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标准为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标准为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标准为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标准为什么?一 、合格: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二 、优良: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恪,其中有50%及其以上为优良(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中,必须含指定的主要分项工程)。 注:指定的主要分项工牟,如:建筑采艟卫生与煤气分部工程为锅炉安装,煤气调压装置蜜装分项工程;建筑电气安装分部工程为电力变压器安装、成套配电柜(盘)及动力开关柜安装、电缆线路分项工程;通风与空词分部工程为有关空气洁净的分项工程;建筑电梯壹装工程为安垒保护装置、试运转分项工程等。三 、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1 、 合格(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2)质量保证资料应基本齐全;(3)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应达到70%及其以上。2 、 优良(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其中有50%及其以上优良,建筑工程必须含主体和装饰分部工程;以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为主的单位工程,其指定的分部工程必须优良。如锅炉房的建筑 采暖卫生与煤气分部工程;变、配电室的建筑电气安装分部工程;空调机房和净化车间的通风与空词分部工程等。(2)质量保证资料应基本齐全。(3)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应达到85%及其以上口 注:室外韵单位工程而进行碑蓐厦量评定。四 、当分项工程质量不符音相成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的规定时,必须及时处理,并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质量等级:1、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2、经加固朴强或绎法定柱捌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其质量仅应评为合格;3、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迭不到原设计要求,但经设计单位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帮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加固补强的;或经加固补强改变外形尺寸或造成永久性缺陷的,其质量可定为合格,但所在分部工程不应评为优良。所以在划分工程质量等级的时候,要严格依照这个规定进行划分,不得依照自己的主观标准区划分。工程质量标准的等级意味着工程的质量,严重者会影响后续的使用,甚至可能危及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切记不可马虎大意。
  
  
  

·办理公司法人变更怎么做?
    办理公司法人变更怎么做? 公司经营中很多都有法人,董事长、经理等等都可以担任公司的法人,不过,公司在经营者过程难免有变动,如果公司股票的持有比例发生变化或者是公司注销等等情况发生时,就需要办理公司法人的变更手续,但是很多新手不知道办理公司法人变更怎么做?其实,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按...

·扬中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五险一金基本上是大部分劳动者都会交的,因为这是社会基本保障和福利措施,可以有效的维护社会的和谐和稳定,承担许多的意外风险。不过五险一金的缴纳金额是有规定的,而且不同的地区也会有所不同。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扬中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一、扬中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2...

·江苏征地补偿款鱼塘标准是多少?
    江苏征地补偿款鱼塘标准是多少? 江苏省地处我国长江流域,河流密集,很多农民都在自家土地上修建了鱼塘。当政府因为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征用土地的时候,会对农民发放一笔补偿款。具体能够拿到的钱数是被征地农民最关心的事情。那么江苏征地补偿款鱼塘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

·用人单位能否在劳动者哺乳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此外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

·十六岁抚养费诉讼时效是多久?
    十六岁抚养费诉讼时效是多久《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抚养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公司如如辞退一个不想要的员工?
    公司如如辞退一个不想要的员工? 一、公司如如辞退一个不想要的员工? 《劳动法》第25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刑法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刑法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刑法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依据我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指文物行政部门、公安机关...

·一、房屋租赁备案网签流程是什么?
    一、房屋租赁备案网签流程是什么?1、到达所住区域的居住证受理点,排队拿号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被叫到号后,提供材料由办理人员核验材料和确认身份后,会让你现场填写一份《房屋租赁备案申请表》2、申请表填写完毕后,工作人员对备案信息进行录入成功后,现场出具《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通...

·夫妻没有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判?
    婚后车子是共同财产吗?婚后车子是共同财产,如果是用婚后收入买的车子,即使登记在一方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婚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应该平均分割。如果是用婚前的积蓄购买的车辆,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用婚前积蓄购买的车辆,登记在配偶的名下,则属于共同财产;法...

·误工费赔偿赔偿标准
    误工费赔偿赔偿标准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