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有多久?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有多久?
您的位置:首页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有多久?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有多久?
  
  我国在建筑工程中经常会看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件都有自己的一个法定有效期,在法定有效期内,公司或者个人对建筑用地的使用才是有效合法的。但是大多数人对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有多久却并不了解,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有效期限一年。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还包括以规划条件为主要内容的附件。在有效期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有效期与《国有土地使用证》相同。
  
  逾期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或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未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上述证件及附图自行失效。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办程序 :
  
  (一)申办程序
  
  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踏查,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执行)。
  
  9、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二)提交材料
  
  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人须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
  
  2、立项批复;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
  
  4、项目合同(复印件)。
  
  5、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长春市统一坐标、统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
  
  6、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7、经土地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供: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
  
  (3)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4)如属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开发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
  
  注:
  
  1、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2、除特殊说明外报审材料均为一份;
  
  (三)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及缴费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从关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有多久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看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是一年,但是如果超过规定期限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或在有效期满三十日前未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相关的证件及资料都会失效。所以应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办程序依法及时进行办理。

·大麻犯罪如何处罚?
    大麻有关毒品的犯罪行为,主要分为三类,自用,教唆收容他人,运输贩卖,牵扯到未成年人的,都要从重处罚。在这三类当中,第二类和第三类无论情节轻重,均属于刑事犯罪,情节的轻重决定量刑的高低。

我们研究一下刑法对于大麻的处罚,主要回答几个问题:
1)持有大...

·无证驾驶撞死人能缓刑吗
    无证驾驶撞死人能缓刑吗 无证驾驶撞死人能缓刑吗?由于无证驾驶撞死人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因此此时需要判定交通肇事罪是否可以被判处缓刑。这就需要先看看交通肇事罪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缓刑条件。下面我们为您做具体分析。 一、缓刑的条件: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

·司法鉴定期限一般多长时间?
    《委托鉴定审查规定》第13条规定,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应当根据鉴定事项的难易程度、鉴定材料准备情况,确定合理的鉴定期限,一般案件鉴定时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超过60个工作日。鉴定机构、鉴定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鉴定期限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

·我国人身保险合同生效条件包括哪些?
    人生保险是保障避免人身受到危险的一种很好的途径,因此很多人都会购买人身保险来降低风险。在购买人身保险的时候需要签订人身保险合同。因此很多人想知道人身保险合同生效条件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人身保险合同生效条件 1、主体必须合格。保险人必须是...

·报案后立案需提供证据吗,立案标准是什么?
    报案后立案需提供证据吗,立案标准是什么? 立案的案件来源是非常多的,当然,并不是每个案件都会被立案侦查,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那么报案后立案需提供证据吗?这是很多人不清楚的地方,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报案后立案需提供证据吗 举报或者投诉人...

·如何解除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怎样解除
    如何解除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怎样解除 实践中有买东西有退东西,具体到合同的话就是有签订买卖合同的情形,也有解除买卖合同的情形,那到底该如何解除买卖合同,在解除买卖合同时又应注意哪些事项?本文将针对这两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如何解除买卖合同 解除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非婚生子女未成年抚养费要支付到什么时候
    即使是非婚生子女,在其父母分开的时候,也是要履行对该子女的扶养义务的,这点上面与婚生子女是没有差别的。那么您知道非婚生子女未成年抚养费需要支付到什么时候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非婚生子女未成年抚养费要支付到什么时候 婚姻法第二十一规定,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建设工程质量如果发生问题,有可能会发生倒塌等事故,在经济受到
    建设工程质量如果发生问题,有可能会发生倒塌等事故,在经济受到损失的同时有可能还会危害到人身安全。所以,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十分重视,各地也出台了相关的规定来加强对它的管理,保障使用者和工程方的权益。下面我们为您提供的是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欢迎阅读了解。 四川省建设工程...

·土地闲置费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土地闲置费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公民有使用土地的权利,公民在获得土地使用权之后,就可以根据实际用途使用该处土地了。但如果公民在获得土地之后没有合理利用,使土地产生闲置,那么就要缴纳一定的土地闲置费。那土地闲置费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土地闲置...

·如今生活中几乎每家都有车,不过近几年喝酒开车的司机也越来越多
    如今生活中几乎每家都有车,不过近几年喝酒开车的司机也越来越多。酒驾轻则扣分,造成人员伤亡的涉及刑事犯罪。那么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具体会怎么处罚呢?下面我们就给您总结一下酒驾处罚的知识。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怎么处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