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劳动合同试用期法律规定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法律规定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法律规定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法律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试用期有下列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6)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7)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8)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二、试用期内辞职需要提前多久
  
  试用期辞职是可以直接走人的,劳动发没有强制性的规定。
  
  当然,部分单位会要求提前多少天辞职的。这个是不合法的,但是为了能跟顺利的那到工资,劳动者可以有两个选择:
  
  1、通过法律手段,立马辞职,立马拿钱走人。
  
  2、提前和公司协商好,提前若干天走人,工资一般是按照公司发放日期发,或者是辞职后的第二天发放。
  
  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个人原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合法),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辞而别),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用扣工资的方法作为赔偿。
  
  就试用期,一般用人单位会与新入职的劳动者约定,当然也可以协商不约定,这并不是必须的。而法律中也有规定,同一个用人单位与同一个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也就意味着即使劳动者辞职之后又再次入职的,这个时候单位也不能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上下班途中工伤怎么认定
    上下班途中工伤怎么认定 对于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是否认定工伤此类的案件,应当从《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宗旨——保障工伤事故受害者的利益出发,结合劳动者的“上下班的时间”“上下班的路线”“上下班的目的”,对《工伤保险条例》的条款进行全面理解。 1、关于上下班途中的时间因素...

·离婚中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如何分割?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已经明确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在实践中认识比较模糊。“应当取得”是指当事人已经退休具有享受养老保险金的条件,但由于某种原因尚未...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政府在修建高铁、高速公路这些基础设施的时候,通常会征用到沿线的农田。征收集体土地的,征地部门要给失去土地农民一笔补偿。这个补偿款的数额是群众关心的焦点,由此引发的纠纷事件也比较多。征地补偿款是有标准参考的,那么,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请看我们...

·雇佣童工导致什么结果 用人单位雇佣童工如何处理
    原则上,我国是禁止用人单位雇佣童工的,而在我国关于童工的定义也就是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而要是用人单位违法雇佣童工的话,则就会产生一些不利的后果。那到底雇佣童工导致什么结果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什么是童工 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

·遗弃家人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般来说,遗弃大都认为是涉及到家庭内部的事,即那些负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人并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对没有行动能力的人造成遗弃。如果是一般的遗弃会受到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会构成犯罪了,遗弃家人也会触犯法律,很多人并不知道怎么构成遗弃家人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怎样才算遗弃罪实践中的...

·加工承揽合同和建筑工程合同区别?
    加工承揽合同和建筑工程合同区别? 加工承揽合同与建筑工程合同是非常常用的合同种类,想必您都是耳熟能详。但由于这两类合同的内容很相似会造成许多人在适用合同时选择困难,从而造成适用合同错误。理解加工承揽合同和建筑工程合同区别,在合同的适用中就不会出现错误,会省掉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来...

·火车票学生票预售期是怎样的?
    火车票学生票预售期是怎样的? 一、学生火车票购买时间及购买优惠票规定 铁路部门规定,学生票购票时间段寒假为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暑假为6月1日至9月30日,学生每年可限购四次单程减价票,当年未使用的次数不能留作下年使用。 现在,学生在各代售点购买学生票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我们经常能在生活中听到动产、不动产这些词语,在一些贷款中,也
    我们经常能在生活中听到动产、不动产这些词语,在一些贷款中,也会用动产或者不动产作为抵押来进行贷款。那动产是什么意思呢?抵押动产的构成要件又有哪些?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在下文为您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什么是动产 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和经济价值的物,一般指金钱、有...

·交通肇事酒驾逃逸交强险赔偿吗?
    当今社会,绝大多数家庭都至少拥有一辆车作为代步工具,然而汽车给我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无时无刻不威胁着我们的安全。而在各类交通事故中,酒后驾驶有着逃脱不了的责任,所以国家发布了各种法律来杜绝酒后驾驶,与此相对的也颁布了各种保险赔偿条例,那么交通肇事酒驾逃逸交强险赔偿吗?肇事逃逸的,...

·医疗器械产品质量保证书
    医疗器械产品质量保证书 一、什么是医疗器械产品质量保证书 医疗器械的注册产品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并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配套规章《医...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