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房屋买卖 税费由谁进行承担?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房屋买卖 税费由谁进行承担?
您的位置:首页  »  
 

一、房屋买卖 税费由谁进行承担?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房屋买卖 税费由谁进行承担?
  
  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都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税费,本文从买方、卖方两个角度进行税费缴纳详情分析:
  
  1、卖方(出卖人)需要缴纳的税费种类及比例
  
  ①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的1%或两次交易差额的20%。
  
  个人所得税缴纳规定:如果同时满足家庭少有住宅、购买时间超过5年,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纳税人在地税系统中未能查询到原值,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核定征收,购房个人所得税税率暂定为计税价格的1%。
  
  ②营业税
  
  营业税税率:交易总额的5%。
  
  营业税缴纳规定:
  
  (1)满两年的住宅,免征营业税;
  
  (2)未满两年的住宅,营业税=销售价格乘5%。
  
  ③土地增值税(部分房屋)
  
  土地增值税税率: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税额=增值额乘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税额=增值额乘40%-扣除项目金额乘5%;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税额=增值额乘50%-扣除项目金额乘15%;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以上,税额=增值额乘60%-扣除项目金额乘35%。
  
  注:若土地增值额小于0,就可以免交,否则税率就要按30%计算;另外,如果房龄满三年土地增值税减半,满五年免征。
  
  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土地增值额=合同销售价-扣除项目金额(其中扣除项目金额=上手价格 上手契税 上手印花税 交易手续费 营业税)。
  
  缴纳条件: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时候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二、其他法律规定
  
  交易手续费
  
  二手房交易手续费=房屋面积乘2.5元/平方米。
  
  二手房交易税费:2016过户税费有哪些?契税
  
  2、买方(购房者)需要缴纳的税费种类及比例
  
  ①契税
  
  契税税率:交易价格的3%。
  
  契税相关规定:
  
  (1)首套房:面积小于等于90㎡,契税税率1%;面积大于90㎡,契税税率减半,为1.5%;
  
  (2)二套房:面积小于等于90㎡,契税税率1%;面积大于90㎡,契税税率为2%;
  
  (3)三套房及以上套数:契税为3%,不减免。
  
  ②印花税
  
  印花税包括交易印花税和权证印花税,交易印花税为交易额的万分之五,权证印花税为5元/本。
  
  印花税相关规定:
  
  (1)非住宅:交易印花税=评估价或网签价(取价高者)乘0.05%,权证印花税5元/本;
  
  (2)住宅(含普通、非普通):交易印花税免征,权证印花税5元/本。
  
  注:从2009年至今国家暂免征收住宅印花税,目前只征收权证印花税。
  
  ③交易手续费
  
  二手房交易手续费=房屋面积乘2.5元/平方米。
  
  ④登记费
  
  个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包含《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和《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
  
  ⑤测绘费
  
  面积75平米以下200元,75平米以上144平米以下300元,144平米以上400元。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在房屋买卖这个过程当中,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当然房屋买卖所办理的手续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这就要求双方当事人缴纳一定的税收,不同的税收种类,双方当事人承担的比例以及承担责任主体是不一样的,实际生活当中的契税是由买方来进行的。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首先,要明确谁可以提起,即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请求权人。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权人有:(1)被害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可作为请求权...

·通信线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通信线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工程建设是一个重大的活动,它的涉及面十分广泛,是您在进行工程建设的过程中,会综合比较建设行业,选择一个靠谱的建设工程的公司。我国对于工程质保期作出了相关规定,也是为了促进工程的质量服务提高。那么,有人问到通信线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 ...

·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一、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十八条 第二款的规定,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第二...

·道路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是什么?
    道路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是什么? 现在的市政道路施工,大部分的施工企业对道路施工质量都不重视,会十分容易的造成在施工的经过中经常发生质量问题.所以,为让市政道路项目的施工质量获得保证,防止发生工程质量问题,让城市的形象得到有所得提高,施工企业一定要增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那么会涉...

·交通事故全责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警察在现场进行勘察后,要对双方当事人的责任进行认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责任,才能对下一步的事情进行处理。那么,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一方全责,该如何处理呢?今天,我们针对“交通事故全责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做了以下的相关回答。一、交通事故全责的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

·未成年工可以去公司上班吗?
    一、未成年工可以去公司上班吗? 用人单位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需要已满16周岁。由于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还可以到公司上班的。 《劳动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的规定。 法律允许用工单位使用未成年工,但规定不能把他们放在重活...

·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赔偿
    很多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遭受了身体受伤,由于不懂相关法律规定,于是就不知道用什么样的方法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时会把劳动工伤案件当作普通的人身伤害赔偿案件处理。由于适用案由和法律条文不一样,所得的赔偿也不尽相同,甚至相差很大。那么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赔偿有什么不同呢?我们一起在下...

·公司不注销有什么后果
    公司不注销有什么后果 一、不注销有什么后果 1、所欠税一直存在; 2、产生滞纳金; 3、影响法人、股东贷款、出国、 坐高铁等; 4、限制公司法人及高管在其他企业的税务事项; 5、没有年检,纳入经营异常企业; 6、法定代表人被列入为黑名单; 7、法人三年内不允许再担...

·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属于什么性质的婚姻?
    只有在过去封建时代,儿女的婚姻才是被父母包办的,现如今父母包办儿女婚姻的这样一种情况,可以说基本上是不存在的。而且父母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本身也是存在两种性质的,不过当今时代的包办婚姻,基本上都是建立在买卖婚姻的基础之上的。下面我们要了解的法律常识就是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属于什么性质的...

·1、取保候审的申请
    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