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哪些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负全责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哪些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负全责
您的位置:首页  »  
 

哪些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负全责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哪些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负全责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而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
  
  1、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违反信号灯控制通行的;
  
  2、逆向行驶与对向来车发生交通事故;
  
  3、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追尾碰撞前车;
  
  4、倒车或溜车时与其他车辆发生碰刮;
  
  5、机动车变更车道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6、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正常转弯、掉头或超车的车辆;
  
  7、机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刮撞正常行驶的非机动车;
  
  8、机动车违反装载规定,因货物超长、超宽、超高造成交通事故;
  
  9、机动车因装载的货物遗洒、飘散导致交通事故;
  
  10、开关车门时造成交通事故;
  
  11、其他单方过错行为造成交通事故。
  
  二、交通事故责任有哪些
  
  交通事故是由于过错或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时间,发生交通事故,就必然产生事故责任问题。
  
  所谓交通事故责任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具有交通违法行为、其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后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等客观情况而认定的当事人的过错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只有一方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以及过错与交通事故有作用,影响交通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该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就是全部责任。交通事故当事人行为以及过错与交通事故没有作用,不影响交通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该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无责任。
  
  (二)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交通事故当事人有两方以上的行为以及过错与交通事故有影响,但是有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以及过错对交通事故的影响最大,且超过了其他各方共同影响之和,那么对交通事故影响最大的那方当事人的责任就是主要责任,其他当事人的责任就是次要责任。
  
  交通事故中的责任主要有五种,包括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以及无责任。在不同主体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实际认定的责任虽然一样,但最终当事人需要承担的赔偿比例,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异,而这也是需要我们重点注意的。
  
  

·轻伤下怎么给被告人办理取保候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向对应阶段的的机关提出。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并且提出了保证人或者能够交纳保证金的,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同意,并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刑事...

·土建工程承包居间合同范文 土建工程其实就是土木和建筑两个工
    土建工程承包居间合同范文 土建工程其实就是土木和建筑两个工程的合称,在其工程技术和生产活动中会涉及到许多水、土等基础类的建设计划。现在所说的土建工程一般涵盖交通、防洪、道路、房屋等工程项目。对大部分人来说可能对土建工程承包居间合同知之甚少,那么下面和您一起来学习一篇土建工程承包...

·免费搭车出事故可以要求赔偿吗
    免费搭车出事故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免费搭车出事故可以要求赔偿吗 对免费搭车造成的损害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尚未有相关好意同乘的规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也未对好意同乘的损害赔偿做出具体规定。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

·征地拆迁暂行条例全文
    征地拆迁暂行条例全文 征地拆迁暂行条例全文 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特制定本条例。 (一) 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

·不少职工放弃放假休息的时间,选择继续工作,为了就是赚取加班费
    不少职工放弃放假休息的时间,选择继续工作,为了就是赚取加班费。但是公司却端午节不发工资,也就说明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加班工资的标准来计算工资。这也就是损害了工人的合法权益,对工人的辛勤付出和积极性造成了伤害。下面我们将告诉您不发工资怎么办。 一、端午节不发工资让加班怎么办...

·房产有贷款可以过户吗
    对于不动产的所有权,我国的法律规定的是登记生效主义,因此房屋的交易需要经过过户手续,那么房产有贷款可以过户吗?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一、房产有贷款可以过户吗 我国的法律规定了实现债权时,享有抵押权的担保债权优先于其他未设定抵押权的普通债权。房产有贷...

·新民事证据种类有哪些?
    新民事证据种类有哪些?不管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证据在司法活动中起到主要的作用,因为证据可以决定案件的最后的结果。当然证据的范围是非常广的,那么新民事证据种类有哪些?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新民事证据种类有哪些? (1)书证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形...

·偷税漏税罪改名新规定是什么?
     一、偷税漏税罪改名新规定是什么? 偷税漏税罪改名新规定是根据我国刑法当中的规定,应当是改名为逃税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

·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权归谁,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涉外离婚中,如果双方生有子女,并且该子女尚未成年的话,此时父母离婚需要就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做出处理。那么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权归谁呢?这是很多人都想了解的内容,接下来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涉外诉讼离婚纠纷案件以及咨询离婚案件中,涉及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尤其是10周岁以下...

·商标许可合同何时生效?
    如今,国家越来越注重保护知识产权,特别是商标的使用与保护。因此,如果没有取得商标的使用权而套牌生产相关商品,是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的,这就需要企业在使用商标时了解相关法律。下面,就由我们就商标许可合同何时生效来整理相关资料。 一、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的意义。 1、商标权人采用许可...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