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销售侵权商品的免除责任律师电话13951899110
销售侵权商品的免除责任
您的位置:首页  »  
 

销售侵权商品的免除责任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销售侵犯他人商标权商品的销售商要免除赔偿责任,不仅要证明所销售的侵权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还应当具备不知道所销售的商品是侵权商品这一条件。如果所销售的侵权商品与正品存在明显区别,且价格不合理地低于正品价格,则可以认定该销售商存在过错,不能免除其赔偿责任。

  

   律师评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该条法律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销售商要免除自己的赔偿责任,不仅要证明所售侵权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还需要具备“不知道”这一主观要件。本案中,一、二审法院均确认了 公司销售的侵权商品购自万事佳业公司的事实,但同时以 公司应当知道从万事佳业公司购进的涉案商品系侵权商品为由认定其侵权行为成立,并判令其承担了赔偿责任。

  

    作为曾经销售过商标权人提供的正品商品的销售者,应当对商标权商品的价格、包装盒的状况以及产品本身有所了解,当其从非商标权人处购进使用商标权人商标的商品时,应尽到相应的审查义务。如果其销售的使用商标权人商标的商品购自商标权人以外的人,且该商品与商标权人提供的正品商品存在明显区别,价格又存在不合理差异的情况下,该销售商则不能以不知道该商品为侵权商品为由主张免除赔偿责任。本案中,由于公司在销售涉案侵权商品之前,其销售的产品一直都由某某公司直接送货,且进货价格高于其购进涉案产品的价格。因此对于与某某公司生产的产品存在诸多不同,明显属于侵权商品的产品, 公司作为某某公司产品曾经的销售商,对此应具有识别能力。况且,其购进涉案产品的价格也比从某某公司购进产品的价格低, 公司更应当知道涉案产品是侵权商品。因此,法院最终基于 公司不具备免除赔偿责任的主观要件而判令其承担了侵权赔偿责任。

·劳动仲裁超出仲裁请求的金额公司不服怎么办
    劳动仲裁超出仲裁请求的金额公司不服怎么办?劳动仲裁超出仲裁请求的金额公司不服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刑事诉讼法询问12小时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接到刑事案件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查,并采取多种手段调查犯罪情况,其中就包括询问,这也是公安机关主要的强制措施之一。询问的对象可以是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是和案件有关的证人。按照规定,询问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刑事诉讼法询问12小时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

·婴儿有民事诉讼权利吗
    婴儿有民事诉讼权利吗 一、什么是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发生的诉讼关系。 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或者说,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拆分形式包括哪些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拆分形式包括哪些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形式包括可交换债券(可以转换为除发行公司之外的其他公司的股票)、可转换优先股(可以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强制转换证券(一种短期证券,通常收益率很高,在到期日根据当日的股票价格被强制转换为公司股票)。从发行者的角度看,用可转换债券融...

·夫妻间的债务能做公证吗?
    夫妻间的债务能做公证吗?夫妻间的债务能做公证,具体申请做公证,需要当事人自己携带身份证件和结婚证件以及夫妻债务证明的材料向当地的公证机构提出进行公证的申请。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是公司单方解除,也可以是劳动者单方解除,更可以是双方协商解除。但不管是由谁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此时都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可以。那其中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有哪些 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

·哪些情形会造成合同无效
    哪些情形会造成合同无效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

·昆明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昆明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云南省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征地补偿方案适用于昆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征收集体土地时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测算。 二、征地补偿标准的应用 (一)征地补偿标准为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统称。本标准只包括征地补偿费...

·办理离婚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可以。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婚姻登记工作规...

·再婚后生孩子抚养费是否应当由前夫支付?
    家庭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十分复杂的,夫妻离异后其中一方有再婚的情形有很多,如果再婚后的一方有前一段婚姻生育的子女,前夫需要支付抚养费是没有疑问的,但是再婚后生孩子抚养费是否需要前夫支付就存在疑问。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再婚后生孩子前夫师傅要出抚...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