估办法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租金评估办法有哪些?个人拿到土地使用权后,如果暂时不想使用,可以将其对外出租,这样还能获取一笔租金收入。土地使用权是一种不动产,合理确定其租金标准非常重要,否则双方就容易在租金上面产生纠纷。那么土地使用权租金评估办法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土地使用权...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最新条文是怎样规定的
    离婚案件里面所涉及的阿绿关系是很多的,最常见的就是财产的分割,我国相关法律也进行乐规定,那么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最新条文是怎样的呢?我们来了解下。 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

·打交通事故官司的时间一般是多久
    不管是打什么官司,总会有一个过程,而这个过程其实也就是时间的体现了。针对不同类型的官司,法律上面规定的诉讼期限不同,也就意味着从起诉到审判结束所花的时间不一样。那现实中,打交通事故官司的时间一般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打交通事故官司的时间一般是多久 诉讼...

·法律援助类型主要有哪些?
    法律援助类型主要有哪些?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一种无偿援助行为,在规定的条件下,符合条件的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通过法律援助当事人可以减免很多费用,比如说不用给律师费,酌情考虑降低的诉讼费等其他费用。说了这么多,很多人都知道法律援助,但是有没有人知道法律援助类型主要有哪些? 一、法律...

·保险诈骗罪法律规定是什么?
    现在很多人都会买一些商业保险,包括人身险和财产险等。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内,对被保险人进行理赔。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却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各种手段,骗取保险公司的保险金,这种行为情节严重会构成犯罪。那么保险诈骗罪法律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保险诈骗罪法律规定...

·商品房按揭购房流程是怎样的
    商品房按揭购房流程是怎样的 一、商品房按揭购房流程是怎样的 (一)审查开发商楼盘的流程: 房地产公司提出申请,银行要求开发商提交以下资料: 1、书面申请; 2、公司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企业章程、贷款卡、开户情况、公司概况、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证...

·中国对购买假币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购买假币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中国对购买假币罪的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深圳购房政策有哪些内容
    深圳房价近几年来不断攀升,所以当有了一定收入后,大众普遍都会考虑买房,购房政策也随之不断更变。今年,深圳又推行了新的购房政策,相信您都还不太了解,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深圳购房政策有哪些内容的相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加大住房用地供应力度,有效增加住房供给 加快落实“十三五”期...

·对于有借条的钱算诈骗吗?
    借条是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通过正当合法途径出具的借条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人有权依据借条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不算诈骗。借条注意事项有:1、借钱时一定要打借条,如果不打借条,一旦发生纠纷,将很难保障债权人的权利。2、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不要借款给对方。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借...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