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醉驾刑事责任?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醉驾刑事责任?
您的位置:首页  »  
 

一、醉驾刑事责任?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醉驾刑事责任有哪些据《刑法修正案》第八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说,如果达到醉酒程度,就是刑事犯罪,构成危险驾驶罪,要追究刑事责任。一般判处1-6个月以内的拘役。二、醉驾一定会判刑吗?《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其中驾驶车辆人员的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才是属于醉酒驾驶。所以只要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了规定的数值,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就构成了危险驾驶罪,这样一般是会被判处一至两个月内的拘役。但是在2017年5月1日起试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第一条中第三款对于最新醉驾的规定,如果醉酒驾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属于显著轻微情形的只有6种,分别是挪动车位、救治病人、在车上睡觉休息、隔时醉驾、车子尚未驶出以及被醉驾追尾。主要涉及其六种情形才不会被判刑。其实在现实中很多人都对于法律的相关知识是比较欠缺的,所以就会有很多人并不清楚我国对于醉驾的具体规定,也甚至会有人把我国对于酒驾的处罚误认为是对于醉驾的处罚。其不然醉驾和酒驾是不一样的,两者不仅在标准、处罚上等有所不同。其醉驾驾驶的危害性远远大于了饮酒驾驶的危害。关于醉驾,一开始我国规定只要实施了这样的行为,那么就按照危险驾驶罪来定罪处罚。但是在之后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对于那种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予定罪处罚。而要是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诉讼费标准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新规定:离婚案件
    诉讼费标准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新规定:离婚案件每件需交纳50至300元的费用。若涉及财产分割的情况,所要求分割的财产不超过20万元的案件。无须另行缴纳,但若案件所涉金额超过20万元。则超出部分按0.5%的比例纳税。诉讼费负担在诉讼得到判决前,离婚诉讼的相关费用一般有原告支付,在...

·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的适用情况和启动程序
    《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仅适用于离婚诉讼,其他与婚姻家庭关系相关的案件,如抚养费纠纷、继承纠纷等案件中,因不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故不适用。 夫妻双方均可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根据案情决定是否启动。此外,在双方完成首轮申报后,若对另一方的申报内容有异议的,可申请法院责令对方补充申...

·协议离婚后后悔了怎么办 ?
    协议离婚后后悔了怎么办 ??《民法典》已生效,《婚姻法》已失效,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1、当事人对离婚反悔的即又不同意离婚,要求恢复婚姻的,根据规定这种情况法院不受理,要求当事人到原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解决。因为离婚证对男女双方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

·员工辞职应该提前多久说
    员工辞职应该提前多久说 (一)、用人单位无过错 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辞职,应当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并且没有经济补偿金。 1. 辞职需要提前多少天通知用人单位? 答: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也可以在三十天后...

·信用卡诈骗罪是否适用缓刑?
    法官在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罪犯作出判决的时候,往往会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同时也要严格在《刑法》规定的量刑标准内容作出。而此时就有可能对罪犯判缓刑,那对于信用卡诈骗罪是否适用缓刑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信用卡诈骗罪是否适用缓刑? 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在量刑上是三年以下...

·营运车辆超员入罪司法解释有哪些
    营运车辆超员入罪司法解释有哪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货...

·起诉离婚有援助律师吗,起诉离婚律师费多少
    对于弱势群体的保护,我国法律是可以提供法律援助的。现在社会因为很多原因,夫妻双方会选择离婚。一般离婚在协议不下的情况下,就会采取向法院诉讼,一般诉讼都是需要请律师的,很多人对于律师的费用,往往望而却步。那么,起诉离婚有援助律师吗起诉离婚律师费多少?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具体...

·对于房子到期续期是续几年
    对于房子到期续期是续几年?使用权年限届满后,民法典只给了个“自动续期”的规定,至于续多少年,以及是否还需支付出让金、支付多少,目前还没有相关规定给出明确说法。《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百二十二条也有规定: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后,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可以在期限届满...

·工伤过了20年怎么办
    20年前工伤可以享受新工伤保险待遇。20年工伤,是老工伤,按国家规定,其中经过劳动能力鉴定,构成伤残的,已经纳入社会统筹,可以按现行规定享受新发生工伤保险待遇。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予支付,五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

·夫妻双方离婚的条件包括哪些
    夫妻要是想要离婚的话,这当然也是允许的,本身就是夫妻的自由嘛。但与办理结婚一样,在办理离婚的时候也是有条件限制,而并不是完全的自由。那此时夫妻双方离婚的条件包括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双方离婚的条件包括哪些 (一)起诉离婚条件: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