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无故长期不上班劳动关系会解除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无故长期不上班劳动关系会解除吗
您的位置:首页  »  
 

无故长期不上班劳动关系会解除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劳动关系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一种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所以和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以后,员工就需要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如果有事需要休息的话,肯定是需要请假并且批准以后才可以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无故长期不上班劳动关系会解除吗?
  
  一、无故长期不上班劳动关系会解除吗?
  会的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劳动合同法地三十九条第二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经过单位集体讨论决定以后,并征求单位工会的同意,给该职工发出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书送达以后,在将通知书送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管理科备案即可;
  二、《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方可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像这种无故长期不上班的情况,肯定用人单位是可以单方面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而且,因为本人长期不上班导致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有些用人单位甚至连工资都不会给发的。其实如果因为患病而长期不能上班的话,用人单位也是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一、买房子签了合同还能换房子吗?
    一、买房子签了合同还能换房子吗?可以,但需要与房屋销售商协商,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才能换房子。判定是否能更改换房、要回定金,首要看的一点是,这份认购预约书是否有效,之后再根据定金的法律效应划分买卖双方的责任归属。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

·解除同居关系的子女和财产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生活期间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解除同居关系时归个人所有。 首先应该指出的是,同居关系的财产中,如果一方坚...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价格也在不断的飙升,在这其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价格也在不断的飙升,在这其中就会出现房产转让问题出现,那么安置房转让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也就成为了您十分关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结合相应法律法规来为您简单解释一下安置房转让合同。 一、安置房转让合同 《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

·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资要注意什么情况?
    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资要注意什么情况? 我国法律规定,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国家和集体让开发商和农民承包进行投资生产,使用权有着一定的期限。承包土地就会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出资问题。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资要注意什么情况?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资要注意什么...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可以领证吗?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可以领证吗这是不可以的,男女双方必须满足最基本的结婚年龄,才可以进行结婚登记。新婚姻法关于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没有改变,仍维持198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也就...

·房东不退租房押金该怎么处理
    房东不退租房押金该怎么处理租房子不退押金承租人应当和出租人友好协商,问清楚为什么出租人不退押金,是没有支付水电煤还是没有足额支付租金,或是损坏房子及其配套措施。如果出租人无理由不退押金是违法的,协商不成的承租人应当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出租人返还押金并赔偿损失。押金作用,如,没有缴...

·山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山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一)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

·离婚房子是男方的名字吗?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往往关注最多的就是财产的分割问题,财产的分割,最令人关注的往往是对于房产如何处理。一般婚前有协议的夫妻,将房子已经约定好属于谁的,那么按照规定来判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只能由法院来解决。那么离婚房子是男方的名字吗? 一、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离婚怎么分? 看实际出...

·刑事案件开庭程序是怎样的?
    对于刑事案件,除非是满足规定的情形外,否则一律都是需要公开审理、公开宣判的。而在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涉及到的阶段不同,那么此时的程序也就不一样。其中开庭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那么此时刑事案件开庭程序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开庭阶段可分为五个阶段:(1...

·交通肇事缓刑需要交罚金吗
    经常有很多刑事判决最后判决有期徒刑缓刑执行或拘役缓期执行等情况,同时还有罚金,需要注意这里的的罚金属于附加适用的。但很多时候可能会对主刑判处缓刑,那此时是否还需要交纳罚金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交通肇事缓刑需要交罚金这个问题。 一、交通肇事缓刑需要交罚金吗 缓...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