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动迁安置房能贷款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动迁安置房能贷款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动迁安置房能贷款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征地拆迁之后,依法会做好被拆迁户的安置工作,所以政府会修建一部分房屋用于安置被征地或者拆迁的大众,这就是拆迁安置房。一般的商品房是可以贷款的,那么,动迁安置房能贷款吗?如果能,那贷款办理条件及相关流程又是怎样的呢?详情请见我们为您整理的下文。
  
  一、动迁安置房可以贷款吗?
  
  安置房的土地性质属于划拨,如果没有房屋产权证不能贷款,有房屋产权证可以贷款,但是贷款人要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年龄在18至60岁之间。
  
  所以,动迁安置房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贷款的。
  
  二、动迁安置房贷款办理条件
  
  对于动迁安置房贷款的办理条件,不同的地区,其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如果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可以参考以下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
  
  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动迁安置房贷款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凡办理动迁安置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均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户籍证明;
  
  3、结婚证(未婚证明);
  
  4、收入证明;
  
  5、刷新后的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缴存流水;
  
  6、房屋登记信息证明;
  
  7、拆迁安置协议;
  
  8、首期付款凭据、银行对账单;
  
  9、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意:上述所有材料都必须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3份。
  
  四、动迁安置房贷款的办理流程
  
  1、符合贷款条件者可向柜台申领相关贷款表格或上网下载;
  
  2、到住房公积金缴纳地和购房所在地房管所开具房屋登记信息证明;
  
  3、未婚者需到民政部门开具未婚证明;
  
  4、到住房公积金缴纳单位开具收入证明(表格网络下载或柜台领取);
  
  5、带齐相关原件及复印件到柜台申请贷款受理;
  
  6、中心审批贷款,借款人与承办银行签订合同;
  
  7、借款人到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8、承办银行审批、发放贷款。
  
  我们在上文中为您解答了“动迁安置房能贷款吗”这一问题,还为您整理了动迁安置房贷款的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总的来说,动迁安置房如果拥有产权证,且申请人的资信和收入满足银行的贷款条件的,就可以申请动迁安置房贷款。

·两次伤残鉴定,受害人的误工费应该怎么算?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侵权案件中,被侵权人可能会在起诉以前,单方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自己所受伤害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赔偿义务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均不认可被侵权人诉前单方委托鉴定所得出的鉴定结论,会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如果法院同意进行重新...

·工伤鉴定八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许多人想知道工伤鉴定八级赔偿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对于我们大多数普通人来说,我们通过自己辛苦的劳动付出和汗水来获取报酬,一旦因为意外不小心受伤,将会是一笔巨大的经济开支,因此这时候申报工伤鉴定并获得赔偿对于我们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因为他可以帮我们免于一笔巨大的开支,工伤鉴定八级赔偿标...

·如果没签劳动合同如何起诉?
    越来越多的人进入城市工作、进入企业工作,出现大量务工人员在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就进入公司工作,在出现纠纷时才发现没有合同,而许多公司又以没有合同为由拒绝协调。那么,如果没签劳动合同如何起诉呢?请读者随我们细细道来。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我国关于双务合同后履行抗辩权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关于双务合同后履行抗辩权的规定是什么?在当今这个社会,您再现实生活中所签订的合同通常来说都是双务合同,也就是说双方当事人都是有义务的,我国法律上有一个后履行抗辩权的概念,那么,我国关于双务合同后履行抗辩权的规定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我国关于双务合同后履行抗辩权...

·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算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算工伤吗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不小心摔倒了,这个是肯定不能构成工伤的,因为行人自己摔倒自己没有注意到相关环境,且此时也是同样没有处于交通环境这个大前提之下的。其次如果被车...

·刑事抗诉特征主要是什么?
    一、刑事抗诉特征主要是什么?1、刑事抗诉具有权威性,表现为: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案件,法院必须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2、刑事抗诉具有全面性,表现为:检察机关既可依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也可依二审程序提起抗诉。二、刑事抗诉的内容包括哪些?1.刑事抗诉所针对的对象是公权力即法院的审判权。...

·债务是否关系到夫妻共同财产
    债务是否关系到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看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因日常...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为了规范市场的劳动关系,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现实生活中依旧有许多公司企业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当发生劳动争议时给劳动者举证带来了诸多的不便。未签劳动合同仲裁输了怎么办?如果因为没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事实,导致劳动者...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怎么走
    首先提交申请书,然后仲裁受理进行开庭审理,进行仲裁调解,最后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

·大病医保比例的报销是多少?
    一、大病医保比例的报销是多少 1、起付线:2万元。超过2万元,可经由大病医保报销。 2、起付线以上,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为: 1) 2万元—5万元:大病医保按照50%报销; 2) 5万元—10万元:大病医保按照60%报销; 3) 10万以上的:大病医保按照70%报销。 3...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