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龙岩市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哪些内容?律师电话13951899110
龙岩市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您的位置:首页  »  
 

龙岩市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龙岩市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国家征用农村土地需要对被征地农民进行经济补偿,每个省市相关标准都不大一样。那么福建省龙岩市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哪些内容?我们通过查阅龙岩市国土局相关文件,在下文给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
  
  一、龙岩市征地补偿
  
  (一)征地补偿费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等费用计算综合补偿,征地工作统一由新罗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市直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
  
  (二)本意见确定的综合补偿费用标准必须严格执行。特殊情况突破补偿费用标准的,应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征地补偿费必须专款用于征地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二、龙岩市土地补偿分为三大类区
  
  现有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划分为两类区:第一类区为东城、西城、南城、中城、北城五个街道和西陂镇、曹溪镇、东肖镇等列入规划区范围的区域;第二类区为龙门镇、红坊镇、铁山镇等列入规划区范围的区域。第三类区为今后龙岩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扩大后新增的乡镇、村等列入规划区范围的区域。
  
  三、龙岩市土地类别分为七类
  
  第一类为水田类,第二类为水浇地(菜地)类,第三类为旱地类,第四类为园地和经济林地类(经济林地类以林业部门认定的为准),第五类为非经济林地类,第六类为未利用地类,第七类为集体建设用地类。
  
  田坎参照相邻耕地补偿,享有自用地补助资金。沟渠、农村道路、坑塘水面、设施农用地等农用地,参照非经济林地补偿,如原地类为耕地的,按水田标准补偿,享有自用地补助资金。未依法审批的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参照原地类补偿,原地类为耕地的享有自用地补助资金。
  
  四、龙岩市土地补偿标准
  
  (一)各类区土地补偿标准:
  
  1、第一类区:水田统一按4.73万元/亩给予补偿;水浇地(菜地)统一按9.68万元/亩给予补偿;旱地统一按3.85万元/亩给予补偿;园地和经济林地统一按3.33万元/亩给予补偿;非经济林地类统一按1.66万元/亩给予补偿;未利用地统一按0.55万元/亩给予补偿。
  
  2、第二类区:水田统一按4.4万元/亩给予补偿;水浇地(菜地)统一按8.8万元/亩给予补偿;旱地统一按3.52万元/亩给予补偿;园地和经济林地统一按3.05万元/亩给予补偿;非经济林地统一按1.52万元/亩给予补偿;未利用地统一按0.55万元/亩给予补偿。
  
  3、第三类区:水田统一按4.29万元/亩给予补偿;水浇地(菜地)统一按8.36万元/亩给予补偿;旱地统一按3.52万元/亩给予补偿;园地和经济林地统一按2.92万元/亩给予补偿;非经济林地统一按1.46万元/亩给予补偿;未利用地统一按0.55万元/亩给予补偿。
  
  (二)地上附着物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龙岩中心城市规划区内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暂行规定》(龙政综〔2008〕372号)文件标准执行。
  
  (三)村(居)集体林地由单位或个人开垦种植成果园地或经济林地的,土地补偿费归村(居)集体所有,安置补助费村(居)集体与开垦者按7:3比例分配,地上附着物或构筑物归开垦者或建筑者所有。
  
  (四)征地过程中,上述水田、水浇地(菜地)、旱地、园地和经济林地、非经济林地、未利用地按期交地的,另奖励被征地对象被征地类每亩10%的征地补偿费。
  
  (五)集体建设用地是指经依法审批,取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按被征地块所在土地等级和用途的基准地价标准给予补偿。
  
  (六)实行蔬菜--水稻轮作的,村(居)人均耕地高于0.2亩/ 人,按水浇地(菜地)、水田各半计算补偿,村(居)人均耕地低于(等于)0.2亩/人,按水浇地(菜地)补偿。
  
  (七)以上补偿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补偿金额由新罗区人民政府确定;交地期限以新罗区人民政府规定为准;奖励费用由新罗区人民政府统筹决定发放。
  
  五、龙岩市土地补偿费发放
  
  凡村(居)民代表大会已做出决定,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按决定执行;村(居)民代表大会未做决定的,应将土地补偿费的70%发放给被征地村(居)民或股份量化到个人,余下的30%补偿费,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和发展村(居)集体经济,具体使用按“四议两报备两公开”规定执行。
  
  由此可见,龙岩市相关部门在征地补偿事情上做的很好,其出台的龙岩市征地补偿标准内容很详细,对土地补偿分为三大区,每个类别补偿金额都不同。而且根据土地类型的不同也实行不同的补偿标准。这样,龙岩市农民就可以直观的了解到自己名下的土地值多少钱了。标准划分的越清楚,因征用土地补偿引发的纠纷就越少。

·交通事故认定依据是什么
    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交警部门应当在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而这个事故认定书,在处理交通事故中是意义重大的,关系到当事人承担事故责任比例的问题。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认定依据是什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交通事故认定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依据主要如下...

·离婚后不按时付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离婚后不按时付抚养费应该怎么办1、如果对方确无支付能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2、如果对方有支付能力但是以各...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要交什么税
    首先是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都要按照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属于产权转移书据。其次,对于股权转让方,如果是自然人股东,需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平价和低价转让的,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逮捕证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什么?
    我们知道不是任何机关单位可以逮捕任何一个人,人身自由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任何人无权侵犯的,就算是公安机关人员在没有逮捕令的情况下无权逮捕任何人,对于逮捕的规定在相关的法规中有详细的说明,那逮捕证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逮捕证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什么? ...

·引发交通事故的因素有哪些
    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因为驾驶者的不小心或违章行为造成的。现实中,我们了解清楚引发交通事故的因素有哪些,其实对事故的预防是有所帮助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引发交通事故的因素有哪些 1、心理因素:司机本身的思想情绪处于苦恼、忧虑、愤怒、激...

·交通肇事赔偿金如何计算?
    交通肇事赔偿金如何计算? 一、交通肇事赔偿项目 1、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

·如果遇到供应商拖欠货款怎么办?
    如果遇到供应商拖欠货款怎么办?经销商和供货商的合作关系,双方一般都是以书面合同作为重要依据的。如果供应的物品数量、质量都是符合要求的,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就没有理由一直拖欠货款。并且相信双方当时对于货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都在合同当中有约定。但是遇到这种情况,也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

·劳动争议调解法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法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

·什么是特大交通事故?特大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轻则没有人员伤亡,重则造成多人伤亡或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而根据交通事故的轻重程度,最严重的交通事故就被称为“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时,处理办法也与一般的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不太一样。接下来,就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什么是特大交通事故,特大交通事故如何处理,希望对您有所...

·砍伐自家种的树,是否构成犯罪
    森林作为一种自然资源,具有生态、社会和财产的多重属性和价值,不仅属于林权所有人,更属于国家和全社会。 我国森林法明确规定,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即使是采伐自家种植的林木,也应当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否则被视为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