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认罪认罚南京规定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认罪认罚南京规定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认罪认罚南京规定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认罪认罚南京规定是什么?南京市出台《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成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协调指导小组,旨在积极稳妥推进南京市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开展,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完善刑事诉讼程序,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对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办理。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包括哪些内容?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从宽分为实体上从宽和程序上从简两方面。对认罪认罚案件,属于基层法院所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以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判。对于基层法院管辖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在审理当中,被告人对程序适用提出异议的,或者有其他不宜简化审理情形的,人民法院依法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这是程序上的从宽。实体上,检察机关根据犯罪事实和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的情况,依法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人民法院在做出判决时一般应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是如果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违背意愿认罪认罚,否认指控犯罪事实,或者指控的罪名跟人民法院审理的罪名不一致,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情形的除外。在法治社会,我国司法体系强调宽严相济的办案政策。南京是我国少数认罪认罚从宽处理试点城市。其出台具体指导意见,规定了适用条件、从宽案件办理程序等。从宽处理的最主要前提就是犯罪嫌疑人要认罪认罚,承认自己犯下的罪行。
  
  
  

·在保证人签名真实的情况下,若其所签署的借款合同是事后补写,担保人是否还应承担保证责任?
    法院认为,由于在空白合同上签名将会产生授权对方当事人补记合同空白部分内容的法律后果,在借款合同中的保证人签名真实的情况下,不管主张的本案借款合同中的借款金额系对方当事人事后补写的主张是否成立,担保人均应在借款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离婚损害赔偿金的确定,需要根据以下的标准来确定:
    离婚损害赔偿金的确定,需要根据以下的标准来确定: 第一,加害人过错程度。可以作为对加害人制裁轻重的指标。过错严重的,给受害人造成情绪伤害,造成受害方严重精神利益损害的,应酌情增加抚慰金的数额;如果加害人只有轻微过失,抚慰金数额也可相应减轻。 第二,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

·结婚后该返还彩礼的条件有哪些
    一、结婚后该返还彩礼的条件有哪些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于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

·起诉离婚期间被威胁如何处理
    离婚这个词在现如今的社会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了,没有了以前的传统思想,现在社会是恋爱自由,婚姻自由,相爱便在一起,不爱了就分开。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那么起诉离婚期间被威胁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诉讼离婚 (一)...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一、根据法律规定醉驾多久移交检察院?
    一、根据法律规定醉驾多久移交检察院? 醉驾案7日内侦结并移送检察院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 醉驾案7日内侦结并移送检察院起诉 对涉嫌酒驾者扣车扣...

·公司法人贷款对公帐有什么影响?
     公司法人通常需要由作为股东的个人来承担职责,但是个人与公职之间就会必然在日常的工作业务中出现矛盾的纠纷,比如公司法人在对外贷款的情形下就会与公司产生密切的联系,下面就让我们告诉您公司法人贷款对公帐有什么影响? 一、公司法人贷款对公帐有有什么影响? 如果公司法人以自己的名义贷...

·分居两年怎么离婚,要满足什么条件
    夫妻要是想通过分居离婚的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的话,则就要知道分居两年怎么离婚,换言之也就是要了解分居在满足什么样的条件下,法院才会判决夫妻离婚。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分居两年怎么离婚 (一)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

·企业拆迁补偿办法有哪些
    企业拆迁补偿办法有哪些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拆迁是经常会出现的事情,企业主对企业拆迁补偿的相关费用是否会满意,甚至企业拆迁会给企业主以后的事业安排还有企业主的生活都会有一定的影响。那么企业主如何才能得到更大的效益呢!企业拆迁补偿办法又有哪些呢!我们将为您详解介绍。 一...

·聚众斗殴罪能否适用缓刑
    聚众斗殴罪能否适用缓刑 一、聚众斗殴罪能否适用缓刑 是否可以判缓刑,要根据案情而定。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0%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