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销售侵权商品的免除责任律师电话13951899110
销售侵权商品的免除责任
您的位置:首页  »  
 

销售侵权商品的免除责任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销售侵犯他人商标权商品的销售商要免除赔偿责任,不仅要证明所销售的侵权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还应当具备不知道所销售的商品是侵权商品这一条件。如果所销售的侵权商品与正品存在明显区别,且价格不合理地低于正品价格,则可以认定该销售商存在过错,不能免除其赔偿责任。

  

   律师评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该条法律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销售商要免除自己的赔偿责任,不仅要证明所售侵权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还需要具备“不知道”这一主观要件。本案中,一、二审法院均确认了 公司销售的侵权商品购自万事佳业公司的事实,但同时以 公司应当知道从万事佳业公司购进的涉案商品系侵权商品为由认定其侵权行为成立,并判令其承担了赔偿责任。

  

    作为曾经销售过商标权人提供的正品商品的销售者,应当对商标权商品的价格、包装盒的状况以及产品本身有所了解,当其从非商标权人处购进使用商标权人商标的商品时,应尽到相应的审查义务。如果其销售的使用商标权人商标的商品购自商标权人以外的人,且该商品与商标权人提供的正品商品存在明显区别,价格又存在不合理差异的情况下,该销售商则不能以不知道该商品为侵权商品为由主张免除赔偿责任。本案中,由于公司在销售涉案侵权商品之前,其销售的产品一直都由某某公司直接送货,且进货价格高于其购进涉案产品的价格。因此对于与某某公司生产的产品存在诸多不同,明显属于侵权商品的产品, 公司作为某某公司产品曾经的销售商,对此应具有识别能力。况且,其购进涉案产品的价格也比从某某公司购进产品的价格低, 公司更应当知道涉案产品是侵权商品。因此,法院最终基于 公司不具备免除赔偿责任的主观要件而判令其承担了侵权赔偿责任。

·2018眼工伤鉴定级别多少级劝退?
    2018眼工伤鉴定级别多少级劝退? 一级: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三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半径≤10°); 2、双眼矫正视力...

·工伤认定职责,以及认定流程是怎么样的?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发现之后应该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应该携带相应的材料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认定职责,以及认定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工伤认定职...

·最新社会抚养费政策是怎样的?
    现如今,有许多感情不和离异的家庭,而这些离异家庭中,最大的受害者就是他们的孩子,所以许多没有抚养权的家长为了弥补自己心中的愧疚,选择支付抚养费给有抚养权的一方,所以,最新社会抚养费政策2017年的新规定,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 一、最新社会抚养费政策年的...

·在我国监视居住算刑期吗?
    一、在我国监视居住算刑期吗? 监视居住算刑期。《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

·股份有限公司改制的内容包括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改制的内容包括什么? 有些企业在成立之初达不到股份有限公司的标准,只能成立为有限责任公司,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是可以进行改制的。那么,股份有限公司改制的内容包括什么?有限责任公司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七大流程是什么?下面由我们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股份有限公司改制...

·最新入股合作协议范本有哪些条款?
    最新入股合作协议范本有哪些条款? 如果双方想通过入股合作的形式成立公司,双方需要签署入股合作协议,通过协议条款对入股合作事宜进行明文规定。那么最新入股合作协议范本包括哪些条款?下面我们就此收集了有关资料,结合这篇范本给您具体说一说。 入股合作协议 甲方: 有效身份证号码: ...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

·一、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中双份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中双份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中双份赔偿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赔...

·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我们的社会生活是由各种工程所组成的,故而工程的质量关系者人们的生命安全。幕墙工程是建筑工程中的一类,为了使人民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在工程完工通过自检后,需要按照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验收工作。 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1、总则...

·欠钱不还家财提前转移完怎么办?
    欠钱不还家财提前转移完怎么办?欠钱不还家财提前转移完若是有证据的吗,可以向法院起诉。对于恶意转移财产的界定,法律当中有很清楚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中就作出了规定。第一百二十三条当中明确的规定:案件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