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土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土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土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土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土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
  
  2、建筑工程应该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建筑工程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
  
  3、建筑工程质量应按以下要求验收:
  
  (1)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一般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地基与基础工程中有关土石方、砖砌体、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等工程,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按国家标准《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3—83)和《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4—83)的规定执行。 铁路、公路、水工建筑和矿井巷道工程等有特殊要求的地基与基础工程,应按有关的各专门规定执行。
  
  1.检验标准
  
  (1)门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划痕、碰伤;
  
  (2)门的割角、拼缝应严密平整;
  
  (3)门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应饱满;
  
  (4)门制作的允许偏差:门框翘曲允许偏差为3mm,门扇翘曲允许偏差为2mm;门扇的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2mm;门框门扇对角线长度允许偏差为3mm;
  
  (5)门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门扇对口缝、门扇与门框立缝宽度为1.5~2.5mm;
  
  (6)毛坯房入户门与地面的留缝宽度不应小于3.5cm;
  
  2.业主疑问及释疑 业主一般会针对入户门的以下方面进行检查:
  
  (1)门框检查:门框安装是否牢固平整,门框与墙体连接是否密闭严实,门框表面有无异常毛刺、开裂、破损等情况; (2)门扇检查:门扇有无变形、开裂问题;面漆外观是否完好、表面是否平整;有无明显划伤、嗑撞,距离地面是否考虑预留地面装修做法;
  
  (3)门锁检查:门锁安装是否牢固,钥匙插拔是否平滑、锁芯转动是否自如,各方向锁舌伸缩是否平稳,锁孔位置是否正常;
  
  (4)开启检查:门开闭是否平稳,有无异常阻力及磨损,门锁紧后是否有晃动;
  
  (5)门把手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旋转时有无异常的阻力,表面有无缺损、变形;
  
  (6)密封检查:门扇掩缝是否在2.5㎜以内。
  
  地面检验
  
  1.检验标准
  
  (1)地面与下一层结合牢固,不得有空鼓;(考虑到我国施工企业的实际技术水平,对空鼓面积不大于400cm2,无裂纹,且每自然间或标准间不多于2处时,可不计入空鼓这一施工质量缺陷)
  
  (2)地面表面应密实,不得有起砂,蜂窝和裂缝等质量缺陷;
  
  (3)地面表面的允许偏差: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5mm;标高允许偏差为±8mm;厚度允许偏差为不大于设计厚度的1/10;
  
  (4)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工程的立管、套管、地漏处严禁渗漏,坡向应正确、无积水;
  
  天花检验
  
  1.检验标准
  
  (1)天花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2)天花抹灰的允许偏差:天花抹灰应平顺,阴阳角应方正,允许偏差为4mm;墙面检验
  
  不管什么行业都会有相应的技术规范,比如房屋验收规范,如果开发不符合房屋建筑的规范,可以拒绝签收,并要求开发商重新整改,必须要达到验收条件,不符合验收条件的工程,就是豆腐渣工程,后期会给人身安全带来隐患。
  
  

·丧偶儿媳与女婿可以继承公婆、岳父母的遗产吗?
    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之间是一种姻亲关系,在正常情况下,儿媳与女婿均不能作为公、婆、岳父、岳母的法定继承人。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大致可以分为以下车种情况:

·最新重庆地区交通事故造成死亡赔偿标准
    重庆地区交通事故造成死亡赔偿标准包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家属交通费、家属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几个方面。当事人在计算重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额时应该从受害者的年龄、户口性质等方面来按标准计算。如果受害人有被扶养人的,还需按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具体情况如...

·不可以协议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很多夫妻都想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但有时候发现本身不符合规定的情形,因此最终也就不可以协议离婚了。对此,我国相关法律中也是做出了专门规定的,那到底不可以协议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什么是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

·一般情况下可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一、一般情况下可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

·骨折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骨折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此外,还涉及到相应的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

·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1、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

·试用期主动离职的有没有工资试用期内
    试用期主动离职的有没有工资试用期内,员工自离有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三天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其造成一定损失的...

·合伙企业法减资的步骤是怎样的
    合伙企业法减资的步骤是怎样的一、企业减资流程 1、股东(大)会做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4、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

·单方事故的处理及保险索赔流程
        单方事故:指不涉及人员伤(亡)或第三者财物损失的单方交通事故。举例:碰撞外界物体,自身车辆损坏,但外界物体无损坏或者无需赔偿)
    
   &...

·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