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期房交房时要注意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期房交房时要注意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期房交房时要注意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期房交房时要注意什么1、注意及时接收入住通知书,并关注期限。通常开发商所约定的期房交房时限是在通知书寄出的30天时间内,购房者需要安排好时间。在接到入住通知书后,还需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了,如果逾期交房,还需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答复来决定是否要前往收房,并按照通知的约定时间前往收房。2、购房者需注意,因何种原因导致楼盘整体建筑未完成,而无法完成验收。对于没有具备“三书一证一表”的楼房,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楼。3、出现法定的退房条件时,购房者可以选在退房,相关的违约责任将由开发商来承担。如若开发撒很难过不愿退房,购房者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4、法定退房条件不具备,而房屋质量存在问题的,购房者有权要求开放商来维修,所造成的损失将由开发商来赔偿。二、期房交房流程是什么1.开发商通过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好的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对接工作。2.业主携带入住通知所要求的证件及相关的材料,于入住通知要求的期限内到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指定的地点,对开发商企业依法所应当取得的书面文件进行查验。3.对于房屋面积,需要十分关注。需向开房商索要《面积实测表》,并向其了解公摊面积大小及组成情况。4.业主邀请专业人员对房屋的质量进行检查,并记录下问题,需要仔细填写验房单。5.验房后,业主需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策。①如果商品房存在法定或约定的退房质量问题,或是存在解除购房合同的其他情形,买受人应自行决定是否要退房,并在所约定好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②如果商品房不具备退房条件的质量问题,或尚未达到所约定的标准,那么买受人可将商品房所存在的质量问题,或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内容以书面形式递交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一定的期限内逐项予以修复或赔偿。6.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所存在的质量问题逐项地予以修复,或做出修复书面承诺,并经买受人查验同意之后,双方根据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技术报告来结算房款。7.买受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所约定的其他相关费用。8.业主签署《房屋验收交接单》,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指定的第三方处领取房屋钥匙。9.业主需向房地产开放企业依法选定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缴纳物业管理费,并按要求办理物业管理的相关手续。期房在交房的时候,与现房的交房其实大体上都是一样的。只不过说,购房者当初在购买期房的时候,因为只能从沙盘中了解到商品房的具体信息,实际并没有看过购买的商品房是怎样的。因而,在交付期房的时候,就应该更加仔细一些,对照着开发商的承诺,看看是否一致。
  
  
  

·购买公司债券可能会遇到哪些风险,如何防范?
    购买公司债券可能会遇到哪些风险,如何防范?公司债券是企业募集资金的一种方式,而对于投资者而言,便是一种投资方式。既然是投资,就肯定会有风险。因此,当投资者购买公司债券时,应对企业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多方面进行考察,减少不必要的风险。虽然公司债券没有特别高的风险,但风险还是存在的,...

·老人去世债务是否由子女承担?
    老人去世债务是否由子女承担?老人去世债务是否由子女承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如果继承的话,需要在其继承的财产范围内进行承担债务。债权人去世如果该债务是个人债务,其配偶以及子女是没有义务承担还款责任的,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配偶承担继续还款的责任,子女没有还款义务。二、债务人死...

·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印花税是一种十分普遍的税收,虽然它的税率不大,但是仍然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所以对于这种税收一定要严格按时按量交纳,国家对于偷税漏税的行为的惩罚也很重。那么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要交印花税吗?下面我们就为您回答。 一、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单位、个人与个人订立的...

·什么是房产税,个人住房房产税如何征收
    对于每一个购房者,我们对于什么是个人住房房产税、个人住房房产税如何征收以及怎样去计算个人住房房产税的问题知之甚少,对于这一系列问题,我们今天将一一述说给您,让您在购房的时候能够清晰的了解自己应交多少房产税。 一、什么是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

·外国法院做出判决后又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如何办理?
    当事人就同一争议已经在外国法院起诉,在该外国法院做出终局判决后又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办理。如果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该外国法院判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8条的规定处理;在当事人未向人民法院申请...

·对于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
    欠钱不还可以说是很恶心的事情,债权人反而变成了孙子,整体追在欠钱人的屁股后面追债,甚至还有可能出现要不回钱的情况。那么此时对于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才好呢?作为债权人应该适当了解一下,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一、对于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

·电力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规定
    电力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规定的 现在人们的生活几乎已经离不开电,除了生活当中的弱电工程以外,国家还专门修建的有一些大型的电力工程。这些大型的电力工程都是国家经济发展和企业正常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力工程修建完成以后,自然在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的时候,对验收规范是有要求的。下面我...

·一、生前几天取出的钱算遗产吗?
    一、生前几天取出的钱算遗产吗? ?遗产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

·构成犯罪和成立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构成犯罪需要分析构成要素、成立犯罪即已经确定犯罪状态是两者的主要区别。主要区别如下;1.犯罪成立要件与犯罪构成要件是对立的(1)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犯罪成立要件的概念,是犯罪构成必要条件的有机整体,是由犯罪定义中规定的犯罪成立条件的归纳、概括。同样,通过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条文...

·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有的人认为在试用期内不用签订劳动合同,而只有在转正之后才需要正式签订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呢?这是广大劳动者比较关注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的现象原来比较普遍,《劳动合同法》实施后...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