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承揽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ʦ绰13951899110
承揽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λãҳ  »  
 

承揽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www.nj48.com Ͼͬʦ

    承揽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在生活工作中需要签订好多合同。但是在合同履行时,合同的一方或是多方都有可能出现违约的现象。尤其是加工承揽合同,当您遇到加工承揽合同违约时,那么承揽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情形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呢?接下来,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承揽人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标的质量的责任
  
  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2、标的数量的责任
  
  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3、包装定作物的责任
  
  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人不要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人应当偿付定作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
  
  4、未按合同规定交付标的的责任
  
  (1)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付款总额计算,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的1%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权拒收。
  
  (2)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10%至30%或酬金总额20%至60%的违约金。
  
  (3)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人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人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4)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受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5、不妥善保管或擅自调换定作人所提供的原材料等物的责任
  
  (1)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人调换、补齐的,由承揽人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3)擅自调换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的,定作人有权拒收,承揽人应赔偿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人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人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二、定作人承担违约责任时应注意的问题
  
  1、定作人中途变更合同
  
  中途变更是指承揽合同签订以后,在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之前,定作人未经承揽人同意而单方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增减等行为。如变更标的内容、改变定作物数量、质量、规格、设计等。定作人的中途变更实质上是一种违约行为,应向承揽人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如果对承揽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充不足部分。
  
  2、定作人中途废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中途废止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间,定作人未经承揽人同意而单方提前解除合同的行为。这是违反平等互利原则的,严重地损害了承揽人的权益,定作人对此应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来说,对承揽人已经履行的部分,定作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或酬金;对承揽人未履行部分的赔偿,根据原材料来源的不同,违约金计算基数也不同。如果由承揽人提供原材料,违约金是以未履行部分的价款为计算基数。如果由定作人提供原材料,违约金是以未履行部分的酬金计算基数。
  
  3、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规定的责任
  
  按照合同规定,由定作人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等或完成某些辅助和准备工作,定作人应按时按量完成,这是承揽人顺利履行合同的前提和保证。如果承揽人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内未接到定作人的原材料或接到的原材料质量不合格、数量不足,不能按原计划开工,或开工后又被迫停工待料,那么,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定作人应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小于承揽人的实际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不足部分;承揽人不要求解除合同的,应根据情况,将交付定作物的日期推迟,定作人还应偿付承揽人停工待料的损失。
  
  4、定作人逾期领取定作物的违约责任
  
  1)定作物的领取
  
  承揽人按时按质完成定作物后,定作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领取定作物。如果无故推迟领取,应承担承揽人实际支出的保管、保养费。同时,还应偿付违约金。
  
  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有两种。
  
  ①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计算方法,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办法的规定,以延付金额每日36的数额  偿付给承揽人违约金,即:
  
  应支付违约金=酬金总额×36×迟交天数。
  
  ②以酬金计算违约金数额,即:
  
  应支付违约金=酬金总额×1‰×迟交天数。
  
  2)承揽人对定作物享有留置权
  
  定作人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承揽人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费、保养费后,仍有余款,可以以定作人名义存入银行,所有权属定作人;如果变卖的价款仍不能弥补承揽人所受损失,承揽人有权向定作人追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由定作人赔偿承揽人的损失。
  
  5、违反合同其他条款的责任
  
  1)不领取定作物
  
  承揽人按时按质交付定作物后,定作人应及时验收。
  
  若承揽人委托运输部门将定作物运到合同规定的收货地点或收货人,按货运合同有关规定,收货人(定作人)应及时取货,并在规定的免费暂存期限内,将货物搬出车站,超过规定期限,不领取货物,要交纳运输部门的罚款,并赔偿承揽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2)变更履行地点履行地点即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它是合同主要条款之一,双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执行。若定作人不与承揽人协商,擅自改变交付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造成承揽人多次运输、无人接收的结果,定作人应承担由此而多支付的运输费用及保管、保养费等,同时还应支付违约金。
  
