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有的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书、交纳了定金之后,可能又想退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有的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书、交纳了定金之后,可能又想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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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书、交纳了定金之后,可能又想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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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书、交纳了定金之后,可能又想退房。而在我国,退房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同时,法律中也对购房者能退房的情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接下来,就请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购房者能退房的情形有哪些
  
  法定条件则是根据法律规定,购房人可以退房的条件。法定退房条件综合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购房合同无效。
  
  依照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情况下,因合同取得财产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承担相互返还义务。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有:(1)开发商无权处分该房产,如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即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等;(2)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
  
  2、套型、面积误差导致退房。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时,或者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达到一定比例的,在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购房人可以选择退房。
  
  3、变更规划、设计导致退房。
  
  已预售的商品房,开发商应在变更规划、设计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之日起一定时间内,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在接到通知后可选择是否退房。若开发商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的,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
  
  4、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或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导致退房。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
  
  二、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怎么维权
  
  首先,购房人一定要保管好当初的合同、材料清单、付款发票等书面凭证,如拍摄相关照片,并书面记录质量问题和严重程度,造成的损失情况等,尽可能请物业管理公司、邻居、或居委会有关人员签名证实。
  
  其次购房者应以挂号信的形式向发展商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发展商前来修复,并告之其损失情况。每次修复情况,包括修复时间,具体人员采取的措施及修复效果等都作好书面的记录并请相关人员签名,最后购房者可以据此向开发商据实索赔,如购房合同中有赔偿约定的按约索赔。
  
  通常在上述四种情况下,购房者能退房。而要是基于其他非法的理由要求退房的话,则就会对开发商构成违约,那么此时购房者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因此,购房者一定要看清楚法律中的规定,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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