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被过继孩子有继承权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被过继孩子有继承权吗?
您的位置:首页  »  
 

一、被过继孩子有继承权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被过继孩子有继承权吗过继子女能否继承遗产得看过过继是否形成了收养关系。对于过继能否形成收养关系,不能一概而论,而应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如果过继子女在过继后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并与生父母脱离了父母子女关系,则可以认为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间形成了事实收养关系,可以按收养关系处理。形成了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则过继子女可以继承遗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指出:“亲友、群众公认,或有组织证明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相反,如果过继的目的只是为了延续继父母的香火,或只是为了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并未与过继父母共同生活,也未对继父母尽赡养义务的话,即使有所谓的过继手续也不能认为是收养,自然,这种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之间也就没有任何权利义务关系。过继子女就不能继承遗产。二、养子女可以继承遗产吗?父母子女关系除基于血缘联系的自然血亲外,还有通过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即以收养关系建立的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子女便取得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而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确定以后,就无权再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同时,《婚姻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这样,通过收养使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了转移,养子女与养父母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与生父母间解除了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继承法也规定第一顺位继承的子女包括养子女,因此养子女室友继承权的。确立养子女继承权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确认养子女继承权的前提是看他们同被继承人是否依法确立了收养关系。2、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条件基本相同时,继承份额相同。3、养子女对生父母的遗产没有继承权。4、养子女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又对生父母赡养较多的,除可依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还可以按照《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遗产。5、解除了收养关系的养子女不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6、尚未正式解除收养关系的养子女,仍然享有继承权。在我国民间,有些地方可能还比较重男轻女。在自己生不出女儿的情况下,往往也会考虑过继一个儿子来继承自己家的香火。而这种过继儿子的行为,其实很多时候并没有实际办理收养手续,于是可能当事人都满足了收养的条件要求,但实际成立的仅仅是事实收养关系。
  
  
  

·打架斗殴会刑事处罚吗
    看情况:其一、如果情节轻微,没有严重后果,则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处罚;其二、如果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则以聚众斗殴罪论处,要受到刑事处罚。《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

·债权转股权投资协议范本
    债权转股权投资协议范本 债权转股权投资协议 本《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由下列双方在某省某市订立: 转让方: 受让方: 鉴于: 1、某公司为经某部门批准成立的债权转股权公司; 2、根据某资产管理公司、中国某资产管理公司和原某局(后整体改制为某公司)于 ...

·辞退员工工资最迟什么时候给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法定带薪年假多少天?劳动者能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有哪些?
    带薪年假是我国劳动法中赋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带薪年假的法律规定也是与我们每一位劳动者息息相关。那带薪年假有多少天您知道吗?其实关于带薪年假很多内容我们都可以从相关法律中找到具体规定的。接下来就与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一、带薪年假天数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企业如何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如何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改制是公司发展可能出现的一种结果,改制是否成功是一个公司成为一个合格上市发行主体的第一步,也是企业上市成功与否的关键,将企业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是日后企业股票发行和进行更长远发展的基础。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如何将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一、企业如何改...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是怎样的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是怎样的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管理工作,一直以来是一项比较重要的工作,而且,只有有良好的管理制度和方法,才有可能管理好公司。那么,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条款都有哪些内容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

·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金是多少
    为了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未按照规定签订的话,就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那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金是多少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金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

·成立合同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人们做买卖需要签买卖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合同并不是只要双方签了字就一定成立了。合同的成立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来说,成立合同需要符合什么条件?不过,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就能生效,那么合同的生效需要哪些条件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展开描...

·无效婚姻该怎么请求返还彩礼
    在婚姻无效的时候,男女之间也是不能成为合法夫妻的,也就是说此时无法建立起一种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那么在此之前,男方给付给女方的彩礼,此时应该如何请求返还彩礼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无效婚姻该怎么请求返还彩礼 关于同居关系、无效婚姻关系、可撤销婚姻关系的当事...

·二手房买卖如何避免户口纠纷?
    

   二手房买卖中户口纠纷已非一日,主要是我国现在户籍制度处于改革过程中,改革也并非一朝一夕能够到位,户籍管理混乱,各省市均有自己的规定和做法,一旦出现上述案例中的纠纷,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的默认的通行做法都是不予立案,上海市2004年《上海高院民一庭民...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