  三、承揽合同违约责任的免除及应注意的问题
  
  1、不可抗力
  
  在实践中,运用不可抗力免责条款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构成不可抗力事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即不可预见性、不可避免性、不可克服性等。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人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如果当事人不采取必要措施,则对此负有相应的责任。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人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部分履行或延期履行的情况和理由,使对方及早采取补救措施。如未及时通报情况和理由,由此而加重对方损失的,加重部分不在免责范围之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不可抗力必须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发生,才可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如果是在延期履行合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违约责任。如果是在定作人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人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人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5)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取得有关证明,证明不可抗力及其影响当事人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而且证明应采取书面形式,并将证明送交对方以后,才能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6)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不得以不可抗力为借口,任意扩大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以避免或减轻自己的违约责任
  
  2、合同约定的负责条款
  
  合同约定的负责条款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在某种情况下,即使出现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亦不承担违约责任。在约定负责条款时,需注意不得显失公平,否则约定的负责条款无效。
  
  综上所述,关于承揽合同违约责任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以为您解答完毕,我们在上文中为您总结了五种会出现违约责任的情形,还有在承担违约责任时需要注意的问题,违约责任一般都是在合同签订时就已经约定好了的。
  
  

涉嫌赌博拘留可以保释吗
    公民因为涉嫌构成赌博罪的,有很大可能会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那么之后就会被羁押在看守所,这个时候家属是不能见面的,但是却可以委托律师去探视。不过,一般涉嫌赌博拘留可以保释吗?这才是大部分人想要了解的重点内容,接下来就由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一、涉嫌赌博拘留可以保释吗如...

农村医疗保险怎么办理
    1、个人申请农村居民携带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加农村医疗保险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以下简称《参保登记表》)一式二份。2、村协理员检查村协理员负责检查《参保登记表》、《农村户籍老年人家庭社会关系表》是否...

勒脖子故意伤害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勒脖子故意伤害的量刑标准是什么?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二、故意伤害未构成...

要抚养费举证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在一方不付抚养费时,我们可以起诉追回相关费用。可是由于经验不足,对于追诉抚养费的举证责任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要抚养费举证责任是怎样规定的?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抚养费的举证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上没有特殊的规定,一般遵循...

丈夫死了以后第一继承人有谁?
    丈夫死了以后第一继承人有谁?丈夫的父母,丈夫的配偶,丈夫的子女,这些人共同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二、法定继承的分配...

专利和商业秘密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专利和商业秘密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专利和商业秘密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只要不是在本行业内众所周知的普通信息,能够与普通信息保持最低的秘...

端午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端午节加班工资怎么算端午节作为我国的法定节假日之一,不管是学生还是劳动者都能享受到三天的假期,这是国家赋予我们的福利,使我们的法定权利,但是有的职业比较忙碌,并不能在端午节时放假,这时候就要给劳动者加班工资作为补偿,那么端午节加班工资怎么算呢?一、端午节加班工资计算:法定节假日:...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我们发现很多时候都是由当事人自己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我们发现很多时候都是由当事人自己亲自前往进行处理的,毕竟就事故的发生经过等情况,还是当事人了解的清楚一下。但有些时候可能当事人不方面亲自处理或者无法亲自处理,此时交通事故可以委托他人处理吗?要是你不清楚,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交通事故可以委托他人...

一般债务追讨时效是多久?
    债务追讨时效是多久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

工伤鉴定与私法鉴定有什么不同
    工伤鉴定与私法鉴定有什么不同,工伤鉴定与司法鉴定的受理机关不同,司法鉴定应当由鉴定资质的机关进行鉴定,工伤鉴定是由社保局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司法鉴定与工伤鉴定伤残标准不同,司法鉴定按照人体损伤程度为鉴定标准,工伤鉴定采用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司法鉴定和工伤鉴定有区别主要有...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