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女方需要付抚养费吗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离婚女方需要付抚养费吗
您的位置:首页  »  
 

离婚女方需要付抚养费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离婚女方需要付抚养费吗
  1、离婚孩子判给男方,女方要给抚养费;2、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什么情况下离婚能不给抚养费
  (一)好商好量,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二)撕破脸皮,告上法庭现实中夫妻常常就不给孩子抚养费难以达成协议,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一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1. 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 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3. 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如果此时女方没有获得抚养权的话,那么原则上就是要支付抚养费的。当然离婚夫妻如果可以协商一致,那么女方在离婚之后也可以不支付抚养费。通常在女方没有劳动能力,同时也没有其他的经济收入,那么法官在作出判决的时候,往往也是会适当的减免抚养费数额。
  
  
  

·如何处理医疗事故纠纷?
    如何处理医疗事故纠纷?医疗事故赔偿纠纷是怎样解决的? 第一步,鉴定医疗事故。 复印封存病历资料要及时。发生医疗纠纷后,第一步需要做的事情是保管、复制或封存病历资料,法律术语叫“证据保全”。病历资料是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

·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的 3、员工被依法追求刑事责任的 4、单位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5、员工严...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是国际专利?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是国际专利?国际专利是申请人就一项发明创造在《专利合作条约》(简称PCT)缔约国获得专利保护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向某一缔约国的专利主管部门提出的专利申请。二、专利侵权分类专利侵权行为分为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两类。直接侵权行为。这是指直接由行为人实施的侵犯...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对枪支实行严格的管制,其中对公务用枪采取配备制度,对民用枪支实行配置制度,并严格规定配备公务用枪和配置民用枪支的人员或单位的范围以及使用的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出租、出借...

·离婚房子留给孩子怎么处理
    离婚房子留给孩子怎么处理 可以通过赠与给孩子。出新房产证注: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是直系亲属、姻亲的话,则免契税。如父母与子女之间或夫妻之间的赠与则免除契税。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赠与房产是房改房性质的,则经过此赠与手续之后,就改变 了其性质,转为商品房。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

·什么人可以作为取保候审的保证人?
    刑事诉讼法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与本案无牵连;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权利未受到限制;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

·刑事诉讼中询问证人应当遵循的规则
        (一)发问的内容应当与案件的事实相关;
  (二)不得以诱导方式提问;
  (三)不得威胁证人;
  (四)不得损害证人的人格尊严。...

·夫妻离婚房产孩子有份不?
    说到夫妻离婚,必然离不开对夫妻财产的分割,但是这里的财产分割仅仅是指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所有的财产。现实中,还有一个情况就是夫妻离婚的时候可能还有孩子,这个时候就牵涉到孩子是否有份的问题。那么,夫妻离婚房产孩子有份不?我们就这个问题收集了相关法律知识,详情请看下文。 一、夫妻离婚...

·一、人在异地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人在异地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应该到原法院判决法院申请执行。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应该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直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申请,恶意不支付,可以起诉要求一次性支付。 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

·新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由于工作原因产生失误可能会造成受伤,严重的甚至会产生工伤伤残,这个时候就需要进行工伤赔偿申请,来维护劳动者的自身合法权益,那么,最新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我们将在下面告诉您。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