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申请商标续展要什么材料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申请商标续展要什么材料
您的位置:首页  »  
 

申请商标续展要什么材料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申请商标续展要什么材料商标续展需提交的材料: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4)注册证复印件;(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或代理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2、具体说明(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在姓名后填写身份证件号码。(2)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3)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4)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称提出申请。(5)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被异议的商标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二、商标续展最早可提前多长时间办理?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展证明一起使用。办理注册商标的续展,其实也就是延长注册商标的保护期。目前,我国《商标法》中规定,对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为10年。在保护期限快要届满之前,允许商标权人申请续展,一般是在商标保护期限届满之前12个月内提出申请。如果保护期限到了,却没有办理续展手续,则就会注销其注册商标。
  
  
  

·企业类非法集资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集资犯罪的主体可以是个人,也能是企业,如今在公安机关查获的案件中,很多都是企业犯罪的。群众投资企业被骗取钱财后,要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公安机关要立案侦查。那么,企业类非法集资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企业类非法集资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

·车子贴了别人年检标贴罚款多少
    车子贴了别人年检标贴罚款多少?车子贴了别人年检标贴的罚款标准是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符合的条件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符合的条件是哪些 我们知道,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又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裁决不服,应在仲裁裁决书收到之后十五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那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符合的条件有哪些?我们将为您进行说明。 一、申请劳动争...

·居家养老公司怎么注册
    工商查名:第一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备用名称若干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第二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二、形成公司章程。三、刻章刻法人代表和其他股东的私章。四、工商签字所有法人带好身份证原件至工商部门签字认定。五、办理验资。六、办理验资报告银行出...

·哪些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会终止 无论是怎样的
    哪些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会终止 无论是怎样的合同,其实有成立生效,那自然就有可能出现终止、解除的情况,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来讲也不例外,但这属于比较特殊的合同了,因此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的情形可能也不太一样。那究竟哪些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会终止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关于“不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否扣减”的问题
    我们知道签订劳动合同是维护自身权利的有效手段,而现实生活中,也会遇到因为多种原因导致没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说到这里,您最关心的问题就是不签订劳动合同会不会影响我们的工资,尤其是不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否扣减的问题?下面我们整理了一些材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不签订劳动...

·合同订立注意哪些问题?
    合同订立注意哪些问题? 合同的订立其实包括了要约、承诺等环节,而在合同当事人签字之后,只能意味着此时合同成立,其实并不一定就是生效的,这点还请您注意。当然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也会涉及到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那么合同订立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 1.保证问题 ...

·欠款利息怎么算
    欠款利息的计算:一是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借款期限、借款期间的利息及逾期借款利息有约定的,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应从其约定。商业借款的逾期利息只要不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标准,民间借款符合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不高于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就应按照其约定的利率计算。二是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只...

·离婚协议公证的好处有哪些
    很多夫妻在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后往往还要办理一个公证,但这并不是必须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办理离婚协议公证。确实,进行离婚协议书的公证可以带来一定的好处,那么办理离婚协议公证的好处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协议公证的好处有哪些 公证是公证处代...

·二手房签了合同后违约怎么办
    二手房交易时有很多买家在合同签订后,以各种理由推脱、违约,不买了,这种情况是避免不了的。二手房签了合同后违约怎么办?这已经成为了现在买房纠纷中的一大问题。想要妥善解决二手房合同纠纷,我们会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解释。 一、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怎么办 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