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防工程等级划分标准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人防工程等级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人防工程等级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人防工程等级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人防工程是为在和平年代可以被用作他用,在战时能够有效地防护人员生命和保存物资以及保存战争潜力的重要防护设施,按照其在战时的用途划分为不同的等级。那么,人防工程等级划分标准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一下人防工程等级划分标准的相关知识。
  
  
  一、人防工程分类
  
  (一)按构筑形式
  
  人防工程按构筑形式可分为地道工程、坑道工程、堆积式工程和掘开式工程。
  
  1、地道工程
  
  地道工程是大部分主体地面低于最低出入口的暗挖工程,多建于平地。
  
  2、坑道工程
  
  坑道工程是大部分主体地面高于最低出入口的暗挖工程,多建于山地或丘陵地。
  
  3、堆积式工程
  
  堆积式工程是大部分结构在原地表以上且被回填物覆盖的工程。
  
  4、掘开式工程
  
  掘开式工程是采用明挖法施工且大部分结构处于原地表以下的工程,包括单建式工程和附建式工程。单建式工程上部一般没有直接相联的建筑物;附建式工程上部有坚固的楼房,亦称防空地下室。早期人防工程多为地道工程。80年代以来人防建设实行了指导思想的战略转变,强调平战结合,为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服务,新建的人防工程多为掘开式工程,位置较好,质量较高。同时,为了吸引人们到地下来,为人们提供比较舒适的环境,一些人防工程装修的档次普遍高于地面建筑。
  
  (二)按战时功能
  
  人防工程按战时功能分为指挥通信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五大类。
  
  1、指挥通信工程
  
  指挥通信工程是指各级人防指挥所及其通信、电源、水源等配套工程的总称。
  
  2、医疗救护工程
  
  医疗救护工程是在战时提供医疗救护的地下中心医院、地下急救医院、医疗救护点的总称。
  
  3、防空专业队工程
  
  防空专业队工程是指各级抢险抢修、救护、消防、防化、通信、运输、治安专业队工程及相应的附属配套工程。
  
  4、人员掩蔽工程
  
  人员掩蔽工程是指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区的掩蔽工程及其附属配套工程。
  
  5、其他配套工程
  
  其他配套工程是指地下医院、各类仓库、生产车间、疏散机动干道、连接通道、区域性电站、供水站、核化监测站、音响警报站等。人防工程按平时用途分为地下宾馆(招待所),地下商场(商店),地下餐厅(饭店、饮食店、酒吧、咖啡厅),地下文艺活动场所(包括舞厅、电影院、展览室、录相放映厅、卡拉oK厅、射击场、游乐场、台球室、游泳池等),地下教室、办公室、会堂(会议室)、试验(实验)室,地下医院 (手术室、急救站、医疗站),地下生产车间、仓库、电站、水库,地下过街道、地下停车场、地下车库等。
  
  二、人防工程的等级划分
  
  1、按抗力等级划分,可分为1、2、2B、3、4、4B、5、6、6B等9个等级,工程可直接称为某级人防工程;
  
  2、按战时用途划分,可分为指挥通讯、人员掩蔽、医院、救护站、仓库、车库等;按平时用途可分为商场、游乐场、旅馆、影剧院(会堂)等;
  
  3、按防化等级可分为甲、乙、丙、丁4个等级。
  
  人防工程等级划分标准按照不同等级有着不同的划分方法,其在战时的防护作用已经是不言而喻,现代人防工程既考虑到战时人防空需要,同时也考虑到了和平时期的资源合理化运用,使人防工程具有和平时期与战争时期的双重使用功能

·合同诈骗罪重还是诈骗罪重?
    合同诈骗罪重还是诈骗罪重?司法实践中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相比合同诈骗罪的处罚更重一些,但是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是特属于一般的关系,二者的构成要件存在区别,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量刑都要视具体的情节而定,并不能完全明确的说出谁轻谁重。二、合同诈骗罪立案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

·新婚姻法解释关于第三者的内容
    新婚姻法解释关于第三者的内容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关于第三者的内容 1、《民法典》没有特别规定第三者的问题,但有规定夫妻间有相互忠诚的义务以及与他人同居或重婚的属于婚姻过错方应当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 ...

·赌博罪公安追缴赌资的规定
    一、赌博罪公安追缴赌资的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

·离婚官司什么情况下一审就能判离
    我国所有的法律在制定的时候,都是合乎于情理的。比如说我国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虽然说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法院在处理夫妻离婚诉讼请求的时候,一审不会判决离婚。但是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法院甚至在一审的过程当中就会直接宣判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下面我...

·起诉离婚需双方到场吗还是庭审中需要双方到场呢?
    就现实状况而言,虽然婚姻的结束可以通过一纸协议就能画上句号,但是由于离婚涉及抚养权以及财产纠纷,因此选择诉讼离婚在生活中十分常见。诉讼离婚,就要符合民事诉讼的相关要求。那么,起诉离婚需双方到场吗还是庭审中需要双方到场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起诉离婚需双方到场吗如果一方当事人...

·强行征地怎么办,该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强行征地怎么办,该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我们经常在新闻、报纸上看到有的地方强拆房屋、强行征地等报道,那么如果你家中的土地被强行征用了,却没有给你一个合理的补偿,您知道该怎么办吗?详情请看我们下文介绍。 一、强行征地怎么办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

·国际购销合同范本的内容
    国际购销合同范本的内容 国际购销合同范本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一、重庆买房子首付要多少钱?
    一、重庆买房子首付要多少钱?重庆买房子首付要房屋价格的20%,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缴纳首付可以最低为20%;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最低首付为60%;三套房的情况,需要贷款的银行根据房价的情况可以不予与贷款;其他的情况最低首付为30%。根据规定,...

·劳动合同中的福利待遇有哪些
    劳动者成立劳动关系的目的就是取得劳动报酬,但是你知道吗,劳动合同中的福利待遇不止工资,那么劳动合同中的福利待遇有哪些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 一、劳动合同中的福利待遇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内容除了国家法律规定的内容以外,还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行约...

·用人单位如果与劳动者口头约定了试用期,约定的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口头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期满后解除...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