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协议离婚了还能要回孩子抚养权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协议离婚了还能要回孩子抚养权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协议离婚了还能要回孩子抚养权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协议离婚了还能要回孩子抚养权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当另行起诉。(二)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三)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二、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是个兜底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里,如何变更抚养权?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夫妻之间的协议离婚常该孩子带来很大的精神伤害,在孩子未来成长中一方的缺席也是给孩子带来父亲或母亲的关爱缺失的。假若双方的经济条件差不多、精神状态良好等是可以共同抚养孩子的,这样可以大大减轻双方的经济压力和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是指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本罪的客体、主体、主观要件方面与颠覆国家政权罪均相同,此不赘述。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所谓造...

·放弃继承权公证后,继承权公证撤销得了吗
    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之前可以放弃继承的权力。在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时,其他继承人可能会要求他写一份协议并进行公证。在公证后继承人可能反悔了,想要撤销公证。那么放弃继承权公证撤销得了吗?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放弃继承权公证能撤销吗? 放弃继承权公证书不能撤销。因为,办理该公证...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需要交税吗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需要交税吗 公司之间或者公司内部有时候出于各种原因会出现转让股权给受让人从而将财产转让给受让人的现象。当发生转让股权这种事情的时候,有一个需要引起我们重视的问题就是,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需要交税吗?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如下资料来进行详细的解答。 在股权转让的过程...

·骗国家补贴还上就不判刑了吗
    不是的,仍需要判刑。退还赃款的可以从轻处罚。但是,诈骗国家补贴属于犯罪性质严重,即使从轻处罚,从轻的幅度也不会很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诈骗罪判三年以下一定能缓刑吗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具体针对诈骗犯罪有三个不同的量刑幅度,其中有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这刚好满足了缓刑的条件之一,那诈骗罪判三年以下一定能缓刑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诈骗罪判三年以下一定能缓刑吗 诈骗罪判三年以下不一定能缓刑。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

·员工入职后一天可以离职吗?
    如今市场竞争激烈,各行各业人员流动的都比较频繁,特别是业务员,经常在不同的公司之间跳槽,以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办了入职就是公司的正式员工,有的员工刚入职没几天就提出离职,更有甚者入职才一天就想离职。那么员工入职后一天可以离职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员工入职后一天可以离职吗...

·离婚转移财产现金合法吗?
    离婚转移财产现金合法吗?不合法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一、确定法定夫妻财产的意义是什么?
    一、确定法定夫妻财产的意义是什么?这是由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我国大多数公民积累的个人财富不多,婚后家庭共同生活正常运作有赖于双方财产共同享有。婚后所得共同财产制使夫妻的经济生活和身份生活趋于一致,能够促进婚姻的稳定。夫妻财产制是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包括夫妻婚前财产和...

·有时候,房屋租赁方面的纠纷是无可避免的,而此时要想通过解决纠
    有时候,房屋租赁方面的纠纷是无可避免的,而此时要想通过解决纠纷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当事人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那么处理房屋租赁纠纷要哪些证据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般而言,房屋租赁纠纷诉讼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

·诈骗罪的减刑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在我国,对于已经触犯刑事法律的犯罪分子来说,他们想要做的就是减轻自己的刑罚,实际上减刑,在我国确实有着规定,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犯罪嫌疑人都可以减刑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比如说诈骗罪很多人都想要知道。诈骗罪的减刑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一、诈骗罪如何能够减刑 《刑事诉讼法》第...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