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同一小区物业费执行双重标准是否合法?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同一小区物业费执行双重标准是否合法?
您的位置:首页  »  
 

同一小区物业费执行双重标准是否合法?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物业在物业费的收取上采取了双重标准,在此小区租房子的人被要求交双倍的物业费。“业主去交物业费,收5毛;出租户去交物业费,居然要1块钱。”物业执行双重标准是否合法?



  

  能否实行双重标准,相关法规没有明确。“目前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所针对的是普通住宅,所有非普通住宅的都实行市场调节价。而政府指导价也仅仅针对小区的前期物业。“比方说,小区刚交付使用,还没有出现业委会,这时该小区的物业所收取的物业费标准,是必须经过物价局核准同意的。在业委会成立之后,这个小区的物业费就由业委会所代表的全体业主,与物业协商决定。”
  章科长说,除了普通住宅,写字楼、商铺、别墅等非普通住宅都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价部门并不干预。那么,像丹凤新寓这样的小区,由于已经有大量住宅被改变用途,出现了事实上的住宅与商品“混搭”情况,这样的小区能否实行双重标准收费呢?
  “目前没有规定说可以,也没有规定说不可以。”章科长说,目前普通住宅物业费都实行《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试行)》。这个在2006年开始投入使用的规定中,并没有针对丹凤新寓这种“混搭”进行规定。



  

  房产律师说,法律困境是难以禁止的重要原因,双重收费根源在于住宅商用屡禁不止,物权法规定“不得改变住宅用途”,但是并没有发布具体实施细则。如果丹凤新寓能够按照法律规定,就不会出现将住宅租出去用于经营的状况。“所以又回到老问题上了,就是现在的住宅小区,特别是闹市地区的小区,将住宅租用经营的根本就禁不住。”其实类似于这样收费的不在少数。有的小区是无奈执行双重标准,有的小区的业委会和物业则是通过双重标准或采取别的办法,给经营户设置门槛。


·错过做工伤鉴定的最佳时间怎么办?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如果办理了工伤保险是可以获得工伤赔偿的。工伤赔偿的具体数额根据劳动者的工伤鉴定结果来确定。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对劳动者工伤鉴定的时间作了相关规定,那错过做工伤鉴定的最佳时间怎么办?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错过做工伤鉴定的最佳时间怎么...

·浙江高院关于社会抚养费案的征收标准是多少
    我们都知道,《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已经通过了,并于2017年1月1日已生效这也意味着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可能会出现一些新的变化。该法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很多人对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有疑问的。那么,浙江高院关于社会抚养费案的征收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现在我国公民在日常的生活和工作当中,其实对车辆的依赖性都是非
    现在我国公民在日常的生活和工作当中,其实对车辆的依赖性都是非常大的。就是因为这样,各种各样的交通事故总是层出不穷,当然导致交通事故的原因和所造成的后果等这些都是不一样的。国家针对交通事故的伤残评定制定的有非常详细的参考依据。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交通事故2018年新伤残评定标准是...

·四平贷款无抵押担保是真的吗
    四平贷款无抵押担保是真的吗?要怎么申请? 我们经常会在一些网络平台或者广告中看到金融机构的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广告,一般情况下,贷款都会有抵押物的存在,所以很多人都对这些信息存有疑惑。四平贷款无抵押担保是真的吗?要怎么申请?我们将为您进行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贷款无抵押担...

·合同没写违约金怎么办
    合同没写违约金怎么办您应该都知道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重要性,合同违约金的设定是为了确保合同能够更好地履行,当出现合同难以履行的时候保障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但是有些时候由于疏忽合同可能并没有约定违约金,这个时候该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们为您总结一下合同没写违约金的情况下该如何处理。 一...

·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一、哪些情形下能辞退员工 1、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合伙企业解散债务应该由谁承担
    合伙企业解散债务应该由谁承担?1、合伙企业解散债务还是合伙人承担的,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2、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3、全体合伙人对合伙...

·房产证写两个人名字离婚怎么分割房产
    房产证写两个人名字离婚怎么分割房产一、房产证写两个人名字离婚怎么分割房产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一般一人一半,可以协议房产归其中一人所有,然后按照市场价值补偿另一方房产一半的财产或现金。然后到房管局进行去名过户。二、离婚后怎样分割财产1、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最高...

·疫情延迟发工资怎么办?
    疫情延迟发工资怎么办?可以咨询用人单位了解相关情况,并在后期复工后,由用人单位补发工资待遇。因此次疫情,假期延长和复工延迟属于企业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况,延迟复工的企业可以在复工后的最近工作日发放工资。同时,企业应注意告知员工延迟发放事宜。(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

·我国医疗事故鉴定怎么做?
    我国医疗事故鉴定怎么做? (一)怎样提起医疗事故鉴定 1.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组织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a.医、患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分别填写鉴定委托书并签字。 b.医方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