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小孩多大离婚抚养权归男方抚养?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小孩多大离婚抚养权归男方抚养?
您的位置:首页  »  
 

小孩多大离婚抚养权归男方抚养?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小孩多大离婚抚养权归男方抚养?
  
  一、小孩多大离婚抚养权归男方抚养?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在哺乳期内离婚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过了哺乳期的,由双方协商抚养,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二、抚养权归男方所有的情况
  
  法院将孩子判归男方抚养的情况
  
  第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第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第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第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第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第六,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三、法院如何判决抚养权归属
  
  1、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候的总原则是:两岁以下孩子,原则上跟随母亲生活。两岁以上的孩子,就不一定了。
  
  2、法院在判决孩子给谁抚养的综合原则是:究竟哪一方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生活和成长。
  
  3、法院通常会考虑以下情形。比如:父母双方谁有更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可以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教育条件,第二,考虑孩子过去生活中是谁在照料孩子,孩子和谁的感情更深。第三,考虑一方有没有节育可能,或者再育可能。有没有再婚的可能,考虑母亲的年龄。第四,一方有没有不良恶性,比如赌博酗酒吸毒。如果是10岁以上孩子,还会征求孩子个人意见。
  
  四、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怎么判孩子?也会涉及到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来说,抚养费的给付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单独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不能单独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但是高中以上学历,比如在大学就读,父母则没有法定抚养义务。
  
  子女抚养权的相关问题是在离婚之中非常有争议的,部分针对于子女抚养权,首先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相关判断。确定父母之中的哪一方会更适合子女的相关抚养。首先双方可以进行相关的协商,如果协商不下的话,最终可以通过法院判决来解决问题。
  
  

·强奸罪有哪些犯罪手段?
    近年来,各地发生的强奸案件在不断的增加。对于这样一种犯罪来讲,其具体的犯罪手段肯定是与其他的犯罪不同。那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强奸罪有哪些犯罪手段呢?通过对犯罪手段的分析,我们能够大致的判定一下现实中的行为是否构成此罪。 一、强奸罪有哪些犯罪手段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

·一、是否遗嘱房产不能赠予单方?
    一、是否遗嘱房产不能赠予单方? 遗嘱房产是可以赠予单方的。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当事人完全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指定任何一人来继承他的遗产,哪怕没有血缘关系,这是当事人的权利。 1、遗嘱,并不需要公证;但公证后的遗嘱,更有证明力。 老年人立遗嘱有两个要求:一是当时...

·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不愿按离婚协议约定,另一方能否请求法院判令一方按协议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实践中,经常出现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拒绝交付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房屋的情形。对此,赠与方的理由往往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之规定,主张可以无条件撤销赠与。赠与方的观点是不对的。 其理由在于,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赠与的约定...

·一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怎么办
    在房屋买卖当中,会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一方仍然拒不履行协议条款,或者找出各种理由不履行协议,那若一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怎么办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怎么办 1、如果对方虽然违约,但不...

·职务作品版权属于谁
    职务作品版权属于谁在对作品进行分类的时候,如果是利用单位的职务之便创作的,那么就称之为职务作品。实践中,确定作品的归属是很重要的。那么这个职务作品版权属于谁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职务作品版权属于谁 我国《著作权法》第16条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4条...

·伪造民事诉讼证据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伪造民事诉讼证据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我国与伪证相关的罪名有:伪证罪;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等。有趣的是,刑法307条没有305和306条的“在刑事诉讼中”的文字,除犯罪主体类型外,307和306条规定的犯罪行为也惊人地相似...

·公司法股东的表决权利如何行使?
    公司法股东的表决权利如何行使? 公司是由股东发起或者成立的经济组织,因此股东在公司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股东可以对于公司对内对外的重要事项行使表决权,从而直接影响公司的发展方向。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公司法股东的表决权利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表决权行使的方式 1、按出资比例行...

·天津市医疗纠纷律师费是多少
    天津市医疗纠纷律师费是多少? 一、医疗纠纷诉讼中,律师是如何收费的? 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

·劳动者工伤鉴定后几个月赔偿?
    在劳动者的日常劳动过程中,如果劳动者从事的是高度危险的工作很容易发生工伤事故。如果劳动者不幸发生了工伤事故需要首先申请进行工伤鉴定,在确定了工伤等级之后劳动者才能拿到工伤赔偿。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工伤鉴定后几个月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工伤鉴定后取得赔偿金的时间 工伤伤残鉴...

·湖南省工伤认定时间一般是多久之内?
    湖南省工伤认定时间一般是多久之内? 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