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上班时间突发心脏病算不算工伤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上班时间突发心脏病算不算工伤
您的位置:首页  »  
 

上班时间突发心脏病算不算工伤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上班时间突发心脏病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时间突发心脏病算不算工伤
  
  上班时间突发心脏病48小时内死亡的属于工伤。其余的不属于工伤。
  
  如果属于工伤,死者家属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工亡补助金等待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这类工伤申请应由劳动者的劳动用人单位进行申请,递交相关的案件证据。我国的社会保险公司对这类案件进行审核,属于工伤范围内的按照工伤赔偿进行办理,赔偿这类受害人员家属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死亡赔偿金。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自诉案件还是公诉案件
    在日常生活当中,人们对于自己个人权利的维护意识越来越强。住宅属于我们的私人领地,没有自己的同意,其他人是没有权利自行非法侵入的。如果生活中遇到了别人非法侵入自己住宅的情况,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那么在我国非法侵入住宅罪是自诉案件还是公诉案件呢?对于这一问题我们将为您做出介绍。非...

·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的相同点有哪些?
    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的相同点有哪些?犯罪预备形态的主观特征也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可见,预备犯的主观方面既有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又具有进而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的意图。但是后者尚未实际展开而只是在犯罪预备活动中间接地得...

·犯罪嫌疑人嫖娼违反什么法?
    犯罪嫌疑人嫖娼违反什么法?嫖娼属于行政违法的行为,会受到拘留和罚款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较轻,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是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处5日以...

·一、摩托车有醉驾处罚规定吗?
    一、摩托车有醉驾处罚规定吗? “醉驾”不仅指醉酒驾驶汽车,还包括摩托车。《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行驶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指出机动车的范围,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则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

·拖欠货款胜诉后面怎么执行?
    拖欠货款胜诉后面怎么执行? 一、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 二、执行立案条件 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申请应当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我国法律规定,无论...

·哪些条件会构成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哪些条件会构成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构成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条件,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放纵制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的;2.放纵依法可能判处3年有期...

·搜查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
第一百一十一条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5月14日修正)  <...

·法院破产清算程序员工怎么赔偿
    法院破产清算程序员工怎么赔偿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1、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外地人申请公租房需准备以下几种材料:1.无业人员
    外地人申请公租房需准备以下几种材料:1.无业人员需有本人书面说明,并由街道核实后盖章;在校学生应出具在校证明和学生证;处于就业年龄段居民均应出示本人无缴纳社保、医保凭证。2.本人应出具原户籍地房产证明或租住/借住房屋的家庭或个人的房产证明3.以下情况需出具更多证明:房产证与户口地...

·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限制条件有哪些?
    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限制条件有哪些? 如果同一合同的双方互为债权关系,在某种情况下,是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不安抗辩权是权利人行使的一种权利,但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适用的,其适用是有严格的条件限制的。对此,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限制条件有哪些?请往下阅读了解。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