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给个人干活受伤不算工伤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给个人干活受伤不算工伤
您的位置:首页  »  
 

给个人干活受伤不算工伤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给个人干活受伤不算工伤1、 给个人干活,不属于工伤,应当按侵权赔偿;2、 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二、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1、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2、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4、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5、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6、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7、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8、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9、为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人身损害,因没有侵权人、不能确定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没有赔偿能力,赔偿权利人请求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综上所述,给个人干活受伤是不算工伤的,会根据双方承担各自过错来划分相应的责任承担赔偿。工伤是指在双方形成劳动关系的情况下才有的待遇,而给个人干活的情况下双方只存在劳务关系并没有劳动关系。
  
  
  

·事件情况说明书格式是怎样的
    事件情况说明书格式是怎样的 一、事件情况说明书格式是怎样的? 不同的用途的情况说明的写法是不一样的,但是大体格式是如出一辙的。必须有的部分包括标题部分、台头部分、内容、落款、日期。首先我们必须详细了解下情况说明的标准格式,如图主要分五步。 1、称呼,这个非常之重要,称呼是谁...

·刑法假冒伪劣产品罪的量刑依据是什么?
    刑法假冒伪劣产品罪的量刑依据是什么? 一、刑法假冒伪劣产品罪的量刑依据是什么? 《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

·试用期间主动离职付工资吗?
    试用期间主动离职付工资吗试用期内,员工自离有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三天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其造成一定损失的,...

·夫妻离婚后抚养费可以改吗?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的问题,是双方关注的焦点,也是容易引发纠纷的地方。按照规定,没有支付抚养子女的一方,要向对方支付抚养费,具体金额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还可以走法律程序解决。那么夫妻离婚后抚养费可以改吗?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离婚后抚养费...

·一般专利多长时间受理?
    一般专利多长时间受理? 一、一般专利多长时间受理? 一般在一周左右下发专利受理通知书。 具体专利受理流程如下: 1、提供交底书,委托代理机构撰写申请文件,一般要20天到一个月时间 2、递交申请文件,取得专利局的受理通知书,确定申请日,递交文件当日也可以递交提前公开声明,及...

·买农村的房子是否可以贷款
    买农村的房子是否可以贷款 一、买农村的房子是否可以贷款 农村房子是可以贷款的,贷款流程如下: 1、由申请农村房子贷款人先为其农村住房办理房产证,如果农村房子贷款人的农村房子本来就有房屋房产证可以省去这一步骤。 2、然后提交农村房子贷款申请书,经过贷款银行同意之后,可以以农...

·孕妇可以起诉离婚吗,孕妇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一般女性在怀孕期间的称之为孕妇,此时除了会在工作上受到保护外,在婚姻家庭中也是享有一定待遇的。而这种情况下的孕妇往往都是比较脆弱的,在男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况下一般都是不允许的,那此时孕妇可以起诉离婚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孕妇可以起诉离婚吗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原则,靠法...

·什么是意定监护?
    民法典第33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意定监护是指被监护人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根据自己的意愿确定监...

·离职补偿金中平均工资加班费规定是什么?
    离职补偿金中平均工资加班费规定是什么?1、经济补偿中不包括加班费,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个人因...

·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
    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我国公司的形式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责任公司,为了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很多有限公司通过改制,成为股份公司。这样通过建立股份制,优化了股权结构,有利于提高公司创新能力和经济效益。那么,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您具体讲...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