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广州市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广州市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一、广州市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广州市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
  
  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以下统称“职工受伤害”)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要求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的,应当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延期理由。经区人社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予适当延长申请时限
  
  2、受理:区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收件回执》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区人社局应当场或在15日内,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期限
  
  3、审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4、决定:区人社局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以有关部门的结论或关联性技术鉴定为依据的,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5、送达:区人社局在20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二、工伤认定标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办理材料
  
  1、工伤事故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受伤部位、事发经过、事故原因,调查人员
  
  2、《工伤认定申请表》,在封面贴相片
  
  3、受伤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由单位注明已与原件核对一致
  
  4、劳动合同文书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5、送医院抢救的首诊病历原件及医院诊断证明书;死亡原因证明
  
  6、受伤时在场工友的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并由单位注明已与原件核对一致
  
  在劳动法中规定了,所有的用人单位都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就包括了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等,如果在工作期间意外遭遇了工伤事故后,也一定会给受害人的人身和经济上带来一定的影响,所以工伤赔偿金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受害者的损失,赔偿金会根据工伤鉴定登记来确定。
  
  

·受害人怎么举报婚姻诈骗罪?
    受害人怎么举报婚姻诈骗罪?婚姻诈骗涉嫌了诈骗罪,属于刑事案件的范畴,应向公安机关报案由警方立案侦察。如果只想追回财产损失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返还财产。需要收集的证据应该从虚构事实、所骗取的钱财数额较大、登记结婚有瑕疵或根本没有结婚等方面考虑。如若被骗,要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

·起诉离婚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现在有很多人在处理纠纷的时候,往往都会选择聘请律师来提供帮助,尤其是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但聘请律师也不是免费的,此时需要支付相应的律师费。那起诉离婚律师是怎么收费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

·一、二手房屋过户需要多少钱?
    一、二手房屋过户需要多少钱? 这具体要看房屋的面积才能计算需要多少钱; (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印花税:房款的0.05%交易费:3元/平方米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工资一直是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但是有时候员工请个假都要被扣工资,那劳动者在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呢?在实践中,劳动者在算清自己请假期间的工资后,却可能会遇到单位因不喜欢劳动者请假而拖欠工资的情况。那作为劳动者,面对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

·一、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一伤的量刑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一伤的量刑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一伤的量刑: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

·辞退员工却不补偿的情形有哪些
    辞退员工却不补偿的情形有哪些只要符合《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可以不用补偿。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

·医疗损害鉴定机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损害鉴定机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发生医疗纠纷后,因为涉及索赔与权责问题,需要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一张医疗损害鉴定书往往是最有力的证据。而选择有关部门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时候,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那么医疗损害鉴定机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为您在下文中解答,请您往下阅读。 医疗...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司法解释的概念以及如何认定
    近两年,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案件越来越多,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有很多种,其中投放危险物的案件不在少数,这些投放危险物的案件不管是故意还是无意都会对人身及动植物造成危害,重者会危及生命。下面就给您介绍一下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司法解释的概念以及如何认定。 一、 概念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

·一、交通事故后对方伤好不出院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后对方伤好不出院怎么办?交通事故对方伤好了不出院肇事者可以要求其出院,协商不成,拒付医药费,让对方到法院起诉,根据法院的判决赔偿。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