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是什么?随着近年来,国家对人防工程维护的重视,各地也相应出台了一些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在制定过程中也相应的有一些法律小知识隐藏在里面,您一定十分的想要了解吧!接下来就看一看我们为您整理的资料吧?
  一、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是什么?
  为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使人防工程保持良好、安全的使用和战备状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的制度。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是人民防空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做好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是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乃至全社会的一项长期的战备任务和责任。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结建”工程的大量修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搞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工程状况的好坏,影响工程战备性能的发挥。
  二、一般有些什么内容?
  
  1、督检查对象
  承担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2、监督检查内容
  (一)工程现场维护情况良好(1)工程结构、孔口伪装及地面附属设施完好;(2)工程内部整洁、无渗漏水、通风良好,出入口道路畅通;(3)防护密闭设备、设施性能良好,消防、风、水、电系统运行正常;(4)其它金属、木质部件无锈蚀、损坏;(5)人防平战转换材料堆放整齐,无缺失损坏。(二)工程维护档案齐全对人防工程的使用、管理、维修情况建立专项登记,明确责任人。
  3、监督检查方式
  (一)开展人防工程维护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二)根据投诉举报,开展执法检查;(三)针对人防工程维护单位展开现场检查。(四)人防工程维护单位监督管理实行年检制度。
  4、监督检查措施
  县人防办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查现场等方式,对人防工程维护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实施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监督检查记录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和检查人员签字确认。
  5、监督检查程序
  (一)查看资质、材料;(二)查看维护记录;(三)现场实地查看。
  6、监督检查处理
  (一)人防工程的安全隐患处置,由所有权人或使用人负责,工程单位应及时报告县人防办,由县人防办进行协助、指导处置。(二)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工程单位或使用单位(人)破坏人防工程构和防护设施的行为,由县人防办责令督促其整改,对不服从整改要求的工程单位或使用人,由县人防办执法大队书面报告,移交县人防办综合法规股和平战工程股依法查处。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的一些资料,关于人防管理制度上文分别解释关于这个制度是什么以及从督检查对象、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方式、监督检查措施、监督检查处理等详细的介绍了一般人防制度中有些什么内容。

·行人被摩托车撞了怎么处理?
    被摩托车撞了怎么处理?立即报警,交通部门认定责任,按责任承担法律责任。受害人以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为案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

·公司倒闭谁的责任?是追究法人代表还是股东?
    公司倒闭谁的责任?是追究法人代表还是股东? 新型的小公司不断地增加,也有一些小公司不断地倒闭。公司倒闭有许多原因以及承担法律方面的问题,那么公司倒闭谁的责任呢。公司倒闭谁的责任困扰着许多人,我们都需要去了解这些知识,看看是怎样帮我们解答吧。 一、公司倒闭谁的责任,法人代表还...

·什么是债的混同?
    

    债的混同是指债权债务同归一人,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混同是债消灭的原因之一。

  ‌债的混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混同包括三种情形: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于同一人;债权与债务归属于...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能否获得精神赔偿?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BR> &nbsp;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

·应该如何判断商标侵权行为
    应该如何判断商标侵权行为?一般地,构成侵权行为必须具备四个要件:一是有违法行为存在;二是有损害事实发生;三是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四是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商标侵权行为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一)有违法行为存在行为的违法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

·一、私家车被撞误工费的赔付标准是什么?
    一、私家车被撞误工费的赔付标准是什么?私家车被撞误工费的赔付标准是: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

·宅基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办理宅基地土地使用证的程序如下: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2、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经审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意见并盖乡(镇)政府章...

·房地产开发的时候,开放商必须需持有法律所规定
    房地产开发的时候,开放商必须需持有法律所规定的五证。若是不然,工程或受到暂停影响,那么,房地产开发五证需要什么资料才能进行申请?申请每一个证件之前,有需要做一些什么准备呢?下面,我们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   房地产五证办理流程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无故长期不上班劳动关系会解除吗
    劳动关系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一种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所以和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以后,员工就需要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如果有事需要休息的话,肯定是需要请假并且批准以后才可以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无故长期不上班劳动关系会解除吗? 一、无故长期不上班劳动关系会解...

·房屋拆迁合同怎么写?范文是怎样的?
    房屋拆迁合同怎么写?范文是怎样的? 房屋拆迁在实践中较为常见,房屋拆迁工程需要由具有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来进行,为了保障?房屋拆除的质量,施工单位会与发包方签订一份房屋拆迁合同。许多人对于房屋拆迁合同怎么写不太了解,我们整理了一篇房屋拆迁合同的范文,希望您可以通过以下范文了解相关...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