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有多久?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有多久?
您的位置:首页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有多久?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有多久?
  
  我国在建筑工程中经常会看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件都有自己的一个法定有效期,在法定有效期内,公司或者个人对建筑用地的使用才是有效合法的。但是大多数人对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有多久却并不了解,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有效期限一年。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还包括以规划条件为主要内容的附件。在有效期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有效期与《国有土地使用证》相同。
  
  逾期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或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未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上述证件及附图自行失效。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办程序 :
  
  (一)申办程序
  
  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踏查,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执行)。
  
  9、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二)提交材料
  
  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人须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
  
  2、立项批复;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
  
  4、项目合同(复印件)。
  
  5、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长春市统一坐标、统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
  
  6、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7、经土地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供: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
  
  (3)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4)如属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开发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
  
  注:
  
  1、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2、除特殊说明外报审材料均为一份;
  
  (三)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及缴费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从关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有多久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看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是一年,但是如果超过规定期限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或在有效期满三十日前未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相关的证件及资料都会失效。所以应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办程序依法及时进行办理。

·彩礼返还的相关问题答疑
        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彩礼返还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

·多重买卖合同如何履行及侵权的认定
        一、多重买卖合同怎么履行
    
      1、多重买卖合同的各个买卖合同均尚未实际履行的。出卖人可以自由选择某一买受人履行合同的交...

·审计部门在审计征地拆迁程序有哪些注意事项?
    审计部门在审计征地拆迁程序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征地拆迁过程中审计应关注的注意事项 (一)无证房与历史遗留房屋的确认依据 由于年代久远、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不健全,无证房与历史遗留房屋的确认难度非常大,部分地区主要采取由街道、社区或相邻住房互相印证等方式完成,并未取得有效的证据...

·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近年来,社会上关于某某集团非法集资,卷钱跑路的事情很多,非法集资已经严重危害到了老百姓的财产安全。我国公安机关对此类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一直很大,刑法中也有关于集资诈骗罪方面的条文。那么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我们通过我们学习下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限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有哪些
    限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有哪些 ?相对于一般的商品房来说,限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比其要便宜很多,但是,对于限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来,许多人并不是很了解,并不知道限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有哪些,下面就和我们一起来做一下具体的了解。经济适用房与限价商品房的区别经济适用房是指具...

·怎么与异地服刑人员离婚?
    离婚必须有夫妻双方当事人,但是夫妻一方正在异地服刑怎么离婚呢?实际还是存在这样的情况,而且法律也没有规定不能与异地服刑人员离婚,所以,我们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怎么与异地服刑人员离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怎么与异地服刑人员离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

·交通事故要做司法鉴定吗?
    随着用车人士的增加,交通事故数量与日俱增,有关交通事故诉讼案也越来越多,因为在交通事故中必然会有发生伤残等,所有在这类诉讼中,司法鉴定的证据就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那么有一些人们就会疑问,交通事故要做司法鉴定吗?达到什么样的程度才有必要做鉴定呢?下面由为您讲解相关的法律条文,希望...

·骑摩托车无证驾驶撞死人了判刑的标准是怎样的
    骑摩托车无证驾驶撞死人了判刑的标准是怎样的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肇事司机就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刑事处罚。但是很多人对于判刑的标准不是十分的了解,那么骑摩托车无证驾驶撞死人了判刑的标准怎样的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一、定...

·一、广州市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
    一、广州市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 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以下统称“职工受伤害”)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

·_________市(县)人民政府征用土地方案公告(格式)
    

_________市(县)人民政府征用土地方案公告(格式)


             [  (年)]第  号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国务院(_________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