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单位犯罪意识因素中动机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单位犯罪意识因素中动机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单位犯罪意识因素中动机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单位犯罪意识因素中动机是什么?
  
  
  犯罪动机不同。单位犯罪中,各犯罪人实施犯罪活动的动机是为了实现单位利益。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实施犯罪活动的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目的。这是区分单位犯罪和共同犯罪的另一个重要标准。当某些犯罪分子利用单位的名义实施犯罪时,究竟是按照单位犯罪处理,还是按照共同犯罪处理,就必须考查是为了个人利益还是为了单位利益。
  
  
  成员
  
  
  单位成员并非都有犯罪意图和犯罪行为。单位犯罪的情况下,单位成员并非都有犯罪意图和犯罪行为。共同犯罪尤其犯罪集团的参加人都有犯罪意图和相应的犯罪行为。
  
  
  组织
  
  
  单位组织与共同犯罪中组织不同。在单位犯罪的情况下,单位都是合法组织(根据司法解释,为了犯罪组建法人,然后以单位名义进行犯罪,其犯罪行为不是单位犯罪。如赖昌星走私案)。共同犯罪中组织即犯罪集团是为了犯罪而建立起来的非法组织。在某些情况下,建立非法组织的行为本身就构成犯罪的既遂,例如刑法第294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多数情况下,建立犯罪集团是犯罪的预备行为。
  
  
  模式
  
  
  法律规定的模式不同。对于单位犯罪,刑法采取的是总则统一规定与分则具体规定相结合的模式。如果刑法分则没有对某种具体犯罪设立单位犯罪条款,即使行为符合单位犯罪的条件,也不能按单位犯罪处理。例如,某行政单位经集体讨论决定,挪用本单位100万元资金从事股票投机,希望给本单位谋取一些预算外资金,结果造成重大损失。这种行为完全符合单位犯罪的特征,但由于刑法没有对挪用公款罪规定单位犯罪,因而对该行为不得以单位犯罪论处。对此情况,如果该行为符合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可以按挪用公款罪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对于共同犯罪,刑法采取在总则统一规定的模式,犯罪活动只要符合刑法总则有关共同犯罪的规定,就应当按共同犯罪处理,除非法律有特殊规定。
  
  
  综上所述,单位犯罪的意识因素主要包括单位犯罪的动机,动机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出于何种原因进行犯罪。一般而言,单位犯罪的动机是决定情节严重程度的最重要环节。同时,单位犯罪与自首与很大的关系,没有单位犯罪就没有自首。
  
  
  
  

·土地使用权地下矿权是相同的概念吗?
    土地使用权地下矿权是相同的概念吗?土地使用权地下矿权并不是相同的概念。采矿权是他物权中的用益物权,是以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并获得收益为基础,具有严格的排他土地使用权,即为一切依法或依合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也就是经济上的“土地使用”加法律上的“权利”。二、什么是采矿权采矿权,又称“...

·民法典规定财产遗嘱是否要公证?
    财产遗嘱不一定要公证。遗嘱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虽然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但是其他遗嘱只要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也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

·一、离婚后女方该不该要孩子?
    一、离婚后女方该不该要孩子? 离婚后女方该不该要孩子,应当由自己的经济条件和抚养能力来确定,另外还需要坚持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处理。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父母与...

·对车辆超载的处罚是怎样的
    对车辆超载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对车辆超载的处罚是怎样的 超载扣分和处罚规定,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客车超载 客车超载扣分标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征地补偿标准荆州标准是多少?
    荆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土地共分为四类:1、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郢城镇高路村、海湖村、澎湖村、郢北村、黄山村、岳山村、郢城村、太晖村、新生村、五合村、荆安村,城南街道办事处荆西居委会(含荆州区四新渔场、园艺场、长江大学西校区)。补偿标准:耕地:40000元/亩;菜...

·纯正单位犯罪罪名有哪些?
    纯正单位犯罪罪名有哪些? 一、纯正单位犯罪罪名有哪些? 纯正的单位犯罪,是指只能由单位实施而不可能由自然人单独实施的犯罪。例如,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

·非法集资犯罪刑法罪都分为哪几种?
    非法集资犯罪是所有金融类犯罪中后果相对来说比较严重的一种犯罪,因为它侵害的不是一个人或者两个人的利益,往往受害者可以达到几百甚至是几千人,所以,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秩序,捍卫广大人民的利益,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非常大,已经查处,就不姑息!那么我们通常所说的非法集资犯罪刑法罪都分为哪几...

·重婚罪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有重婚行为的一般就会被认定犯了重婚罪,但此时还是需要对重婚罪作出认定,那么重婚罪的认定条件都有哪些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重婚罪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1、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

·股东在外面欠债能执行公司吗?
    股东在外面欠债能执行公司吗?股东对外的个人债务,公司不承担责任,但股东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他债权人的,该股东在公司的股份会被拍卖。其他股东维护自身权益依据公司章程,例如章程约定股东因为资不抵债,公司其他股东可以按比例购买该股东股份,或者该股东退出该公司等公司章程有约定的按约定,没...

·起诉离婚一般多久能办下来?
    婚姻的经营和发展需要两个人的共同努力,当当事人一方对婚姻已经失去了信心,想要结束婚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时候,可以采取相关的法律手段来进行,起诉离婚是达到离婚目的最常见的法律手段。那么起诉离婚一般多久能办下来呢?为了让您对这方面的情况有更明确的法律认识,我们和您一起来探讨一下。...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